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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1 16:27:17瀏覽636|回應1|推薦2 | |
學歷及經歷(合計以150字為限)
鳳山誠正國校畢 臺北工專五專電子科畢 臺北大安國中畢 臺大電機系肄業四年半 軍人:陸軍通信預官 老師:私立格致高中 勞工:中視攝影十年 老闆:大量印刷十年 洋水: 瑞典美拉達倫大學社福中心訪問學者一年 瑞典林雪平與隆德大學社科系所研究五年 社運: 通訊雜誌瑞典版與家家旅遊團負責人五年 三一九民間真調會與罷免綠委聯盟召集人 政見(以600字為限) 馬英九退選 還百姓公道 大家都痛恨陳水扁,但事實上真正讓他再次上台張牙舞爪的卻是馬英九,這可由下得知: (一)馬左右手金溥聰慫恿「百萬廢票聯盟」之傳言甚囂塵上,搞了卅四萬的廢票; (二)北市長與總統相鄰兩次選舉,台北市藍綠差異竟然減半,少拿廿萬票; (三)馬以辭競選總幹事來要脅連宋,取消三一九當晚極重要之造勢晚會; (四)不罷免綠委倒扁,從未認真追查三一九,並猛扯紅衫軍後腿! 民進黨為了怕被統一,以消滅中華民國,建立台灣國來逃避,而馬英九拿香跟拜,更沒出息;不敢承認中華民國就是中國,不敢再說終極統一,還欲廢除一中各表;「民國一定強」與「中華民國是臺灣」說,更顯示其毫無原則,叛黨賣國。 事實上,中共已經開始基層選舉,而依個人在北歐六年研究福利國之結論,具中華「家國」特色之民主政治必將是未來時代潮流,是故兩岸本此前提兩願結合,和平統一的可能很大。而我自由中國之選舉經驗豐富,未來臺灣省人擔任全中國領導人的機會極多,那時中華民國不就自然統一了中國。 再者,馬英九貪污特別費,事證確鑿,罪無可逭,且應自《貪污治罪條例》有詐術要件之第五條,改適用為無此前提之第四條,這是最低十年的重罪;如果有罪宣判發生在總統選舉登記後,則藍軍將無人可選,讓綠軍同額競選,馬勢將成為亡黨滅國之歷史罪人。 我從事倒扁運動這三年,對馬英九之為個人總統大夢,私心自用,綁架藍軍,感觸尤深。因之,雖身無分文,也要在馬英九的故鄉參選,以逼他的跟班落敗,這具備極重要之指標性意義,幾乎是目前讓馬自動退選,還百姓公道,救國家於危亡崩解之唯一契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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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