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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的代名辭
2008/05/18 06:07:08瀏覽165|回應0|推薦0
本人早在一年前即因馬英九鎮壓市府中國聲樂案即分析其心已變綠。洪秀柱助理還說誰會相信。及至馬說台灣未來由二千三百萬人決定,本人又加質疑,結果許歷農會長,陳志奇副會長只是打個哈哈,郝柏村、王曉波,曾祥鐸還說馬不會搞台獨,要全力支持。直至台獨選項論一出,中共關切,輿情大譁。反而本人鼓勵馬說過終極統一及兩岸人民共同決定論。為什麼一定要等到有「台獨」兩個字的出現泛藍才會覺得不可忍受?對其它的代名辭就自我安慰與綠妥協,實在令本人百思不解。

茲將這些代名辭與台獨同義分析如下:

一、台灣主體—做為一個有國家的人在論及國家認同,兩岸問題時必以其國家或其主要部份為主體,故除非以台灣為國家,即台獨,何有台灣主體之論?

二、台灣人民決定—若國家主權僅限於台灣,台灣人民才有權決定其主權之歸屬及改變。但此即以台灣為國家,即台獨。若主權及於全中國,則在此範圍內之中國人民亦即中華民國的國民都有權參與主權之決定,其方式或為透過反分裂法。

三、本土化,在地化—在政治上將國家本土化在地化,不論其名為何,都是以台灣為國家,即台獨。若文化上以本土在地文化為主流,加重比例,即文化台獨。

四、台灣意識—即強調台灣本土與中國各地共同文化相異之處,即文化台獨。

五、愛台灣—政治領袖只有呼籲人民愛其國家,從未有要人民愛某一特定部份鄉土之事。故除非以台灣為國家即台獨,不可能有愛台灣的口號。

六、台灣認同—政治領袖只有要求全國一致認同其國家者,而不曾要求人民一致認同其某一小部份鄉土或歷史中暫時的根植地者。除非是以台灣為國家,即台獨,何有台灣認同之有?

七、本土價值—政治領袖的價值觀限於本土種種,而不放眼全國共同的愛國主義價值。除非是以本土為「愛國」的對象,亦即台獨,何來本土價值?

八、台灣主權—台灣是個省份或政治實體,不是國家,那來的主權?除非是以台灣為國家,即台獨,何來台灣主權?

九、台灣優先—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大陸也是,兩岸談判,當然是以共同的國家,中國為優先。若雙方都要以己方為優先,究竟以何者為優先?除非以台灣為國家至上,國家優先,亦即台獨,何有台灣優先?

十、現實獨立實質獨立—現狀、現實的狀況就是憲法一中所定義的主權沒有分裂、處於統一狀態。而實質上台灣就是中國主權的一部份。何來現實獨立,實質獨立!除非台灣已是主權國家,即台獨,何來現實實質獨立?

十一、中華民國在(是)台灣—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是全中國所以她就在(是)中國。除非將領土範圍縮小為台灣,以台灣為國家,即台獨,何有中華民國在(是)台灣?

十二、歐盟模式,一中屋頂,統合論,一中兩國,兩國論,兩個中國,一中二台—都是仿歐盟各國各自為互相承認之主權國家的模式套用於兩岸,即以台灣為國家,即台獨。

王一山教授 二月十八日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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