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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有挪亞蒙恩
2013/10/26 06:06:35瀏覽474|回應0|推薦1

惟有挪亞蒙恩                          創世紀第六章1~9

1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2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3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4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5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6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7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8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9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

   本經文談到人類的第三次墮落,人類又再度犯罪。第一次是夏娃亞當兩人偷吃善惡樹,被上帝趕出伊甸園;在第二次的犯罪,就開始禍及下一代了。哥哥該隱殺了弟弟亞伯,該隱被上帝咒詛(創四12), 地土也不再為人類效力,人在地上要流離飄蕩。而本文要談的就是第三次犯罪,而它的罪行已經蔓延到了整個集體性的人類犯罪。可以這麼說,差不多就是當時整個全世界的人都在犯罪,而只有挪亞一個人沒有。就好像是全班集體作弊,只有一個人沒有作弊。全部人都在貪贓枉法,只有一個人沒有。導致最後上帝決定用大洪水,來滅絕自己所造的人和整個當時的世界。
   今天要來談談看,為什麼挪亞會被上帝高舉並稱為義人,蒙上帝的恩成為洪水後遺留人種的祖先;為何挪亞他可以成為洪水後的一個新世界新世代開始的人類祖先。新世界再度由挪亞這個家庭開始,這是多麼宏福,不但躲過了上帝的刑罰,還蒙恩承受從上帝來的救恩。這是我要在本文所要談到的主題--「惟有挪亞蒙恩」,我分三個部分來談挪亞蒙恩的理由。

一、不隨己意
   六1~2「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隨己意就是我愛怎樣做,就怎樣做,沒有人可以管束我。廿十多年前,台灣當時年輕人流行一句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就可以看出來當時年輕人內心的慾念想法。當人一旦離開神,就易會「隨意」而行。什麼事都敢作,只為滿足自己的慾望,就是不怕得罪神。人類第一個罪就是,想要過自己要過的生活,「不需要神」,也就是不要神來管。當時夏娃亞當受了蛇的引誘試探,自覺可以像神一樣,可以當家作主,可以自己來決定善惡。不用上帝來決定我命令我,該這要做,該那樣做。你知道人最大的罪是什麼?就是自己可以決定過自己的生活,「不需要神」,人也是可以過的很好。人可以決定自己的未來,自己做主,「不需要上帝」。這個「不需要神」就是最大的人罪,也是人類的第一個罪。這個罪正是違逆了上帝十誡的誡命,以致於人就不在神的旨意中而活過日子了。反觀,挪亞是一個神怎樣吩咐,就照樣去行的人。亦是與神同行的人,是一個完全人。
  主耶穌曾怎樣描述挪亞那個世代的人呢?祂說那是一個重視吃喝的世代。太廿四38「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主耶穌為什麼只聚焦在審判之前夕,人們那些合情合理的正常作息的事情呢?這乃是主耶穌極力要告訴我們一件很要緊的事:祂警告我們說,當人只顧自己所關心的事時,人很容易忽略上帝的存在,上帝的道,人與上帝的關係。當時挪亞的世代,是一個非常重視滿足肉體情慾的世代,是滿足自己肚腹的年代,滿足自己私意的世代,是不是也很像今天我們的世代。四千多年前,挪亞世代就這樣,過了四千後,人類依然想過自己的生活的。我們可以省察自己是不是這樣。神的兒女可以看電視、看報紙一兩小時,讀神的話,卻是一章也無法讀完它。可以安排一個上午或下午出遊或爬山或做什麼的,卻很難願意到教會來參加查經或成人主日學的。想想看我說的這段時間,你都在做什麼。教會的禱告會一直火熱不起來,信徒在家又在做什麼。信徒不願來禱告會與神約會兩小時,卻願意在家看電視四五個小時。上帝究竟還在信徒的心中麼? 腓三18~19這樣說「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
