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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6,L4
2009/07/08 08:53:39瀏覽921|回應0|推薦0

P106,L4

第四既歸依已,所學次第分二,一 攝分中出,二 教授中出。今初

既然已皈依了三寶,皈依以後修行所要學的,有分二個次第:1.攝分中出:根據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中所記載的次第來學習,第2.教授中出:根據傳承師長與教典所教授來學習。

 

初中有二四聚。初四聚中,親近善士者,

在「攝決擇分」中有二大項當中各有4個重點來說明,第1個重點就是親近善士

謂如前說,善知識者,乃是一切功德依處,

就如同廣論前面已提過的,善知識是具備一切功德,也是修行時所應依止的對像

觀見是已而正親近,由歸依佛即是歸依示道大師,

所以我們由觀察善知識後已經了解他的德行就應當親近承事他 ,因為皈依佛的意義就是要我們皈依佛這位能指示修行道路的世尊。

隨順此之正行,即是親近示道師故。

所以我們能有「親近善士」的隨順正行,這樣的學習就像皈依佛的意義一樣没有差別!

聽聞正法,及如理作意者,隨其所應,

第2及3個重點「聽聞正法」「如理作意」,依照學習修行的次第

謂當聽聞若佛所說,若佛弟子所說,法教諸契經等,

是說明在我們聽聞世尊或佛弟子即僧眾所宣說的正法,以及經典、律論的教授後應如此作意:

及若作意何種所緣,能息煩惱,即應作意。

當我們「聽聞正法」後瞭解如何依循正法思惟才能止息煩惱,此時就應當依著法教來思惟

由歸依法,於教證法應當現證,此即是彼隨順行故,

也因為皈依了法,所以依「法」所教授的及依「法」能修證得道,所以我們只要能夠「聽聞正法」「如理作意」,也就是說依法來思惟修證,就決定可以證得菩提。

法隨法行者,謂應隨順般涅槃法,而修正行。

第4點「法隨法行」是說要依照可以證得清淨般若及得涅槃的法來隨順修行。那該怎麼做呢

由歸依僧,於趣涅槃補特伽羅應執為伴,其隨順行,

就是皈依僧,而僧眾就是已經以修證般涅槃為目標的修行人,我們應追隨僧眾為做我們修行的助伴。

謂應與諸趣解脫者,共同學故。

也就是說我們平常就應該和趣向解脫的修行者共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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