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尊重或容忍台獨是選項?
2008/05/18 06:23:40瀏覽208|回應0|推薦0
中華民國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統一前」,故終極統一,而現狀為一中憲法第四條亦為主權統一,故台獨選項不論是指現在或將來都是違憲應不能尊重只能容忍。

王一山教授 三月十一日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iFeng&aid=187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