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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8 10:50:01瀏覽44|回應0|推薦0 | |
在英國工作的歲月裡,穿梭倫敦街道中的除了各國的人,還有狐狸。有時候,書偉會認真的跟停留在他視線內的狐狸對看,在那緊密的相互注視下,透過牠的眼睛窺見了屬於他的私生活,不是什麼殺人搶劫的壞事,說偷竊也只有偷情罷了,而這私事中的被害者,也換了又換,在當下常常只在乎輸贏,可是若要回想當時的心情,則彷彿要透過狐狸的眼睛,才足以看清她們與他自己的感覺,是因為要像狐狸一樣,東躲西藏又偷偷摸摸才能在倫敦活下來,他也是這樣才從愛中生存?還是說他也盡了力的想辦法存活在那時的男女關係中?
首次發覺有狐狸盯著他看,是在倫敦第一次租的房子,有大草坪的後院,暑熱的日子,書偉與一見鐘情,就立刻同居的女友,崔西,在那愜意的烤肉、喝啤酒,但是要從客廳走上去,因為整個家嚴格說起來是B1,院子是在一樓,他走回廚房拿冰啤酒時,遠遠的聽見崔西鈴鐺般的聲音:「書偉!圍牆上有一隻狐狸耶!你快來看!」順著女友的叫聲看過去,一隻蹲坐在牆上的狐狸由上往下的看著,好像在異國生存就是低人一等,甚至,也低牠一等的樣子。那時的他就已經被狐狸看透愛情之路了吧!因交往多年的國內女友想他而飛來英國時,他卻莫明覺得不想再見面了,於是一通電話打給剛在希斯洛機場降落的她說:「我們不適合了,真的!分手吧!」幾天之後,反倒和崔西同居了。 而崔西的前男友,在家鄉知道了,不想這樣被分手,飛過來要挽回她,但是不愛就是不愛了,或是書偉更有誘惑力?但即使是他奪愛,也是崔西拿著刀子親自割開的,他頂多是接風洗塵的人而已,因她前男友來的那天,不先說一聲就按了門鈴,崔西上班去不在家,只好書偉帶著她前任去旁邊的咖啡店,不然請入家門感覺像放進了敵人。「她年紀比你年長,一回國就要結婚了,你呢?」她前任一坐下劈頭就問他,書偉毫不示弱的嗆聲:「我也是可以跟她結婚的,在這裡就可以登記了,更快!」前後任男友一言不合,又可能是語言不通,僵在那裡,他不停的喝著咖啡,雖然他想著有酒更好,才能讓這真的像假的一樣鬧劇趕緊下檔,不過第一次面對自己女人的前任,清醒的狀態大概比喝醉好吧!晚餐時間,她來了,先對書偉說:「你去遠處坐一下,讓我跟他談談,不要擔心,我不會跟他走的!」書偉跟她要了一個飛吻才離開,家鄉男友拿出一個布偶,對她說:「這個布娃娃,妳很喜歡的,我帶來了」他在旁邊聽到差點笑出來,飛十幾個小時來看一個已經說分手的女人,只送一隻布偶,真了不起!他想起明天早班,只好先回去,最後一眼是望到她的前男友哭了,「也許我只是她分手的幌子吧!」書偉想著,或是丘比特導演了這場戲,人們都只是戲偶而已,至於那布偶被她轉送給同鄉朋友了。 那天很晚才等到她回來,午夜之後兩人上床睡覺,他在半夢半醒間,看到人行道上忙碌移動的腳一步步的踏過他的上方,好像走不完似的,因永恒並非瞬時的延長,而是根本不在乎時間,所以直到同住一年多的今夜,他都還會看到一雙雙鞋踩踏在夢境的表面,更遠些,可以看見發著亮光的玻璃珠正在腳印之外閃動,原來是狐狸又在窺視著。到底還在看他什麼?夢一直從時間遠處拉近到現在,書偉在倫敦的PRADA上班之時,才曉得,牠看到的是愛情的意外--因為工作上的關係,他認識了一位中國女生。 