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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署長信箱回覆[小孩已經年滿16周歲,欲申請加入台籍,請問該如何申請?]
2010/01/28 05:51:06瀏覽1970|回應0|推薦7
 

來信摘要 : 小孩已經年滿16周歲,欲申請加入台籍,請問該如何申請?
來信內容 :
尊敬的署長先生,您好!
我是一名來自浙江省的陸配,先生是台灣人,我們於民國82年在大陸民政機構註冊結婚,83年小孩出生並在當地設籍,之後辦理了結婚公證,小孩的出生公證,已經海基會驗證登記,我們現持有該文書。過去兩年裡,小孩有來台探親三次,順利成行。
今年小孩已經年滿16周歲,欲申請加入台籍,1.請問該如何辦理? 2.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3.每年有多少數額限定? 4.如果下個月提交申請,大致需要排隊多久? 5.在台停留期間,是否可就學?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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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署長信箱回覆信件編號 : M0990122006
2010/1/27(三) 下午6:51
寄件者: "移民署署長信箱" 將寄件者加入至通訊錄
收件者:
no12no12@yahoo.com.tw
** 請勿直接回覆本信,若需回覆本信,請至署長信箱網站填寫,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
處理情形 :
大陸配偶臺灣媳婦您好:
您於99年1月21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意見,茲答復如下:
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之18歲以下親生子女,基於社會之考量,得予專案許可在臺長期居留,您如符合前揭規定可提出申請。如欲下載申請書表及查閱送件須知,請逕上本署網站(網址:
www.immigration.gov.tw )查詢。至於下個月提出申請,大約2年左右可排到名額,每年限定36名數額。在臺停留期間是否可就學,請逕向教育主管機關查詢。謝謝來信。

本案聯絡人:黃啟民
聯絡電話:0223889393-2531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移民署署長信箱 敬啟



抗議移民署您一紙公文[在大陸驗DNA不能驗證使用,只有在台灣驗DNA移民署才會受理,移民署是否有權限拒絕大陸開出的公證書?]
害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光是驗DNA在大陸花費人民幣2600元在台灣又要花費台幣25000 元。
http://blog.udn.com/NO12
https://city.udn.com/7858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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