   本經文第二節說到「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這「神的兒子」一般釋經學家說它指的是「塞特的後代」,也就是「敬虔的後代」。我們看到當時世代,人們擇偶的對象是看「美貌」,而不是以「信仰」為依據前提的。這樣的婚姻常常增加了很多信仰上的困擾與摩擦。這往往使自己的信仰最後也丟失去了。當人一旦在家庭中生活中離開了神,也就很自然會離開了教會。試想看看,我們做信徒父母的,從小安排子女幼稚園要讀哪裏,也會挑選要學哪一種樂器最適宜讓孩子學,認為對孩子將來會有幫助的。上了小學後,慎選安親班哪一個最好;到了國中會安排送去很好的補習班加強課業輔導。俟考取高中後,又擔心子女考不上好的國立大學,鼓勵孩子繼續去補習上家教的。甚至,到了孩子要婚嫁時,還會為孩子挑選良辰吉時。總之,父母為子女安排的這一切一切東西,都是為孩子將來作好生涯規劃。惟獨在信仰上,這是最重要的一生大事,父母卻任由孩子他自己去選擇。說什麼信仰不能用逼迫的,孩子想信什麼宗教信仰由他自己做決定。有沒有想過,當父母不在孩子身旁時,孩子由誰來管教庇祐引領。要知道,做父母的無法一輩子陪在孩子的身旁管教引導的。惟獨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的天父上帝最能夠的,也最不會出差錯。不是麼?上帝才是孩子一輩子最好最穩妥的父親,不是麼?我們卻忽視祂,輕看祂,漠視祂的存在;真是很可惜的。
  現代思想自由開放的女性,一窩蜂的穿起能夠顯露出「事業線」的低胸服飾,這已是背離聖經的教導。更可以看出來,人們常常是按著自己的意思來行事的,隨已意而行。而不照著聖經的原則和真理而行的。最後下場,往往就是背離了神的意思越來越遠,這實在是人類犯罪的禍源。人就是不願上帝來管我,我「不需要上帝」。提前二8~10說 :「我願男人無憤怒,無爭論,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
  聖經是非常重視吃穿的原則,其總原則乃在「榮神益人」。大祭司要如何穿著,都有定規。像內外袍、腰帶、裹頭巾,都要合乎神的意思,否則很容易就穿了外邦祭司的服飾進到神的會幕裏獻祭而得罪神的。你知道祭司隨已意穿著,最重的罰責是「死罪」麼?出廿八43:「亞倫和他兒子進入會幕,或就近壇,在聖所供職的時候必穿上,免得擔罪而死。」並且,連上到神的祭壇時,絕對是不可露出下體的;出廿八42:「要給他們作細麻布褲子,遮掩下體,褲子當從腰達到大腿。」 今天新約時代,神依然看重祂兒女的飲食穿著的。方才的經文提到說要以「正派衣裳」為裝飾,這意思是穿著要「合宜的、值得尊敬的」。而不是像今天的電視上、馬路上看到的,顯露「事業線」為的是顯露「我的身材很好,可以秀給大家欣賞」,結果往往引來諸多男性的注目,多少也引動了男人的慾念。這是女性有意無意的挑動入犯淫的念頭。因為人們口頭都用字以「火辣」、「吃冰淇淋」來形容,再明顯不過了。前陣子婦女團體曾極力抗議「事業線越深、事業就越旺」是篾視婦女團體以及物化女性,也教壞小孩子、也扭曲社會的價值觀。可惜還是被反批管太多,這股婦女團體抗議勢力最後後續無力而告終止。可以看出時下時髦女性多麼在乎別人對自己身材的看法,而不在乎神如何看待我們的一舉一動。也可以看出人們多麼不願意被他人管東管西的,管到他的穿著。只要我喜歡,為什麼我不能穿。故常不要他人多管閒事,亦不要父母管太多,更何況是被上帝管教約束呢。所以人離開神越來越遠,越覺得能隨心所欲的。最後就是人「不需要神」,人嫌惡神。
  非常拒絕福音的日本就是很重視追求私慾、物慾、金錢慾與性慾,非常享受罪中樂的一個民族的。很多人相信前一陣子的日本「福島」核災事變,正是敲響靈裏沈睡的日本人。要使他們從物慾橫流的狂熱中能好好冷靜反思一番,來深刻反省自己內心的真正需求。如果挪亞世代是個「又吃又喝」的世代,那今天的日本也是如此,台灣更是如此。街道巷弄常可以看到199吃到飽,299吃到飽。你也可以從酒後開車肇事屢傳不止,這都是跟「吃喝」有關,所造成的的惡果。而變本加厲的是,今天台灣更是「又穿又露」的年代。能敢穿得少,就能露得多,就有機會可以接更多的通告或拍廣告,便能賺取更多的金錢。也無怪乎!為何要稱裸露乳溝為露「事業線」了。這是一個「隨已意而行的年代」,是一個不認識上帝的世代。信徒們當好好三思而行,林前六12~13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羅馬書十四17節向我們保證的:「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當我們行公義之事,隨之而來將是真正的得救的平安與喜樂。

