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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6 13:18:43瀏覽103|回應0|推薦0 | |
目錄 多元漸扁階梯均等原則的平等觀
多元漸扁階梯均等原則的平等觀——以全民健保為例
臺灣給大陸 最好的禮物
陳前輩關於家主政治的提問
多元漸扁階梯均等原則的平等觀(如已看過 則請包涵)
梅峰(中華家國黨 總管家) 自由、平等與博愛是不切實際的幻夢,愈去追求,愈得不到,反不如承認權貴階層之權力,只要不侵害我們的權利即可,此即像印度一般,分種姓階級,但卻要嚴格限定其範圍與界線,不可逾越,但也不可設限,只要在某個種姓階級內,該我們的權利或義務,一點不可多,但也一點不可少!
印度的種姓制度,其實也不完全沒有道理,因為在這個社會上,絕對平等是不可能的,超越兩層種姓的階級流動,實在沒有這麼的容易,尤其是在權位財產面向,到底大權大富的人不多,甚且為了這彩券級的高難度,讓大家為此拼命,甚至頭破血流,到時多仍是一場空,失望遠遠大於希望,有時實在也無此必要,還不如認命的好好生活工作,反正人生不就是這麼回事,這就是種姓制度的優點之一!
但人家如果條件改變,則允許越級,此時的條件就改變,要受到該級別的限制,同樣在該級別的條件下,一點不可多,也一點不可少!讓階層可以流動,這樣大家都沒話說!
至於分級的標準,自然可以財產或職業或教育等等做分野,但是教育則要儘量均等,此即完全免費,雖然仍不易公正,但可以隨時檢討,應該是可以慢慢進步的! 家主政治權力法定,原則上,特權階級是可以慢慢檢討減少的,而世襲非法定的,所以與特權無關,理論上! 之前的最大問題就是所謂的一律平等,而這是不可能的,甚且與強勢者講平等,絕對反將是弱勢者會吃大虧!因此就要先假設完全平等之不可能,直接劃分階級,但卻要徹底保障每一階級在該階級內,應享有的權益與義務,這才是真平等! 即如我們現在參政,連勝文繳的保證金,就應該比我們多,因為我們與他的階層不同,平常所受的權利義務本即不同,再公平競爭的選舉,必然吃虧,所以就當規定連勝文還要讓我們一成的票,這才公平!當然,如果能夠在選舉規則中,設定讓權勢使不上力的公平競爭,當然更佳! 或所謂之部份共產概念也不錯,此即最下階層的人,類如遊民等等,就給他們實行人民公社!這樣全國就不會有任何人無家可歸了!這是陳子勻主席的概念!小弟以為可以參考!也或許可以這樣,再分成三個階級,最上層給他實行資本主義,中層實施社會民主主義,最下層實施共產主義! 天下沒有白吃的晚餐,權利義務一定要對等,現在女性主義最大的問題就是,要男女平權,卻不要平義,這就沒有道理了!竟然在同一個《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採取雙重標準,在招募階段中,採取絕對平等主義,此即,任何職務,不管如何的不適合,都不可禁止女性應徵;但卻在錄用後,採相對平等主義,給予女性產假生理假育嬰假等等不同之特權,讓女性佔盡權利便宜,而叫她當兵盡義務,她就不提了! 所以階級劃分後,有錢人甚至可以殺人不償命,類如青天白日勳章擁有者的家人,但其義務是誠實納高額稅金,賠身家財產的兩成!有錢人還可以投一票等於常人的十票,可以有較高之開車速限,但超速罰款是常人百倍,還可以組織「上議院」等等! 所以,對社會貢獻大,義務付得多,就該少給他限制,多給他權利,但卻要讓他付出相應的代價,這樣才是真平等,這樣權利義務對等的社會,任何人都沒話說,至於權利義務要如何剛剛好的對等,這就要以隨時檢討來修正法律。 總之,路線方向正確,最重要,枝節可以慢慢改!而階級的劃分界線,也可以慢慢修正,這樣做不是希望階級永遠存在,而是希望階級消弭於無形,此即未來的目標是希望要將級距愈縮愈短,階級愈來愈少,社會貧富差距愈來愈小,達到「大家相同」的「大同」社會,中國自古以來的終級理想! 多元漸扁階梯均等原則的平等觀——以全民健保為例
