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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3 13:36:51瀏覽212|回應0|推薦0 | |
元禧評論 03.06.16 女力天天放假 老闆活該倒楣 一、颱風家庭照顧假 颱風停止上課 家長可請家庭照顧假 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一日 聯合報 記者陳智華╱即時報導 勞動部長郭芳煜。 記者高彬原/攝影 勞動部長郭芳煜上午赴立院報告時指出,受雇者如果因法定或新興傳染病、天然災害停止上課,須親自照顧未滿十二歲或就讀國小以下子女時,已可依現行規定請家庭照顧假;也就是,如果接下來颱風季,所在區域達到停止上課時,家長可以請家庭照顧假。 依目前家庭照顧假規定,家庭照顧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但現行公務人員一年有五天有薪(全薪)家庭照顧假,勞工雖有七天,但併入事假計算、無薪。 多位委員今天提案家庭照顧要有薪,王育敏及蔣乃辛等人要求新興或法定傳染病,以及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受雇者為照顧十二歲以下子女有七天家庭照顧假,且有半薪。陳怡潔及林俊憲提案要求家庭照顧假由七天增為十天,五天要給全薪。 郭芳煜指出,會朝著「有薪家庭照顧假」的方向討論及規畫,但他指出,對象要放多寬,包括什麼事由可放假,以及有薪天數等,都還沒有定論,還要再討論。他強調,全世界家庭照顧假樣態有很多,有的無薪支付,也有部分由雇主給津貼。 立委提案家庭主夫教召 配偶得請公假 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日 現行法規定受教召者應給予公假,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圖)提案修法,若受召集者同時也是家中兒童主要照顧者,在召集期間,如果配偶需要請假照顧家中六歲以下兒童,也可以請公假。(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二日電)現行法規定受教召者應給予公假,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提案修法,若受召集者同時也是家中兒童主要照顧者,在召集期間,如果配偶需要請假照顧家中六歲以下兒童,也可以請公假。 洪慈庸表示,根據現行法律,服役退伍後若非特殊狀況,皆為後備軍人,在一定年限內都可能碰到教育召集、勤務召集或點閱召集,依兵役法施行法規定,可以請帶薪公假;但若受召集人沒有工作,而是在家裡照顧子女,在召集期間,配偶就只能請事假回家照顧子女。 洪慈庸說,台灣過去一直是「男主外,女主內」的社會,但隨著社會變遷、性別平等意識抬頭,家庭的角色分工有了變化,由男性作為全職「家庭主夫」的家庭越來越多。 她指出,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監護人有照顧六歲以下兒童的責任。因此,她提案修正兵役法施行法第卌三條,明定若受召集人無工作、且是家中的兒童主要照顧者,在召集期間,若配偶需要請假照顧家中六歲以下兒童,也可以請公假。 洪慈庸說,法律要適時地隨著社會環境脈動與變遷而調整,希望這次提案能被妥善討論,並盡速通過,為因受召集而有照顧子女困擾的後備軍人家庭,減輕困擾。 名家觀點/托兒托老重擔 不該由雇主扛 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一日 經濟日報 辛炳隆 近來,恢復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全面強制周休二日、朝野推動有薪照顧假,以及調升月薪基本工資至兩萬六千元等一連串主張,衡盱當前經濟情勢,一旦實施,勢必對雇主經營與投資及整體經濟發展帶來衝擊,最好是分階段進行,不要急著殺雞取卵。 勞動部為取消勞工七天國定假日,提出全面、強制周休,這與勞工訴求一致,也讓公私部門達成一致,與最初和工商團體協議推動縮短工時的目標亦一致,即便因此雇主會增加一些人事成本,但估計雇主應會接受。 不過,朝野立委都有共識要推動的有薪家庭照顧假,是否應由雇主承擔,是有爭議的。雇主有責任照顧勞工,但勞工小孩、父母的照顧責任並非雇主;若由雇主承擔,反易帶來就業歧視,未來雇主就會少聘僱要經常請假照顧家人的員工,或者,因為員工請照顧假而打較差考績,而員工要請照顧假則要看老闆臉色等,這並非好事。 事實上,不論是托兒、托老,是社會責任,應由社會共同承擔,針對五天有薪照顧假,政府最好是另謀財源,編列預算支應。 由就業保險支應五天有薪照顧假是沒辦法中的辦法,一來就業保險財務佳,目前已累積上千億元基金;二來已開了育嬰津貼先例。不過,以就業保險來支應有薪照顧假,依然主要是由雇主買單,因為就業保險雇主負擔比例高達七成,政府僅一成,勞工二成。 總之,以目前人口結構,托兒、托老已非個別雇主的責任,應由社會承擔。目前托兒、托老都沒有社會保險,未來有薪照顧假以保險來支應,例如就業保險,恐怕也是必須要思考方向。 至於時薪基本工資調升至一百廿六元雖有其道理,勞動部仍應正式召開臨時工資審議委員會審議,而不是便宜行事只提報基本工資工作小組會議。因為由勞資政學組成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每次都是正式核定時薪和月薪基本工資,一旦便宜行事,是否意味未來基本工資審議委員只核月薪,時薪就依公式換算即可?此外,時薪一百廿六元適用是否要追溯到今年元旦?只有經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正式核定,明訂何時適用,才可避免追溯適用。 今年第三季要登場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將決定明年基本工資,勢將成為眾所關注的焦點。以目前經濟情勢,實在沒有調升基本工資的空間;但去年沒有調基本工資,再加上新政府在選舉期間已有政治承諾要實踐,可預見在政治考量上,明年基本工資多多少少要調一些。 若依照基本工資公式,調幅並不大,雇主可能勉為其難接受。但是,若如部分立委或黨團主張要改以「生活工資」作為考量基礎,依內政部最低生活費再乘上扶養人口,估計基本工資要調升到兩萬六千元,這個計算方式並未將有能力工作而未工作的人口排除,卻要轉由雇主埋單,並不公平。 觀察新任勞動部長上任後拋出一連串勞動議題,很多人認為新政府向勞方傾斜,但我並不這麼認為,事實上上述的各項主張都有必要,只是仍要考量現實,考慮雇主負荷問題。新政府碰到的挑戰是,目前景氣未回升,經濟情勢很不好,若要落實當初的選舉承諾,將會很困難。 (本文由台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口述,記者江睿智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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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