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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05 00:07:32瀏覽354|回應0|推薦0 | |
針對營運團隊薪酬辦法的改進,宏碁董事會去年8月成立薪酬委員會,研擬「高階主管薪酬管理準則」,已獲得董事會通過。 宏碁表示,前執行長蘭奇於2011年3月底離職時,宏碁依照國際慣例與聘僱合約,支付他離職金,雙方並簽署競業禁止條款。不久,宏碁發現歐洲通路有嚴重的庫存與異常的應收帳款。 宏碁表示,為了清理歐洲通路庫存和應收帳款,宏碁一次認列1.5億美元營運損失,同時精簡泛歐地區員額300人、2011年全球高階主管紅利大幅縮減、董監酬勞減半等措施。董事長兼集團執行長王振堂更主動放棄2011年全數相關獎金與董監酬勞以示負責。 雖然宏碁採取多項應變措施,但2011年全年營運結果仍為虧損。 宏碁表示,這些事件的發生,讓宏碁經營團隊深深感到需要加強公司治理,重新檢討高階經理人的薪酬管理制度,特別是對於全球高階主管的獎酬設計,必須與股東的長期利益連結。 宏碁表示,「高階主管薪酬管理準則」,主要設計理念是以長期經營績效與股東利益為依歸,涵蓋長短期激勵管理辦法,並且搭配了例如遞延給付及索回薪酬的機制,以避免高階經理人為達成業績而採取不當措施,導致企業蒙受難以預測的風險。 宏碁董事長王振堂表示,新的高階主管薪酬策略與架構,較以往做了更為周延的規範,不僅使高階經理人薪酬架構更符合國際標竿做法,並兼具留才的效果,也可避免薪酬支付可能產生的風險,相信有助於企業持續穩定成長。 資料來源:2012/6/1 中央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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