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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遺產稅及贈與稅不合國情
2005/08/14 09:48:21瀏覽388|回應0|推薦0
流浪朋友!

謝謝回應!

小弟對稅制與經濟並不在行,目前並無能力結合這方面的專家研究,自己也心餘力蹙,所以就不敢多談,僅是藉機提出這個長久以來懸浮在腦裡的觀念罷了。

這次耳東兇手娶媳婦之公私不分,給社會很多批評之口水,小弟平常是極度反扁的,但這次以小弟家國主義之觀點看這些問題,小弟其實反倒認為,不當課徵遺產稅,及親屬間之贈與稅,因為家庭才應是社會之一個基本課徵單位,有道理將父親交給兒子的錢課稅嗎!

這其實完全是西方個人主義觀念下,將個人而非家庭,當做是社會的一個基本單位所致,西方政治之所有思考基礎均建基於此。舉個簡單的例子,西方男女外出吃飯要各付各的才是正常,夫妻基本上是分別財產制,老弱婦孺之照顧是國家而非家庭之責任,兒童成年後要離開家庭自我獨立。

其實他們個人主義建構基礎的矛盾根本數說不盡,個人平等的矛盾不可能就不用說了,自此導引出的性別平等也是荒唐,如果國家當照顧每個個人,那麼遺產為何要交給子孫?為何會有「姓氏(Family Name)」而無國姓呢?所以英國的老人家現在有些就將財產玩掉,而不願交給子孫。

西方認為人人平等,但兒童如何與大人爭平等,所以西方就來了一個公民之觀念,要成年後才可以作主,但西方忽略了太多的其他家庭功能,類如生育、扶養、老人照顧、殘障照顧、家庭互助等等。其實各位可以很明顯的看出,這個社會基本上,是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健有殘,有強有弱,但如以家庭來看它們,就簡單多了。

因為正常中國之家庭是三代同堂(不見得非住在同一棟屋子,只要照顧之功能達到即可),所以就自然涵括了男女,老少,健殘及強弱等不同情況之個人,如果政府將社會以家庭當基本單元來建構,不是簡易清楚有效率多了嗎!政府只要儘可能保障家庭之需求,讓家家經濟、政治與社會地位盡量平等,而家庭內部的事少管,讓家庭自理,抽稅則以家庭為單位,這樣才單純合理符合現實。

而元首的保護當然應以元首全家為單位,因為既然要保護所謂之「第一家庭」,有必要將總統個人及其家人之分野搞得那麼清楚嗎?小弟雖痛恨耳東兇手,但總認為沒有必要以總統為公,其家人為私的不當劃分,因為綁架總統或其家人對國家之傷害是差不多的。

中國人常是以家族的觀點來看事情的,小弟如以個人觀點思考,很多事早就不能做了,因為自己年紀已是一把,可小弟會為了後代子孫奮鬥不懈,因為小弟常說,成功有時往往是數代的功夫與努力,各位看看那些成功的政治世家,工商業世家,其實往往是如此,因為他們的後代子孫從小耳濡目染,從小建立人脈,這些基礎當然容易讓他們成功,所以我們常以某人有一個好爸爸,來忌妒這些家族子弟,其實不是很對的,因為您如以家族的眼光來看事情,您就不會忿忿不平了!所以我們不該去怪這些富家庭,他們其實也不好過,天天保鏢隨伺在旁,天天擔心綁架搶奪,連賺來的錢都無法好好安心的花呀!

其實家庭成功美滿對社會有什麼不好呢?我們為何不平呢?重點只是家庭經濟地位的平等,各家財富不要懸殊呀!而這完全是政府的政策可以做到的,類如累進所得稅、貨物稅等等,而不該動遺產稅與贈與稅的腦筋!現在政府抽不到遺贈稅之道理,其實極為明顯,因為一個政府以西方之意識形態來定法律,能不變成讓所有老百姓想盡辦法規避的罰律嗎!這其實不是百姓的錯,是故雖然小弟對溫世仁先生很敬佩,但還是覺得他不懂事呀!

走筆至此,不知是否解您疑惑!

梅峰 敬草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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