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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3 01:47:08瀏覽1709|回應10|推薦101 | |
引用文章 博物館與我,有仇?~紐約(二) 去紐約玩,行前做過不少功課(老婆嘲笑我,網路上都看光了,還需要去玩嗎?),知道紐約有數不盡的各國美食,網路消息都建議,如果時間夠,應該多嚐試嘗試。可惜!這次完全沒成功。我嘛!捨不得吃百元美鈔以上的餐廳(老婆躍躍欲試),老婆嘛!對擠滿了牛肉的大漢堡毫無興趣(我試了一次,天啊!那牛肉團幾乎一個拳頭大,但實在好吃,名不虛傳。)至於兒子,牛!任何美食都沒興趣,他的昏倒意見「越垃圾越好吃」,意思就是麥當勞、、、,或任何有薯條的地方(必須像麥當勞薯條一般好吃)。 家庭會議折衷方案,儘量挑選「既不貴、又好吃、又垃圾」的餐廳。唉!聽起來就是個Mission Impossible,行前功課?算了吧!三人行必有我師焉?那可能,三個和尚沒水喝,隨遇而安吧。實際狀況,一次又一次,到了用餐時間,我們一家三口像追尾狗一般的躑躅紐約街頭。任何標的經過三人投票,往往不是一人臭臉,就是另一人差點翻臉(誇張的形容)。 終於,某日黃昏,經過時報廣場附近,老婆看見一個她「知道」的餐廳 Red Lobster,聽說龍蝦新鮮好吃。呵!謝天謝地,那一餐三人盡歡,個個都說好吃。於是乎,紐約十五天,我們吃了三次「紅龍蝦」,過癮。尤其老婆,生平最愛螃蟹龍蝦,吃得更是眉飛色舞。 總不能餐餐吃龍蝦吧!老婆又是個「恨肉族」,怎麼辦?真是痛苦啊!某日中午,又到了痛苦萬分時刻~用餐時間,躑躅再躑躅,徘徊再徘徊,咦!有人瞭解我的苦楚?店名就叫做 Le Pain,「我痛苦」餐廳?一群人排隊排到門外,大家都喜歡「痛苦」餐廳?自言自語之時,讀過法文的兒子說話了,「老爸!拜託你,Le Pain 是法文,就是麵包的意思。」啊!麵包叫做痛苦?法國人這個厲害。 試試看吧!看有多痛苦。湯只有一種Soup of the Day,每日例湯?看來可能會有點痛苦。來了,哇!這南瓜湯真是好喝極了,配上兩片有機「痛苦」,一片Baguette,一片Rye,真是一點都不痛苦,居然連一向恨死硬麵包的兒子都說好吃。沙拉來了,清新清淡,完全符合老婆口味,份量不大,配料簡單,但就是好吃,奇怪。我的薄荷茶更是經典,純然新鮮薄荷葉搗碎加熱水,以為必然沒味沒道,結果嘆為極品,生平第一次品嚐如此簡單無雜味的薄荷茶。Specialties的搭配也是項項討喜,我們一家立即愛上 Le Pain,幾乎天天去(曼哈頓有許多家分店)。 可惜!溫哥華沒有Red Lobster,西雅圖才有。溫哥華也沒有「痛苦」餐廳,多倫多才有。這,真真是痛苦了! 歡迎續閱 短短華爾巷,害慘多少人 ~紐約(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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