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09/12 00:02:25瀏覽1831|回應0|推薦5 | |
文章歡迎完整轉寄、轉貼、轉載。感恩喔!
【對電動自行車的觀察和想法──法規篇】 最近油價實在太貴了,看著報上介紹小資女換騎電動“機車”省錢,並算了一筆帳,頗讓人心動。而且與前幾年政府推動電動機車的景況不太一樣了,街上不時看到有人騎著沒掛牌的電動“機車”,腳踏車店也兼賣起自有品牌電動“機車”,甚至於我家附近也開了家電動“機車”專賣店。於是,我找了個空檔去拜訪、參考了這家專賣店。 首先,大家一定好奇,電動“機車”要把機車2個字用雙引號括起來。店家有說,現在滿街跑沒掛牌的電動“機車”,法規上正式的名稱是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依法規定,時速限制必需是在25公里以下,不含電池重量在40公斤以下。其實這種不想將簡易型電動“機車”列管的便宜心態,並不利電動“機車”產業的發展,原因容後再說。但後續提到的電動“機車”,就不再用雙引號,直接用輕型電動機車取代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至於那些法規上定義時速25公里以上的電動機車該怎麼分類?放心,這種大馬力電動機車的售價和傳統摩托車不相上下,應該沒多少人有興趣。 ※時速25公里限制是鴕鳥心態 25公里速限,是對腳踏車安全帽耐衝擊的安全速限標準。所以時速限制為25公里,可以順理成章地把輕型電動機車視為腳踏車,簡單地說就是懶得管。 但以現在的技術,最簡單的輕型電動機車隨便都能做到時速40~50公里,車廠也心知肚明,車輛檢驗通過後,出廠前就把速限解除掉。車店也以免掛牌、免考照、免繳稅做為招徠顧客的賣點。 明明比自行車快上1倍,卻又不必遵守摩托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未來將隨著車輛增多,不只會造成交警執法困擾,更會成為交通事故主要來源。電動機車產業還未臻成熟就被貼上交通亂源的標籤,絕對不是好事。 以我個人來說,雖然可以免繳稅、免掛牌,但我不想遊走在法規灰色地帶,是非黑白搞清楚,買輕型電動機車就更沒心理負擔。相信大部份人都會有我這種想法。 免掛牌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竊盜問題和贓車市場。現在掉自行車的人幾乎都不抱找回車輛的希望,甚至連報案都省了。但一台電動機車從一萬元到三萬都有,比腳踏車被偷更加讓人心疼,也會鼓勵治安人口以電動機車做為偷竊目標。 ※掛牌,但不徵汽燃稅 汽燃稅最早設計的目的,是為了道路養護。時至今日,它還有抑制碳排和減少空氣污染物的目標。輕型電動機車馬力不大,車重不含電池一般在40公斤以下,與摩托車的大馬力、大重量不可同日而語,加以電動機車不排廢氣,建議將所有輕型電動機車畫分成新類別,全面掛牌(以便於執法),強制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按摩托車的交通規則來管理,但可以不必驗車、不收汽燃稅。 至於目前已經上路的輕型電動機車,因為沒有掛牌,先期靠路邊攔停檢查勸導,並訂定落日條款,限時不掛牌就吊扣車輛。以現有資訊科技的進步及硬體設備價格下降,輕型電動機車掛牌,可以只徵收掛牌/異動手續費而不收牌照稅,以進一步鼓勵民眾購用輕型電動機車。 以現行技術,已經可以做出隱藏式馬達改裝自行車,而且外觀看不出有改裝,這是否成為交通法規漏洞?其實也無所謂,只要執法人員看不出有動力就不必理會,因為這種看不出改裝的電動自行車,重量更輕、馬力更小,騎士也無法狂飆,相對而言對其他用路人更安全。 掛牌、不上稅,遵守摩托車的交通安全法規,絕對是健全並促進輕型電動機車市場最重要的事。而且掛牌後,還能創造出輕型電動機車的二手市場,進一步減少資源浪費。 ※去掉荒謬的25公里速限吧 至於如何定義輕型電動機車呢?把25公里速限的荒謬規定取消吧!一率用電動馬達輸出功率為區隔,畢竟會買電動機車代步的人,不可能忍受時速25公里的龜速。這種速限分類,真的只是用來掩飾主管機關的怠惰。 方正平‧瘋狂綠生活‧藍海分享 |
|
(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