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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3 10:44:31瀏覽357|回應0|推薦0 | ||||
引用文章 痞瘋:馬白臉沒有資格選總統(轉貼)洪秀柱晚會 嗆馬男子鬧場
藏鏡人老弟! 謝謝您的指教! 當天的情形是這樣的,痞瘋臨時接獲告知去現場,結果才知是洪秀柱競選黨主席的造勢晚會,覺得是難得的打馬拱連宣傳機會,就連忙騎車到公館影印傳單,並隨即趕回現場散發,奈何洪秀柱的人為怕馬白臉誤會,因此希望痞瘋不要發,痞瘋識相就到場外圍繼續發,但他們卻反倒一直跟著痞瘋不放,痞瘋火了,隨即告訴他們說,根據集會遊行法,除非是主辦人與掛臂章並登記過之糾察隊,否則沒有人有權禁止痞瘋在場內發傳單,更不用說是場外了,可見他們違法在先。 結果在場之中正一分局仁愛所所長,在痞瘋讓其主持公道時,不但不依法向他們說明,反而胡言亂語,並意欲跟監,甚至包圍痞瘋,結果引發數部攝影機突然嗜血的照將過來,痞瘋乍見此難得宣傳機會,當然聲嘶力竭大聲叫嚷傳單標題:「馬英九沒有資格選總統」,且毫不停歇,並與部份馬迷及仁愛所所長發生衝突,一位老伯伯還重拳揮向痞瘋的後腦勺。 後來仁愛所所長實在拿痞瘋沒辦法,只好尋求支援,約十位警察列陣排開擋住痞瘋的路,並開始圍向痞瘋前進,欲逼迫痞瘋往南走,痞瘋初始本不願屈服,但後頭有一位警察似乎是好意的說:「走啦!走啦!」痞瘋會意過來,想想也對,既然已達不期而獲,且更難得的上鏡頭宣傳目的,就何必跟警方為難,因此就不想再與警方多生事,才逐步配合往捷運站之方向走去,並停坐在人行道邊的護欄上。 哪知警方竟然仍要在旁邊警巴上休息之近廿位員警下來,在中正紀念堂之方向一字排開,欲擋住痞瘋的回路,那種數十位警察站著,而痞瘋好整以暇輕鬆端坐著看資料的鏡頭,實在好笑,就這樣過了近十分鐘,痞瘋想想何必找他們麻煩,讓他們罰站,就起身繼續往捷運站走去,想想或許等下再回來,與他們玩玩遊戲,因為痞瘋之腳踏車尚在那裡。 結果他們在痞瘋進入地下一樓月台時,仍有數名警員在電梯護欄旁張望而緊跟不捨,痞瘋本想往台大醫院站下車,後改變主意往中和方向搭,懶得跟他們攪和,並在車廂內確定無人跟監後,在景安站下車,回家跟媽媽聊了一陣,才再回去牽腳踏車回杭南住處! 所以痞瘋這次本來即無「鬧場」之意,僅是要發傳單,但卻被意外之干擾打斷,而意外獲此宣傳機會,這類「意外」情形,其實才是痞瘋多次會上鏡頭的真正原因,痞瘋當然不是說,痞瘋從未鬧場,但痞瘋要說,痞瘋從來並不想以非法之方式鬧場來取得宣傳機會,因為類如室內之集會,鬧場是會被趕出來的,且對許多痞瘋認識之主辦單位不好,但是室外的記者會,痞瘋在旁間歇喧囂,則完全合法,且痞瘋並未實質干擾到訪問之進行,只是讓「環境背景聲」多了痞瘋的訴求罷了! 藏鏡人老弟,搞政治本就要想盡辦法宣傳,但試想我們平民百姓要如何發聲,今天痞瘋如有機會好好訴求反對馬白臉選總統之理由,馬白臉早就完蛋了,今天落到這麼狼狽之形象,當然絕非痞瘋所願,但您能建議痞瘋更佳之方式嗎?所以痞瘋盡其在我,也不怕讓人看笑話,唯有一秉忠誠,努力行事,其他負面效果,根本不與計較,才能為所當為呀! 至於所謂之「位置」與「舞台」,當然是痞瘋一直在奮力的目標中繼站,因為這是要達成政治家福國利民目的之手段,但痞瘋從不求倖進,只是默默努力,痞瘋相信時候到了,該痞瘋的也絕對跑不掉,目前環顧政治圈,痞瘋有極度之自信,在許多面向痞瘋實力決不低落,甚且少人可以比擬,只是時候未到,因此不必操之過急也! 再次謝謝您的關懷! 痞瘋 謹敬 梅峰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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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