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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30 01:40:29瀏覽168|回應0|推薦0 | |
國家應讓婦女安心顧家 梅元禧(中華家國黨 總管家)28.06.17 以家庭觀點來說,利用學校放假漏洞的她,是位顧家的好媽媽;但以不管成本的公家觀點,她佔了男人的職位,害了學校國家與另外一個家庭,相信她顧家之餘,也不會心安,這是元禧為何一直認為女人該回家的原因! 當然其配套必須是,國家制度能讓她先生的薪水足夠養家,元禧所謂之「健保免費,教育免費;主婦津貼,市地公有」,讓家庭最大之健康、教育與住房開銷能夠降低,讓婦女安心顧家! 當然最根本的是,現在西方個人主義為了所謂之男女平權,除了提高女人勞參率外,卻一直自我矛盾的又要女人減輕外役之負擔,而給予許多假期與福利,但還是讓女人蠟燭兩頭燒,無法專心顧家,結果反而沒有一件事情做得好! 這可以從幾乎所有女強人均必須以犧牲家庭為代價看出,而女人再如何努力,也很難勝過專職的男人,多只能在基層打工,因此任何行業之高層地位,甚少見到女人,即使有,也常是繼承得到,女人有必要看不起較易完成的家務做人相夫教子嗎? 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二日 https://www.facebook.com/MeiFengNorway/posts/10208076626268433 本文 她合法請假九年半 同事諷:幽靈資深老師 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一日 新北市一名高中女教師(約卌歲)到校任職滿一年後,陸續以「出國進修」「育嬰假」及「侍親假」等種種理由不間斷請假,前後總共九年半,共歷經五任校長,預計最快明年元月底才會返校,校內新進同事們從沒見過她人影,諷刺該人是:「幽靈資深老師」,而類似案例竟已在新北市學校層出不窮。 海山高中指出,該名女老師(時年約廿九歲)透過考甄制度於二〇〇六年八月一日到職,隔年八月一日起請國外進修留職停薪假至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一日,共三年。 緊接著二〇一〇年八月一日請育嬰留職停薪假至二〇一四年元月十一日,共三年半。 二〇一四年二月一日至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以照顧長輩為由請侍親假,共半年。 二〇一四年八月一日再請育嬰留職停薪至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一日,共一年半。 二〇一七年二月一日起再請侍親假,預計留職停薪至二〇一八年元月十一日,共一年。 校方指出,總計目前請假約九年,若至明年元月十一日則為九年半,前後總共歷任五任校長(其中一任是代理校長)。 海山高中校長古秀菊指出,該師請假皆為合法請假,屬「留職停薪」性質,坦言會對教務上會造成影響,必須請代課老師,由於代課老師是不能擔任導師職務的,導致其他正式老師輪替導師速度就會加快,有些人就比較不能休息,但該師年資雖不能累計,但屆齡該退休年紀仍可辦理退休。 校內同事也不滿指出,這根本是「合法不合理」,濫用教育界給老師權益的美意,該師佔著正式老師缺額卻不盡義務,會對課務推展造成很大困擾,他的不存在已在校園裡成了一種「常態」,苦得是其他盡責地正式老師,該師可謂是「幽靈資深老師」。(突發中心曾佳俊/新北報導) 海山高中一名女老師連續請假九年半,同事們諷刺是不見人影的資深老師。曾佳俊攝 http://www.appledaily.com.tw/…/article/new/20170611/1137326/ 請假九年半 校長換五任 女師挨諷「幽靈」 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二日 新北海山高中(圖)一名女老師九年半來以進修、育嬰、侍親等理由請假,被諷為「幽靈資深老師」。曾佳俊攝 【曾佳俊、陳威叡、蔡永彬╱新北報導】新北市海山高中一名女老師九年半前,陸續以「出國進修」「育嬰假」及「侍親假」等理由請假,共歷經五任校長,預計明年初結束侍親假才會返校,許多校內新進同事都沒見過其身影,還諷刺該師為「幽靈資深老師」;校方昨回應該師合乎規定,但坦言對教務已造成影響。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昨回應,假勤管理是各校校長權責,長期請假的教師,初步了解均合乎規定,因此暫無規劃修改《教師請假規則》。但少數教師可能會「貪小便宜」,學期中請假、寒暑假銷假,雖合法但不合情、不合理,社會觀感也不佳,教育部已發函,規定請育嬰留職停薪、侍親、出國進修假要以一學年為單位,方便學校安排課務、聘用代理或代課教師,也維護學生受教權。 