二、不同流合污
3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4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5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原文是『我的靈就不永遠與他相爭』。神賜下聖靈住在人內,是為與人「相爭」,這意思是說,聖靈要感動人能隨聖靈而行。所以聖靈與人相爭那個「主導」權,結果往往是聖靈退居幕後,而人的意念出頭。最後,神的靈在人心裡頭的某一角落邊暗暗憂傷人,偏行己路。人若執意行肉體的事,就成了屬乎肉體的人。神的靈便退居幕後,不住在人體內;這便是「相爭」的意思。最後,聖靈就任憑人放縱肉體的情慾,隨人隨去(羅一24)。當人一旦隨肉體行事,神在人心中的地位就沒有了。當然,神的話人也聽不進去,因為肉體正是神的仇敵。神願意人生養眾多,這是神在創世記一章就賜給人蒙福的應許。但是當人不行神所定的旨意中,罪惡在人身上就會像傳染性狠大的痲瘋或是狂犬病,四處傳染禍延下一代的。當罪人加多時,所行的罪過也就越發加多。社會上就會漸漸失去公義,而惡人和不法的事就橫行蔓延氾濫了。往往下場,就是好人受冤受屈,而惡人就當道逞惡。這就是聖經箴廿九16所說的「惡人加多,過犯也加多,義人必看見他們跌倒。」這裡說的很明白,連義人也連帶會受到影響而落入犯罪當中。因此,神就減少人的歲數(人可以活到一百二十歲),以免使義人也跌倒,也得罪神了。而這一百二十年的時間,也可以說是神給人存活的寬限時間,神才施行審判。
  一個常隨己意而行的人,便是屬乎血氣的人,他會常常體貼肉體而行。而屬神的兒女,當常思想屬神的事,屬天的事,屬靈的事,否則行事為人的標準也會不知不覺中降低了標準,屈就環境,屈就有權柄的人臉色。好比,當上帝兩個使者去所多瑪拜訪羅得時,結果全城裏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羅得房子,要與這兩位神的使者行淫。羅得竟說「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這便是屈就環境,迎合人的意思。俗云「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正是這個寫照。如果我們的一舉一動都端看神,根據神的意念而行,人就不會身不由己,乃是大小事交託由主,依從神而行事。
  我要說的重點是,當有些信徒會被拒於天堂門外,不是由於他們行了什麼的惡事,乃是因為他們只顧一些合情合理的一般常事,而忽略了那確實又重要的事-即「永恆的事」。他們對做「好事」的熱忱使他們忽略了「上帝的事」。這等人容易變得只重今生的事物,以致他們無暇尋求屬天更重要的事。人汗流浹背,圖謀自己的事業,建立自己的夢想,努力維持家庭生活,他們一生的焦點都在這裡。這些事是世上多數人所關心所關注的,人們以為這才「正事」,才是人生最重要的事。箴言十四12說「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這等人重視的焦點,就是把神擺在第二,第三,或者更後面更後面。然而,在神的眼目來看,都些「正事」往往都很可能是「惡」事。因為它使人越來越離開神,越來越不認識神,最後就拒絕神,不信神,不需要神。使徒保羅曾說:「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 神裡面。」(西三2~3) 神的兒女啊,這不是建議,乃是主的「命令」。