梅峰(健保免費連線 總召) 為了保障《中華民國憲法》之國民生存權,健保必須對國民之健康給與基本之保障,此乃基於「絕對平等」之不可能。《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授權讓法律來決定「實質平等」之家國準則,就是極具智慧的見解,女子不用當兵即為最明顯之範例。 承認階級差異 才有實質平等 因之健保只需提供所有人家最基本生存權,甚或相對來說,二、三種不同等級之健康保障即可;而不可能給與大家絕對公平與無止境之呵護。這是筆者個人發展出的平等觀:「扁平階梯均等原則」之理論依據,此即既然絕對平等是天方夜譚,這樣政府的職責僅需做到最基本之二、三層不同階級之平等,並在未來之努力中,降低階梯之扁平度(降低斜率即縮小貧富差距),至於富裕階層願盼之附加服務需求,可以立法規範讓私有商業保險公司完成。 因之,中國自古從未強調,而卻被西方視為經典之「自由、平等、博愛」,只能當做人類社會的終極理想目標,但在實際律法上,絕對不應該不考慮到現實情況,不分青紅皂白的,當成唯一之金科玉律去實施,否則必定虛偽造假,反而造成弱勢階層之夢魘,這即是為何我們會發現西方目前極度虛偽、自相矛盾、常有兩套標準,且說一套做一套之原因! 因之承認人類社會階級之不可能不存在,且在重要之權利義務,類如司法、賦稅、福利、醫療、選舉、參政等等不同情況下,對不同階層給予簡單適當之劃分;一方面實質鼓勵階級流動,另一方面更要保障各階級至少在該階層上應有之平等待遇,最後再於不同階級之競爭或對抗時,給予差別保護之機制,以扶助弱勢階層,這才能達到真正實質之平等。 當然如果僅要求高階層多付出義務,但卻完全不給他們實質更多的權利,也說不過去。澳洲的農民在某種條件下,好像可以投兩票,就是我們對高階賦稅多者,知識份子,社會賢達等等,應給予之實質獎勵。如此方能促進社會發展,鼓勵社會實質流動,而非如共產主義「有飯大家吃」之粗糙,造成表面上公平,實質上卻是一攤死水的結果! 惟有當政府能夠做到使百姓得到該階層起碼的公平時,再想辦法更進一步,如圖一到圖三的降低階層間的差距,相信這種精緻與務實的作風,方能使百姓真正受益。 以臧家宜對郭台銘官司為例 就以臧家宜對郭台銘,所謂之「小蝦米對大鯨魚」之官司來說,任何人跟仗勢就很可能欺人之郭台銘打官司,如果依目前所謂之司法均等原則,恐怕都很難討到便宜,因為兩者實際上之「財與勢」絕對是不同等級的,最起碼郭台銘就可以請到一個律師團,甚至可以收買臧家宜之律師,一般法官也自然會對郭台銘敬畏三分,深怕得罪首富,對自己的未來前途有所影響。 因之對面臨官司的弱勢階層臧家宜來說,「司法面前,人人平等」完全是毫無作用之屁話,官司八成會打輸。是故這種空話對弱勢者來說不但毫無實益,反而變成有錢有勢者之護生符,讓郭台銘可以對臧家宜予取予求,難道這就是我們一個講公平正義的社會,所要的「平等」嗎?郭台銘即使真正委屈,但在這種不均等的情況下打贏官司,就真能還其公道,而無勝之不武的感覺,且真能借司法平反,以杜絕社會悠悠之口嗎? 因此面對現實,承認臧家宜與郭台銘間之官司為不同階級間之對抗,進而以類如限制高階郭台銘或強化低階臧家宜之一定的律師權等等方法,才是《中華民國憲法》實質平等的要求吧!這就類如初高段間圍棋比賽之讓子、原住民與退伍軍人之考試加分、運動競賽之性別體重分級等等,是同樣淺顯的道理! 其實社會上類此不公平之競爭處處可見,就像這次桃園縣吳志揚與鄭文燦間之競選,沒有人會認為這是一個公平之選舉,而吳真正比鄭強;且多會認為吳不過是有一個好爸爸罷了!