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母女屏相望
2010/03/19 00:41:29瀏覽870|回應0|推薦13
 

母女屏相望

婚前,我是个未婚妈妈,知道孩子父亲姓氏,虽然我没怎么抚养孩子,都是她父亲在抚养,但是孩子一直跟着我住,今天刚好是我孩子11岁生日,而她的父亲已在2008年逝世,从那一刻起我才真正的担起了抚养她的责任,在大陆从事电镀工作,工作虽然很累很累,不过看到孩子的笑脸所有一切辛苦都是那么的幸福,直到在网上遇见了他,我现任的老公,当他提出要去大陆娶我的时候,我犹豫了,因为我放不下我的孩子,而他的关心和爱护对于一个未婚妈妈又是我多么渴望的,当他说出你的孩子就是我的的,我们不再生小孩了,就养她一个够了,我哭了。

我也笑了,因为我从没笑过,也知道自己的幸福来临了,嫁他来台以后,从没离开孩子那远久那麽远,对孩子的思念日夜增加,虽然每天可以在网络中与孩子见面,可为了孩子的学习,我只好把时间设在周末,每当周末和孩子视讯,她叫出妈妈我好想你,她的泪早已洗满了面,而我却只能把泪隐藏起来,给她鼓励,给她安慰,孩子妈妈也想你,等着妈妈和爸爸一定会让你幸福的,你现在什么都不要去想,只要好好学习就是对妈妈的思念,我给孩子的压力很大,为了不要她整天思念我,给她加了好几门补习的功课,就算是周末也设定时间只能在网上和妈妈聊1~~2个小时,每当周末老公带我出去散心那时,无时无刻不在感叹要是孩子在我们身边就好了,这样才算是一个家,一个圆满温馨的家,一说到这些我的心是无比的痛,总是眺望着远方,何尝不想自己的孩子在妈妈身边啊,可母女只能隔屏相望着,这种日子不知道何时才能结束,我的家不知道何时才能圆满,我们一家子何时才能团聚啊~

本文源自 慈母手中線 http://blog.udn.com/kennel4081/3834373


抗議移民署您一紙公文[在大陸驗DNA不能驗證使用,只有在台灣驗DNA移民署才會受理,移民署是否有權限拒絕大陸開出的公證書?]
害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光是驗DNA在大陸花費人民幣2600元在台灣又要花費台幣25000 元。
http://blog.udn.com/NO12
https://city.udn.com/7858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O12&aid=3866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