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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大姊應指揮辦案
2013/07/30 15:49:27瀏覽4294|回應14|推薦39

洪仲丘冤死案發生至今,沸沸揚揚,莫衷一是。綜諸網上報導、言論、意見,我以為馬總統至少應該做一件事。這是本文主題。

姑不論檢討層級是否已然高至國防部長高華柱,再嚴重那也只是一個個人職場生涯的去留問題;我們面對的是一個人年輕的生命,洪仲丘的生死當然重於高華柱的 career。

洪家大姊案發至今言行作為可圈可點,我唯一不滿意的是她的口罩 —— 我不了解口罩這東西在台灣的意涵,但知道那當然不是為了生理衛生。不過口罩一點也不重要,重要的在下面。

我認為政府、軍方、馬總統方面確實已經做到「該做、能做的都做了」,但民間、洪家、大姊仍不滿意或領情,大家均以為真相尚未大白,which this Nut totally agree。為今之計,唯有請出洪家大姊岀任臨時軍警檢調司法總監,指揮所有一切指揮調度,偵查審訊,問案進程,該辦誰就辦誰,沒有上限,包括馬總統在內。

洪大姊的表現讓我何止刮目相看?我不相信她會一、危害中華民國,二、假公濟私,三、違法濫權,四、不公不義。何況洪家至今所要的不過是一個真相,要真相是全台百姓的共同呼籲,請出其中最最希望真相大白的洪大姊指揮辦案誰曰不宜?連當今三軍統帥、哈佛法學博士岀身的馬總統都無能至此,洪大姊聰慧睿智,人人稱許按讚,誰有任何說得過去的反對理由嗎?

不以為然的,來駁!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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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仔仔~信手拈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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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混戰的雛形已聚
2013/07/31 10:49
      這案該於起訴後暫告個段落了吧!擾擾攘攘的成天讓我頭皮痲麻,要真相本是全民共識,倒是七嘴八舌的越往雲霧裡推,現在已開始有人在打混戰了,誰說這不是推擠所造成的效應?(媒體、受害者家屬、加害人家屬、冒出來的C、X等先生,軍檢、民檢都聯手加入陣仗了,堪稱是史無前例),再托下去,誰能不耽心新一波的對立面不會於焉形成?

      版主的「餿」主意我能認同,但是說說罷了,果真如此保證此案會演變成國際笑柄,一如立法院之打群架,台灣之光呵!﹙光溜溜的展現人性自私的一面﹚。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7-31 13:27 回覆:

請洪家大姐出面主持洪仲丘冤死案的真相調查可能不如想像中那麼餿。

第一、洪家要真相,雖然軍民檢調單位已經不眠不休在查,洪家仍覺不夠,天天開口要真相閉口要真相,好像除了他們別人都不要真相。馬總統要不要真相?高部長要不要真相?Still,他們倆一個道歉再道歉,一個下台三鞠躬,洪家仍不領情,因為「真相不明」。所以對洪案真相追求的 motivation,無人能比洪家大姐,此理不言自明。

第二、馬總統軟弱無能,國軍糜爛腐敗,政府官官相護,司法無力插手,而洪大姐清新聰慧,形象絕佳,此時此際還有誰能比洪大姐更適任偵檢調特別總監?更別說只是一時一案,又有全民無條件支持。

第三、等真相出來後全台更有誰能出面說:「爾等平身。這,就是真相」?此言此語除非出自洪家大姐之口,否則臺灣還能不陷入「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分裂危機中?雖說臺灣早已四分五裂,我們還是沒有必要再分而裂之。

第四、我在臺時常見名嘴黃創夏批馬總統批得簡直豬狗不如,當時就十分希望黃某能至少當個「一日總統」,好歹將自己理念付諸實施,也好比較比較馬英九是否確係豬狗不如,不然人家都以為他只是個無三小路用的爛名嘴。

我個人的座右銘是「己所不欲勿施予人」外加其延伸之「自己做不到的別要求別人」。在 People’s Republic of Abnormal China and its SCUMBAGS 文中我曾詳述如何從自己上不了 UDN 的問題實驗、推導到認定聯網伺服器被駭,最後連同 UDN 工程師解決他們主機遭駭的經過。我沒在第一時間就認定聯網遇駭,也沒有開口閉口「聯網不公」、「禁我上網」,我只是把自己能知、能做的事情都做過後才認定聯網電腦有問題,才會同他們工程師解 bug。這是解決問題最有效的辦法 —— 問題來了第ㄧ件事就是閉上你的尊嘴,which I did。

準此我希望我國同胞全部閉嘴,讓洪大姐主持辦案。辦不好,還是可以責怪檢調,因洪大姐畢竟不是專業;辦得好,那麼洪家安心,全民幸甚。此時此刻,拼命吵「要真相」何如真的就讓最想要真相的人去追真相?


