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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5 09:54:05瀏覽662|回應0|推薦0 | |
連日來公務員考績法的改革引起大家廣泛的討論。這讓我想起先前任職上市公司改革內部打考績的那段日子。 在企業管理學上,固定比率的淘汰制是有的,只是看公司文化是否執行的夠徹底?台灣前四大的會計師事務所每年的360度考績制度在淘汰制上就執行的夠徹底,應該是所遵循的是國外的標準及流程,一切都依法有據,而也因為是360度,所以夠客觀。 另一家營建上市公司,近年來每半年打考績時,也假裝很有改革人力的氣魄,但學到人家的半套,規定每個部門要有5%的人要打乙等,其影響的不外乎是升遷、紅利及年終。但是,最終仍是主管掌握生殺大權,就發生以下的人間慘劇: 主管是行政部的協理,也是公司元老級的人物;而她部門下的人資科小科長,就是她的姪女,到公司時職位三級跳。因為上有政策,所以下有對策,公告了每個部門要有5%的人要打乙等的新規定,該協理就說:「未來本部門有人請長假,那半年就委屈由那個請長假的人拿乙等。」結果,該部門天天加班就算了,每個人都搞到快爆肝還不敢請半天病假。 話說去年小姪女懷孕生子,該部門的同仁就等著看好戲啦!今年考績「終於」輪到協理的「自己人」拿乙等了吧!因為她可休了二個月「長假」。結果,當然不會由自己人拿乙等呀!最終還是協理看不順的小咖拿了乙等,理由是:人資科的主管今年雖然休產假二個月,但生子之前表現特別優異,所以仍以優等以茲獎勵! 據說,該部門的同仁,超傻眼! 另外一提,不知是不是傳統的教育文化使然,每每實施打考績時,總是都規定怎麼「處罰」,很少看到怎麼「獎勵」!記得企業管理中,給胡蘿蔔比給棒子來的有用,國外的方式也多以獎勵的方式去鼓舞員工努力向上,這才是正向循環吧!而不是天天在談要怎麼樣的3%、5%,又怕真的那3%、5%被淘汰了,例外又規定了很多功抵過、三年累積什麼的。 人,都是需要被鼓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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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