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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0 00:08:18瀏覽741|回應0|推薦17 | |
2008/03/09 22:20 就是不要新移民的一百萬票? 廖元豪 很難想像,宣稱「和解共生」,又一向被認為聰明善計算的謝長廷,怎會在公開場合說那麼多羞辱新移民的話語?是他認為近四十萬的新移民(包括來自中國大陸以及東南亞的女性婚姻移民)及她們在台灣上百萬人的家屬,本來就不是他的票?還是說,這些歧視行為只不過再次展現謝長廷與民進黨陣營根深蒂固的本土種族主義(nativism)? 在立委選舉前,謝長廷就公然說「中國大陸妹進來,咱的尪就被搶了了」。 二月二十二日 ,他又公開批評某些台灣男性很「豬哥」要娶大陸新娘(或買春偷渡大陸妹)。而在 二月二十六日 ,來自越南的新移民武玉貞對謝長廷前述的話語提出質疑,謝長廷當場不但沒有對自己輕佻的言論表現一絲歉意,反而強烈地反擊:「你在哪裡看到這個報導?」「我沒有這樣講!」,並且認為都是媒體扭曲,自己才是族群政治的受害人。過沒幾天,他繼續洋洋得意唸著同樣有高度歧視意味的順口溜,說兩岸開放就會「查甫仔找無工、查某仔找無尪、囝仔欲送去黑龍江」。「查某仔找無尪」都說得出口,還敢說是媒體亂講他歧視大陸配偶?赤裸裸地把大陸女生當作是來搶台灣男人,又再次貶抑台灣男人與女人(台灣本土女人都得靠禁止兩岸婚姻來保住男人?)。 這麼多的敵意、貶抑用詞,加上死不認錯的態度,其實清楚地透露出一個訊息:謝長廷說這些話,不是「無心言語之失」,更不是「媒體斷章取義」,而是故意、刻意說出的。他根本就不在乎大陸配偶與其家屬所受的傷害,更遑論道歉。 這個態度其實早有軌跡可循。在去年(2007)十一月,由許多民間團體所組成的「沒錢沒身份聯盟」(簡稱「沒錢盟」),就以「誰要這一百萬票」為名,請馬謝兩位總統候選人回應「廢除歸化財力證明」的要求。「廢除財力證明」,經過移民人權團體多年的呼籲,以及新移民在去年 九月九日 的大遊行,可說已經是關切移民權益者的共識。馬陣營很快就有回應,在 十二月五日 與「沒錢盟」會面,公開承諾推動修法廢止財力證明。而國民黨黨團也很快地在立法院提出修正「國籍法」與「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有關財力證明的規定。無論馬英九與國民黨是真心體會財力證明對新移民造成的困境,還是貪圖這「一百萬票」(十萬名已取得身分證的新移民女性,加上所有新移民的台籍家屬),至少都用行動證明他們的支持。 然而,對於這麼重大的訴求,即使在馬英九與國民黨「秀」過之後,謝長廷陣營仍然一直拖延,沒有正面回應。而在立法院審議國民黨所提的法律修正案時,阻擋與杯葛的,也還是民進黨黨團與民進黨立委。「廢除財力證明」的一線希望,就在謝長廷的沈默與民進黨的杯葛下,胎死腹中。 坦白說,「沒錢盟」未必期待這樣的發展—看來似乎所有的credit都給了馬英九!他們原始的構想,是試圖從馬謝競爭中,找到施壓的槓桿,讓兩位候選人能夠公開從人權的角度批評財力證明,並壓抑一下內政部與陸委會官僚的氣焰。雖說民進黨政府近年來對新移民人權一向不友善,但謝長廷自始對這個議題如此輕忽,倒是出乎意料之外。 其實,現在上網去瞧瞧謝長廷有關心移民的政策(政策白皮書:社會福利政策主張 http://www.vivataiwan.tv/whitebook.php?lid=139 ),會恍然大悟謝長廷看待「外籍配偶」(包括「大陸配偶」)的態度:他們是社會「問題」。看看這一段話: 「外籍配偶的引入雖解決了國內部分中高齡或社會經濟、身心弱勢者的婚姻需求,以及提供家庭照顧的滿足,但也引發人口販運、子女教育、健康照顧、就業、文化適應、治安、認同等爭議。外籍配偶的引進伴隨著假結婚、真賣淫,家庭暴力等事件頻傳,以及下一代的教育、文化、就業、婚姻、國家認同等議題,在在需要社會關懷。臺灣是否有足夠能力承載如此大量的外籍配偶,何況其中很高比率是商品化的婚姻仲介引進來的,社會實需共同思考這嚴肅的人道課題。」 這些帶有家長主義(paternalism)照顧色彩的言語,仔細看來其實充滿了敵意。人口販運、文化適應、治安、認同、假結婚真賣淫、國家認同、商品化...都是外籍配偶帶來的「麻煩」。而白皮書雖然表示這是「嚴肅的人道課題」,但卻要台灣人去考慮「台灣是否有能力承載如此大量的外籍配偶」。難道不是意味著「該限制這些麻煩製造者來台灣」?這與之前教育部次長說的「外籍新娘少生些」,立委廖本煙說的「越南新娘有遺毒」其實異曲同工,只是謝長廷的用語比較隱晦而已。 謝長廷的社會福利政策白皮書在最後的「策略六」也提出了「協助外籍配偶家庭」,但仍然只是延續當前政府「照顧施恩」(外配基金)的精神,而不願承認他們享受基本人權的資格。如果再配上白皮書中有關「外籍勞工」的敘述,念茲在茲「逃跑外勞」卻不思追究台灣當前外勞「體制」的剝削壓榨,更可以看出他心中根本不知「移民/移工人權」為何物! 其實,新移民與相關支持團體,並沒有對馬謝預設立場。謝長廷近來的表現遭到新移民猛烈批評,其實是自己把臉貼上來丟的。在多元化的今日,即使是大陸配偶,以及娶大陸配偶的台灣男人,也未必都是馬的鐵票。至於其他的外籍配偶與其家庭,是藍是綠更是難說。謝長廷只要能運用執政黨總統候選人的優勢,釋出善意(就像所謂實施「健保大赦」般廢止財力證明),立刻可以賺回馬英九稍稍領先的優先地位。孰知他不圖此舉,卻要沈溺於民進黨與行政院的本土種族主義,更賣弄辯論場上「永不妥協」、「絕不認錯」的氣勢技巧;既丟掉數不清的票,又讓馬英九在這個戰場大佔上風,真是何苦來哉?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簡稱「移盟」) http://tw.myblog.yahoo.com/migrants2006/article?mid=383&prev=-1&next=382 +++++++++++++++++++++++++++++++++++++++ 如果不讓大陸12歲小孩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無數額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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