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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7 05:26:22瀏覽800|回應0|推薦2 | |
原罪!陸配受原籍歧視 監院舉出10種差別待遇 政院已指示修法 監察院完成陸配權益總體檢,指出陸配有10種情況遭受歧視,情節嚴重,政府已明顯違反聯合國公約「禁止基於原籍而為差別待遇」的條文。陸委會表示,行政院已要求有關部會檢視相關法律,做必要的配合修法。 http://news.chinatimes.com/wantdaily/0,5253,11052101x112010041300096,00.html 抗議移民署您一紙公文[在大陸驗DNA不能驗證使用,只有在台灣驗DNA移民署才會受理,移民署是否有權限拒絕大陸開出的公證書?] 害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光是驗DNA在大陸花費人民幣2600元在台灣又要花費台幣25000 元。 http://blog.udn.com/NO12 https://city.udn.com/7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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