其實筆者絕對支持家族傳承,只要吳鄭間之競爭能夠實質公平,這其實也不難做到,限制競選經費,甚或公費選舉,讓家族傳承者討不到財大氣粗的便宜就是辦法! 當然,筆者這個論調,也不能說是全無前提,而能放諸四海絕對顛撲不破的,此即這只能當做是當世微觀範圍內之公平;因為如以來世宏觀之,則或許吳家前世的確積了太多功德,如今不過是回報罷了!但是任何事情如果都用這樣之觀點,現世所有的律法就都完全不必存在了!反正都是宗教思想所謂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社會救助門檻嚴苛 雖然中低收入及弱勢團體依法免繳健保費,且健保局成立十年以來,每年平均協助六萬多個繳交保費有困難的家庭,辦理無息紓困貸款,並針對有醫療需求者提供先就醫後加保,以破除弱勢民眾就醫的障礙。 但是嚴苛之社會救助門檻,讓健保局「全民」入保仍處於「美夢」階段,對目前六十多萬鎖卡者束手無策;相對的因為保費上漲,經濟蕭條,無法繳交保費因而被鎖卡者之再繼續增加完全可以預期。 因此如果強求實質上做不到,且僅是表面上的「絕對平等」,結果反必造成許多中下階層民眾,連最基本當有之醫療水平都無法求得時,則政府還不如量力而為,承認「絕對平等」之不可能,直接誠實的向百姓說明,僅僅可能做到之有限範圍,而給予全國「健保基本級距』的生存權保障;並明白的給予對家國貢獻較多者,類如付稅較高或其他家國認為值得獎勵之階級,以另一種所謂「健保頭等級距」之待遇,以維護社會之正面進取走向。 社會福利商業保險同時並重 甚至中高所得者或有需要之中高階層健康保障,類如專利藥、高科技健檢、癌症後期醫療等等,需要資助甚大健保資源之醫療負擔,應該讓自願參加的商業保險負責。 臺灣給大陸 最好的禮物 陳前輩惠鑒!
謝謝來信! 晚輩的確有點驚訝,無法想像您提出這種ㄅㄆㄇ的問題,有點雞對鴨講的感覺,兩岸的差異即在此,大陸求民主,而臺灣已經進一步要求家主了!所以晚輩爾後要好好檢討自己的宣傳方式了! 「共籍」的確原則上是共同戶籍,這是最為重要的原則,因為它是有形的!至於「共財」,也只能是原則,因為它不容易讓外人知道! 關於「平等」的概念,您說得很好:「宇宙中它根本不存在」,所以我們睿智的老祖宗幾乎從來沒有提它,晚輩附上小文:「扁平階梯均等原則的平等觀」,請您指教! 西洋的選舉權也是漸進平等的,大致是從貴族,賦交重稅的白種成年男人,白種成年男人,有色成年男人,成年女人,這樣逐步而來的,哪裡像中國這麼的胡鬧,一次就全部給了,要知道瑞士成年婦女直到一九九〇年才拿到完整的參政選舉權!(https://zh.wikipedia.org/wiki/普遍選舉)
各國的選舉規則,其實已是一門重要的專門學問,因為這嚴重影響家主政治的優劣,(https://zh.wikipedia.org/zh-tw/投票制度),民主政治是否成熟,從投票制度可以看出端倪,例如新加坡,已經選了幾十年,卻沒有人說它是真民主,我國目前選制問題叢生,離真正公平正義的先進國家,實在是差得太遠了!
因為選舉制度差異很大,所以小弟甚至我國同胞,也大概不甚了解他國的選制,甚至我國這十多年改革的單一選區兩票制,對小黨稍微有利,許多人也搞不很清楚,因為國民兩個爛黨,刻意這麼掩蓋,以保障他們兩黨的利益,嚴重影響到國家的發展,可見公平正義的制度多麼的艱難,真正需要一步一步的去完善!
「美國大選是間接選舉,各州選民投票選擇美國總統,獲選票過半數的候選人將獲得該州全部選舉人票,然後計算各州選舉人票之和,獲得半數以上選舉人票的候選人將贏得美國總統大選。」(https://zh.wikipedia.org/wiki/美國總統選舉)當然還需要加上各黨之初選!