Timoth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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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30 18:05

至於衲兄說政戰這玩意可能會在軍中消失,我想應該是這一案帶給社會巨大的正面意義之一,其他如同推動落實陽光法案,限制軍法審判的範圍也都是

政戰這東西似乎是蘇聯發明後傳入中國的,國共兩黨在軍中均有政戰系統,我如果沒記錯的話黃埔第一個政戰主任還是周恩來呢,美軍當中有沒有這種系統我就不知道了

我前兩個星期查了一下美軍對犯罪的軍士官如何審判,發現他們一樣是上軍事法庭,差別在於根據調查美國百姓認為軍事法庭做出的裁判跟一般法庭相差不會太多,也就是說百姓相信他們國家的司法,這種信心非數百年不為功,台灣許多人認為應該把洪案移交一般法院來審理,那是不理解法,馬總統今天也出面說明這樣移交是違法的,況且移交了又如何,喜歡興風作浪的那一些人馬上會宣稱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7-31 02:44 回覆:

軍人軍法辦理其來有自,一般更為嚴格,美國一樣。若要軍人不受軍法統轄也可以,但須先有法源,而法源又得先有利弊之辨。

政戰這東西為的只是貫徹統治者的個人意志,文娛等只是末節。軍隊不應忠於個人或政黨而應忠於國家、人民。政戰必將走入歷史。

我是說在我國。像對岸那種還在人高於黨、黨大於國的社會,政戰還會一直威風下去。

國人一直都有至少三種不良現象:一、性喜興風作浪、節外生枝,二、小族群意識強烈,大族群概念薄弱,三、惡意人士矢志操控人心,無休無止。

一個社會有如人身,要長成怎樣多半由自己決定。臺灣將走向何處也由全體臺灣人決定,有意識或無意識不論,總之就是自毀或自強都操在自己手裡。


Timoth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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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30 17:27

衲兄這想法太過浪漫了,您說洪下士的生命當然重於高部長的career,感性上我接受也認同,理性上我必須存疑,憲法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同時也保障人民的工作權,請問您能不能舉證生存權高於工作權,如果有的話您這說法才能成立

至於洪大姐出面指揮辦案,我不理解您的指揮是到什麼程度,給個指令就好,還是自己親身參與,但這想法沒法實現,守法的馬總統不會去搞出體制外的事物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7-31 01:59 回覆:

如果洪下士的小命是「枉送」,我確實以為其重過於高部長的丟官。這種個人概念牽涉己身意向,不牽涉證明問題,人人都可能有不同想法。不過在自由社會倒可做某種「民意調查」來看看我們社會對 humanity 的認同度。在對岸的共和國部長當然不必也不會丟官。

高華柱當然沒有涉案,也不太可能意志上認同軍中凌虐(凌虐,不是嚴厲鍛練),但他的去職我以為合理。一個人的職位不管在公營私營體系只要高到某種程度就有道義(道義,不是法律)責任 encompass 他下屬的基本權益。

洪大姊岀任臨時特別調查總監有無違法我不知道,但我認為幾個好處是一定的:

一、台灣幾乎人人以為馬總統無能,他的執政團隊包括行政院以降,到國防部,一直下去到三個軍種的軍師旅團營,其可信度也好,被認同度也好,在全台人民心目中會被叫好按讚的百分比並不高。反而洪大姊有如酷酷嫂廣受群眾支持,覺得她有為有守,舉止合宜,進退有節。讓她岀面來主持案情調查似乎合理。讓她決定自己要參與的程度最好。

二、當然不是說就她一個人,查案本來就該有個團隊來進行。讓洪大姊主持查案至少可以去掉幾個人民心中的不滿:進度太慢、官官相護、軍中黑暗等。洪大姊若受託主持辦案,她就會瞭解進度是否真的太慢、官官是否確實相護、軍中黑暗有底無底等等,再由她口中說岀,我們自然接受度較高。

三、真相岀來後若由洪大姊認可確是真相,台灣社會就不會又兩極對立,「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再度被殘忍撕裂。

我當然不以為洪大姐有通天本事或如名探般的才能,她也不必。一如立法委員並非個個法學岀身。給她這個 power,讓她發揮,遂其志願,去國人胸中塊壘。


華碩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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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30 16:26

不行

因為女人沒有當過兵,不懂軍方的系統組織,或是軍方的黑暗面,甚至軍人間的潛規則。別說女人了,男人若是不擔任軍職,或擔任軍事系統的任何一個小螺絲釘,根本不了解軍事系統內部是如何運作的。

軍系的政戰很厲害,可以抹黑栽贓到毀滅了一個人的命。洪大姊在此事以後應該趕快移民,免得被軍係情報人員滅口。((可以網路搜尋尹清楓案他的姪子如何在加拿大被滅口,以及尹妹妹如何在法國被抓去坐牢。))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3-07-30 16:47 回覆:

政戰這東西可能會在此案後被徹底從軍系中滅革,我不會意外,也樂觀其成。軍政訓政時代的遺緒,沒有理由在現代繼續存在。

軍隊屬於國家,國家屬於人民,人民要軍隊怎樣軍隊就必須怎樣,這是民主政治的真義。

如果連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都無能到如是我聞的地步,我以為任何人都可以當我國總統 —— 高本衲除外,我覺得馬英九還是比我高明得多。不過聯網裡能人甚多,我隨便就能推薦十個以上。

如果洪家對真相不白憤恨不已,我以為讓洪大姊出任臨時偵查總監並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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