   上帝要人晝夜思想神的話,那這樣的人一生便能蒙神的祝福應許。詩篇第一篇,可以說是整卷150篇的詩篇之人生總結縮影--就是義人和惡人一生結局的寫照。詩篇一篇「1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2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3 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4 惡人並不是這樣,乃像糠秕被風吹散。5 因此,當審判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義人的會中也是如此。6 因為耶和華知道義人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這「不從」、「不站」、「不坐」便是不隨便與人同流合污。信徒最冒犯上帝的事,就是把祂看為「次要」,忽略神輕看神,這等同是羞辱神的。許多人往往不認為這樣是得罪神的,冒犯神的。試問,你在時間上的優先次序是按著什麼標準行事呢?比如,你曾何「時」因生意緣故,沒上教會。又在何「事」上,被推辭的不是客戶,而是 神。客戶擺首位,赴客戶的約;而神的事擺在後頭,婉拒跟神來約會。又或,你正因工作而無法上教會,你身不由己;也許你是個護士或值夜班工作的人,這不能與神約會的理由很合情合理。然而,我要指的是,就是當你可以有所選擇的時候;你的選擇是什麼?你選擇你的生意,還是選擇到神家中,與神約會呢。
  今天本經文談到的,當時幾乎所有的人,所思想的全都是惡念。除了挪亞,沒有一個人例外,都被上帝看為厭惡的。可以看出,當敬虔神的兒女不在乎信仰,而隨意嫁娶,他們的下一代也自然遺傳了上一代的敗壞。也就是,基督徒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我常常說:「富不過三代,但信仰往往不過一代,第二代便告終止。」當信徒父母不在乎下一代兒女信仰選擇時,他們是很有可能嫁娶另一個不同信仰為終身伴侶。最後導致很難能一起上教會來敬拜上帝,一起行在上帝的旨意,一起蒙福。何故? 因為很可能的結果是,「你拜你的神,我拿我的香」。你想他們的下一代兒女信仰光景會是怎樣呢。兒女如何能過一個蒙福的一生,這實在是上一代做父母的過錯,是父母不盡天職,這是沒有盡到上帝託付管教兒女的天職。箴言十四26 「敬畏耶和華的,大有倚靠;他的兒女也有避難所。」當年摩西知道他離世的時候到了,便再次向以色列民重申上帝的話,可以說這是摩西的臨別遺囑。記載在申命記六章6~9「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7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8 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9 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我想,這也可以給做父母的,當作送給子女最好的財富。就是讓兒女們「認識神」,行在神的旨意中。那兒女們的一生必不與惡人同流合污,乃與神同行。那焉能不蒙神祝福庇佑呢,這難道不是做父母給兒女最好的財富麼。

三、與神同行
  莫以為不同流合污的人,就會與神同行,就會認同神的作法,願意依靠神而活。不是的,這等人最多只能說是不昧著自己的良心,只求心安;其實他心中仍是沒有神,不覺得需要神。自認日子仍可以過得清高或平淡,不得罪人。另有些人終生行善事,以為可以在神面前稱義。其實這等義行無法被神紀念,因為義人的所行的義行是無法救贖自己。世人看外貌,世人看義行善行來憑斷義與惡。然神不像人,人是看外貌,神是看內心。聖經說世人虧缺神的榮耀,又說世上連一個義人也沒有,連一個行義的也沒有。所以當一個人說自己沒有罪,便是自欺欺人。要知道,人的「自私」便是罪,人的「動怒」亦是罪;人的「說謊」是罪,人的「不敬畏」神亦是罪,人的「不認識神」,更是罪啊。詩五十一5 「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這句最能表達世人在上帝面前善惡的光景。
  挪亞被上帝稱為義人,不是因著挪亞的行善蒙了神喜悅。來11:7 「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 這裡最關鍵的要點在於「信」。挪亞願意「相信神」,在那個重視又吃又喝,隨意嫁娶的世代,單單遵照神給他的啟示(神啟示要以洪水審判這個世代),挪亞便相信神的話,起了敬畏神的心。別自以為假如上帝也啟示給我,我也會起了敬畏神的心。不會的。這本聖經便是上帝向世人啟示祂,結果呢? 世人還不是照樣拒絕相信有一位創物上帝。世人寧可相信人手所造的木偶神像柱像,人寧可相信自己是猴子變來的。不是麼?