您說的五百張票,是共和黨初選的黨代表票,在下也不大懂,其實也沒有必要知道這些細節!
目前的選制,原則上都是一位成年人一票,但晚輩仍然認為可以改良,此即改成一家派一個人,幫全家所有的人出來投,這樣就可以解決主要是兒童(還有植物人、囚犯與外出親人等等)無法投票的問題,因為雖然他們不知如何選擇,可是他們家的成年人知道,而兒童是父母的負擔,同樣是人,為何沒有投票權!
所謂之「家主(家庭作主)」是相對於「民主(公民作主)」,原則上仍然是一人一票,包含所有的家人,不管是兒童或植物人或出外親人,都可以算進去,就類似我國上次領消費券,一家委託一個人出來,幫全家領,此即由家長代全家投票,一家五口,就是家長一次可以投五票,甚至要加權計算,讓五票乘以一.一,變成五.五票,以鼓勵「家庭投票」的家主政治!
晚輩希望在家庭投票之後,再實行您的想法,讓真正有能力作主的階層出來選舉領導者,此即,納稅多者,及其他有權勢地位知識者,他們盡的義務多,所以都該像澳洲農民一樣,可以有多投幾票的權利,這樣才是真正的公平!也才不會選出岩里政男、耳東水扁、馬桶菜瓜,這些倭寇蛋頭腦殘女性出來!
無論如何,家主政治不是一蹴可就,更非民主政體就能保證政治良善,這只是將更換政權這麼重要的事情,從暴力可怕的砍人頭變革至和平溫和的數人頭罷了,民主政治本身仍然需要不停地精進,而晚輩發明民主家主黨主的三主政治,目前是全球最完善的立憲選舉政治制度,大陸最好直接跳級採用,像智慧型手機一樣,就不用我們之前那麼多無謂的 BB CALL 與大哥大等,選用後再淘汰的過程了!
希望這是臺灣能給大陸兄弟的最好禮物!
謝謝溢美!
晚 梅峰(中華家國黨 總管家)
謹敬
陳前輩關於家主政治的提問
chen 於 2016年3月26日 上午3:32 寫道:
梅世兄道鑒: 您所謂「共籍」是共同戶籍? 「共財」共到什麽程度(有兩造離婚人士共組家庭時,有些社會是不算入婚前財產。)? 「平等」兩個字一定是聰明人類所創,因為在宇宙中它根本不存在,上帝壓根沒此觀念,若真有聰明人能舉出一實例,他肯定得諾贖獎。 從閣下「總主」>「黨主」>「家主」的圖表猜想不同意「平等」兩字? 既然不平等,如何一人一票來選?共和黨如今唯一機會踢創普先生出局,就是要靠五百張黨代表的票(不是所有黨員一人一票哦!) 又兩個「家主」情況完全不同,一「家主」一票夲身是否公平(這問題值得思考,不是嗎?!) ? 在下對「選舉」兩字一直充滿困惑,古人説:「選賢與能」不是普通人一人一票的意思,它是說在上位有權勢的君王官吏(當然,祈望他們賢能些!) 一般公司選董事長都是由大股份的董事選,不會由僅有少的可憐幾股的屁民去選。 選女婿、選老婆、選房地…,靠經驗,憑運氣,僅少數人或個把人就能決定,萬一選錯了, 也只是一家一姓倒霉;總統選錯了?全民要倒霉好幾年。 當每個細胞不健全時,不能祈望組識健全,每個組織不健全時,不要祈望噐官健全,噐官不健全時,人怎能不生病?國家亦是如此,主要問題還是出在每個人自己身上。 睿智聰慧中華先聖老早就看出了問題癥結,並且給出了正確荅案:格物,致知,修身,齊家…(吾兄所言:「家主」大約就是如此的賢人了);所謂「家主」絕對不會是那批充滿偏激的言論想法,寧願肚子扁扁也要選阿扁的這批人,對吧?否則閣下的理念祗有對🐂彈琴的份了。 吾兄孜孜不倦於追求理想社會的精神令人感佩! 專此 問安 陳 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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