申請留職停薪 新北市海山高中職工向《蘋果》投訴,指該名女老師九年半來以育嬰、進修與侍親為由請假,導致校方只能找代課老師,同事間也須分擔工作,非常不公平。 根據校方人事資料顯示,該師在二○○六年八月到職,到校滿一年後,隔年八月便申請國外進修留職停薪假三年,緊接在二○一○年八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假至二○一四年一月。 「合法不合理」 此外,該師結束三年半育嬰假後,二○一四年二月又以侍親假為由請假半年,接著同年八月再請育嬰留職停薪假至前年一月,最後在今年二月再次請侍親假,預計明年一月底返校,共請假九年半期間、歷經五任校長。 校內同事不滿說:「根本是幽靈資深老師!」該師濫用請假權益,佔著正式老師缺額,卻不盡義務,對課務推展造成困擾,她的不存在已是校園裡的一種「常態」,苦的是其他盡責的老師,並批評這樣的請假是「合法不合理」。 導師被迫輪替 海山高中校長古秀菊指出,該師請假皆為合法請假,屬「留職停薪」性質,並沒有領薪水,年資也不能累計。 但古秀菊坦言老師長期請假已影響教務,因代課老師不能擔任導師職務,所以其他老師須輪替擔任導師。 新北市教育局指,除育嬰假前六個月得領本俸六成薪,侍親假、進修假皆無薪資,請假時間以學期為單位,請假與否由校方認定,但會請校方在教師請假時做好課程規劃調配。 老師請長假案例 民國一〇六年六月:新北一名國小女老師十一年前起接連請兩次育嬰假、兩次侍親假,其間僅復職三個半月,前後累積請假十一年兩個月。 民國一〇六年五月:新北永平高中一名女老師七年前請育嬰假,其間僅復職數月後,陸續又請育嬰假、事假、侍親假,並申請進修,至今請假逾七年。 新北永平高中另一名女老師六年來陸續請兩次育嬰假,其間僅暑假復職三個月。 民國一〇四年十一月:宜蘭縣一名老師生三胎都請育嬰假,僅寒暑假期間復職,班級因此處於不穩定狀態,得常換代課老師。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www.appledaily.com.tw/…/…/headline/20170612/37680834/ 自由廣場》老師留職停薪錯了嗎? 民國一〇四年五月廿四日 老師留職停薪錯了嗎?(圖片來源:https://goo.gl/Eaa0DV) ◎ 皮諾丘 日前新聞報導,新北市一所高中的兩名女老師因連續生育兩胎,依法請育嬰假,留職停薪長達六、七年,引起部分老師不滿,質疑請假時間過長,影響其他老師權益。筆者瀏覽新聞下方的留言,果不其然又是一陣罵聲四起,對此,筆者有幾點意見供參: 一、依法請育嬰假,若造成學校困擾或其他人工作量變大,代表制度有問題,應向上反映修法,而不是攻擊依法請假的當事人。 二、育嬰假只有前六個月有本俸的六成薪可領,以年資十年的本俸來計算,還不到兩萬元;假使一名老師請了三年的育嬰假,她大概損失了兩百五十萬元的收入,然後只挹注了十萬多元的育嬰津貼。 三、請育嬰假照顧小孩跟請侍親假照顧長輩的辛苦程度,絕對超乎你的想像,沒有收入,把屎把尿,廿四小時待命,沒有加班費,有功沒賞、打破要賠(臺語)。 四、之前有少數自以為聰明的老師選擇寒暑假復職領全薪,開學後再繼續請育嬰假,託他們的福,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已做出修正,大意如下:教師申請留職停薪期間,原則應以「學期」為單位,並為維護教師尊嚴,避免少數人員於寒暑假復職又申請於開學留職停薪之爭議,在兼顧學生受教權、教師實際需求及代理(課)教師課務與行政安排之原則下,爰修正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條文,育嬰假已改為學期制或一次至少申請六個月以上,除非特例,如小孩已兩歲八個月,最多只能再請四個月。黑心育嬰假已成為歷史名詞,臭名卻要全體教師共同承擔,幾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五、本校也有老師請過育嬰假、侍親假跟留職停薪進修,學校依法聘代理教師,其他同事都沒有怨言,也不覺得工作量變多,唯一的困擾大概就是人事安排可用之兵變少(行政及導師,無特殊理由,應由正式教師兼任)。 六、法律是人訂出來的,一定有漏洞,身為老師,就應該對自己期以較高的道德約束,請任何假都應該以學生的利益為最高考量標準,以不帶給其他人困擾為最高原則。遺憾的是,在教學現場,我看到有些老師請假都只想到自己。 (作者為國中教師,專欄作家) (更新:新增內容)新北市一名高中女教師(約40歲)到校任職滿一年後,陸續以「出國進修」「育嬰假」及「侍親假」等種種理由不間斷請假,前後總共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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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