  與神同行,代表著與神有一樣的心思意念,氣味相投。神所厭惡的他也厭惡,神所喜悅的也正是他所喜悅的。與神同行,代表著順服神,照著神的旨意行。挪亞順服神建方舟,用去了120年的歲月。可見,挪亞與神同行的日子並非一段短的時日,乃是120年之久,天天依靠神而建方舟的,這是需要莫大莫大的信心啊。你什麼時候才會依靠神,考試的時候?還是找工作的時候?生病的時候?還是開刀的時候?你必須天天依靠神,時時依靠神,否則就很難與神同行。因為聖經彼前五8 說「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你知道麼?約瑟主人的妻子天天以目送情給約瑟,約瑟不從,對他主人的妻子說:「看哪,一切家務,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裏,在這家裏沒有比我大的;並且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只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最後約瑟說了一句我們都應該常常掛在嘴邊要講的話-「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這就是天天依靠神的人,這樣依靠神的人才能有能力阻擋得住天天的試探和誘惑;所以這些誘惑試探,絕對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阿,乃是犯罪的毒鉤。
  所以,當人不再依靠神的結果,就是受了試探和引誘。就不斷的出現敗壞行為,就同流合污。今天世界的光景為何到處充滿罪惡,充滿不公不義。提後三章1~5 節「1 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2 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3 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4 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5 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四五千年前的人,就是這樣落在罪惡的光景,在主耶穌的時代也是這樣罪惡光景。而今天的這個年代,何嘗不也是個罪惡充斥的世代。為什麼人類無法有效改善罪惡的問題呢? 人用盡辦法想使我們的社會、家庭更為美好健康,結果還是失敗?為什麼會這樣呢? 最根本原因,乃是人與神的「關係」出了問題。人想依靠自己的方法來解決問題,結果問題越弄越糟糕。溫室效應、臭氧層破壞、河川污染以及人犯罪…等等事件,證明人無法「人定勝天」,人終於承認,人無能為力阻止人不犯罪的事實。其實,聖經早已證實了,光憑著人,根本無法辦到的。羅七18~20「18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20  若我去作所不願意作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 所以惟一能解決的方法,就是除去人裡頭「罪」的問題,人重新與神和好。若人「罪」的問題一天不除去,這些問題仍會層出不窮,人的惡行永不止息的。人只要重新與神恢復「好」的關係,自然這一切問題就會慢慢改善,慢慢解決了。

四、神的審判與救贖
6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7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8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9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
  因此,神看見人的敗壞,就後悔造人在地上(5~7節)。當世界都極盡敗壞了,最後神的審判也終於來到了。但神仍紀念挪亞一人的義,為人類留下新的餘種,這是神的恩典與憐憫。6節說到「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其中「後悔」乃是人的比喻用法,它的意思不是說上帝事先沒有想到人會有這樣結的果,所以上帝後悔了;不是這樣意思的。羅十一29「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神是不會後悔的,神的後悔乃是指「改變了心意」。它反映出,當人願意回轉歸向神,神會願意轉意赦免人的過犯,這就是後悔的意思,這是神的憐憫啊,神給人再一次回改的機會。所以神的審判以先,必有神的赦免。詩九十13 「耶和華啊,我們要等到幾時呢?求你轉回,為你的僕人後悔。」 這就更明顯看出,後悔的真正意義,實在是神的恩典憐憫啊。
  人會墮落,絕不是出於神的本意。神造人的目的,原是要人彰顯神榮耀神,並代表神在地上執掌權柄(創一26~27)。當墮落的人在地上不能顯出其功用,他在神心中,已失去其存活的意義。因此連帶著其它萬物,也失去存在的價值。故,凡是血氣之物,都要除滅,因為也全不合乎神用。信徒若想要合乎主用,便須要對付自己天然血氣。我用聖光神學院的校訓作為本文信息的結束,提後二21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人要先脫離卑賤,才能成為聖潔,也才能成為貴重器皿,合乎主用的。願神祝福聽祂話語,又去遵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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