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他無悔令生追悔。其中亦二,境者,謂他補特伽羅修諸善事,不具追悔。於境作何事者,謂以令起憂悔意樂,於非悔處令生憂悔。釋論中說,同梵行者正住學處,以諂誑心令於學處而生蒙昧。此上二法能不能欺,生不生悔皆同犯罪,釋論亦同,然釋論中於第二罪作已蒙昧。 | 第二個能造就盡未來際退失菩提心的黑法是:於他無悔令生追悔,當中亦以境、事分別說明;境(對象)是指其他任一切有情眾生所已造作無須悔護且符順善法的作為。事是指讓這對象於無須悔護處昇起憂悔,於心緒中產生憂悔意樂。在「釋論」中說明這黑法的形象是:對著已正確持守學處的修行人,以諂誑曲折方式令修行人對其已正確持守的學處自己產生覆蔽與違背。以上這「欺誑親教及阿闍黎尊重福田」、「於他無悔令生追悔」二種黑法,不論是對象是否已受矇蔽欺騙、是否已昇起憂悔,只要造作者成事即屬作犯,「釋論」亦是採取同樣標準衡量,但「釋論」就第二黑法特別強調違犯者是須使他人已經產生蒙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