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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濱田彌兵衛事件 之二
2015/08/16 17:15:11瀏覽2329|回應0|推薦2

濱田彌兵衛事件 之二


事件經過

 

1624年剛到台灣的時候,荷蘭人大約才兩百名士兵,不過運氣不錯的是,當時的大員附近沒有什麼強大的政權,幾個西拉雅人部落互為世仇,戰和不定,荷蘭人就利用這些矛盾,為自己找到一個安身立命之處,建築了普羅民遮和熱蘭遮兩處堡壘。

 

荷蘭人很快就發現,比起西拉雅人,原本已經在大員的中國和日本商人,是對公司更大的威脅。

 

為什麼呢?前面說過,原本在台灣進行的貿易,是日本人用白銀,交換中國人的生絲,還有西拉雅人的鹿皮(日本武士盔甲喜歡用鹿皮裝飾)。現在荷蘭人插上一腳,是帶了什麼更好的東西要賣給中、日或西拉雅人呢?鬱金香嗎?

 

當然不是。和西班牙人背後有美洲的白銀當後盾不同,幾百個荷蘭軍人來到台灣,兩手空空,除了武力,根本什麼都沒有,那要怎麼賺錢呢?買空賣空啊。你們把生絲賣給我,我再把生絲運到日本賣掉,中間價差就是我的獲利了。

 

簡單來說,「生絲白銀」本來是中日直接交易,現在荷蘭人硬要插進來當貿易商。可是中國人和日本人在大員做生意幾十年了,日本人手上銀子又多,價格比較好,中國人幹嘛沒事要把絲賣給荷蘭人?

 

於是打擊來台的日本商人,就變成熱蘭遮初期的重要目標。

 

1625年,東印度公司的巴達維亞總部曾下命令給熱蘭遮,要他們完全禁止日本人來台貿易。但熱蘭遮方面不敢貿然做這麼激進的決定,他們只告訴日本人,打從明年(1626)起,從台灣出口的貨物,都要課征10%的出口稅。

 

於是就出問題了。

 

濱田彌兵衛先生出身長崎,手下控制有特許貿易用的「朱印船」(豐臣秀吉時代創設制度,要有朱印狀者,才能合法進行國際貿易),背後真正的大老闆是長崎代官(市長)、日本大商人末次平藏(所以濱田的船又稱「末次船」)1626年,濱田先生跟中國商人敲定了一筆二萬斤生絲的單,價值據說高達30萬兩(明朝萬曆時,一年歲入4000萬兩),然後他一如往常地來到台灣,想跟荷蘭人租船去載貨。

 

濱田對荷蘭人應該不陌生,東印度公司早在1609年就到平戶設立商館,而且在幕府、大名之間走得很勤,大概也需要跟末次平藏打交道,這時候荷蘭人在日本做生意沒什麼限制,因此當濱田先生帶著大批白銀去找第二任台灣長官韋德的時候,大概覺得船一定可以租到手。

 

可是韋德一方面要濱田付10%的稅,一方面又東拉西扯,說巴達維亞那邊沒有許可,所以荷蘭不能派船,又說日本不可以自己派船去載,因中國討厭倭寇,要是中國官員方面看到日本的船,會打壞荷蘭與中國的關係;後來又勉強答應日本人可以自己派船過去載貨,可是不能派戰船護航(在那時的台灣海峽,沒有戰船護航,等於是把財貨直接送給海盜),後來又說日本人可以雇用中國保鏢保護自己。

 

這樣冗長的交涉下來,時序已經入冬,吹起東北季風,濱田沒有辦法去載貨,直到隔年(1627)春天,荷蘭人還是禁止日本人去中國載貨。這下子濱田氣壞了,他一方面派人回日本,向大老闆控訴荷蘭人的惡行惡狀,另外一方面,他決定要撤底解決這些討厭的紅毛番。他去了現在台南的新市,拜訪西拉雅部落新港社的一些老朋友。

 

1627年約是夏天,濱田帶了包括新港社長老Dilcka在內的十六個新港人前往日本,由末次平藏安排,準備以「高山國使節」的名義,晉見德川幕府第三代將軍,德川家光。

 

約莫同時,荷蘭人也感到與日本的關係正在惡化中,這時我們的另一位主角就登場了,時年28歲的彼得.奴易茲先生,在1627年被指派為第三代台灣長官,兼日本特使。他本來在澳洲南岸探險,接到派令後,就千里迢迢地從澳洲一路來到京都,他的任務就是要向將軍解釋荷蘭在台灣的措施,希望不要弄壞雙方關係。

 

不過濱田和他的高山國使節團,已經搶得先機,他們見到了將軍,具體晉見內容不清楚,可能就是Dlicka代表高山國,向日本天皇效忠,請將軍派兵大員,驅逐那些邪惡的紅毛番的情節。但德川家光應該沒有接受,他只是賞賜了新港人一些禮物,就送他們回家。另一方面,德川拒絕接見荷蘭代表,奴易茲出師不利,只能回到熱蘭遮,加強警戒。

 


這裡要回頭看一下Dilcka這些新港人,為什麼他們會隨濱田前往日本呢?

 

在荷蘭人剛到台灣時,台南平原上的西拉雅人主要有四個部落:新港(今天台南新市)、麻豆(今天台南麻豆)、蕭壟(今天台南佳里)、目加溜(今天台南善化),最大的部落是麻豆,人口約2000人,最小的新港,人口約1000人。如同台灣高山族一樣,西拉雅人也有獵頭的習俗,這使得四個部落一直處在戰爭狀態。

 

不過這並不表示部落間沒有外交,荷蘭人剛到台灣時,就知道麻豆社和目加溜社是結盟,攻打最弱小的新港社。於是荷蘭人與新港人成為盟友,新港社也成為最早接受荷蘭傳教士傳教的部落,傳教士用羅馬字母拼出新港語,變成當地的書寫系統,即使到後來18世紀,西拉雅人與漢人簽契約,都還用這套新港文,所簽的契約現在留存者,稱為「新港文書」。

 

既然新港社與荷蘭人那麼麻吉,為什麼還要去跟濱田糾糾纏呢?主要原因應該還是荷蘭那時力量還太弱,一邊打中國海盜,一邊應付日本商人,根本很難再應付強大的麻豆人。1626年,新港、麻豆又起衝突,荷蘭人介入調停,但麻豆根本不派人去熱蘭遮,這讓新港人越來越沒信心。另一方面,日本人和新港人早就有往來,新港人於是決定投靠新的保護者。

 

16284月,濱田先生又率船來台。(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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