意外開始時,正好是專櫃的折扣季,一個時髦的亞洲女生,正努力在一堆男人中挑選男鞋,大概他也是黑頭髮的亞洲人,她就試著用中文叫了書偉:「請問,如果要給爸爸的,有嗎?」原來是孝順的女兒。他湊過去,向她介紹了各款鞋,講一講,她拿起經典的款式,說:「這有貨到,可以打給我嗎?」他本著客戶至上的服務,就互換了手機號碼。下午休息時跟女友在休息區見面,都在一個百貨公司上班的好處,就是隨時會看到對方,也許都並非本地人,所以彼此更緊密,更需要看到對方,可是聊天時他刻意略過那位要電話的客人的過程,假裝甚麼都沒發生,大概就不用提了,書偉覺得心在那個錯失的瞬間,變了,更好或更壞,不知道,因為愛情對他而言就是一次次的選擇向對方的感覺,於是之後主動傳簡訊給17(沒有問過她的姓名,只是加臉書時,上面的用戶名是寫著17。)回到家後就簡訊聊了一陣子,崔西洗澡出來後換他去洗,結果出來後,她說:「你有簡訊一直傳來,我看了一下,不過看不懂。」書偉故作沒事的看一看手機簡訊:「我是跟你買爸爸皮鞋的女生,想說有空嗎,平時也可以出來聊天喔!」好險女友是外國人,看不懂不用多做解釋,他想著。雖然說他的行為像吃著碗裡的,看著桌上的,很不好,但是心門被敲開後,心一溜也抓不回來了。於是騙崔西是家鄉的朋友問好而已,又一邊傳簡訊給17(見了面只叫過妳,17僅限於手機姓名)說何時我有空,要不要出來玩,於是對女友說:「跟妳的休假又錯開了,真是討厭」,手機卻打著:「想見妳!後天如何?在龐德街地鐵站外面喔!」 習慣是對日常生活熟門熟路的,不會露出馬腳,所以第二天一早醒來後,就讓習慣掌握他,開始盥洗,準備便當給女友,然後穿上了Prada西裝制服,等她一起上班。心裡很激動,雖然看不出來,因為有感覺就是像閃電來襲一樣,亮了一下,那個光,讓他覺得應該是有種獵人要外出獵食的渴望吧,也許是對著未知愛情的甜蜜想像?見面就在今日午後,女友上班了,書偉也不用假裝賴床了,爬起來梳洗一下,男人赴約會更是要裝扮,裝成不刻意打扮卻又十分帥氣,坐地鐵時,聽著上班日通車時一樣的廣播,心情卻變得完全不一樣,這個瞬間,其實沒有在想任何人,只是自己覺得自由了。也許再繼續想下去,會覺得自己在幹嘛,「交往是相同的伴侶去做不一樣的事,不是不同的伴侶做一樣的事」他忘了在那裡看到這一段話的,應該是羅曼史小說的浪漫橋段,但過生日時都說「講出來的願望就不靈了」,所以這不是真的,是拿來當希望用的,大概也只有在童話裡才有可能吧,她來了,享受現在吧!喝著啤酒,吃熱辣的墨西哥菜,不管金額是多少,都是他買單,當然是想追她,才這樣大方的。之後去喝雞尾酒、吃下午茶也都是你儂我儂的聊著天!然後沿著諾丁丘的街道走下去,一起邊走邊聊,逛逛市集,好像有愛的火花又要燃燒了。說實在她真的很漂亮,長髮披肩、俏麗的眉眼、穿著配合身材穠纖合度,腳蹬三吋高跟鞋,像朵正要盛開的花,很香也很有生命力,但19歲的女生在想什麼,跟書偉還是有段距離,或許他自己覺得跟異國女友說不到心坎裡,因為不同語言的障礙,而可以用中文跟這個女生聊天,讓他以為有靠近的感覺。 月亮緩緩升起,女友居然也一通電話都沒打,是對書偉有信心,還是其實崔西也沒差?可是尷尬的時刻來了,他思考著:「要帶她去那邊呢?在英國目前也只有和女友一起租的房子,也不可能帶回去,旅館?別想太多了,錢畢竟還是辛苦賺來的。」想了很久,算了!各自回家吧!晚餐後散步時,在公園裡的一棵大樹旁,浪漫的氛圍下,書偉試著靠近她,她可能猜到他的心聲,居然接吻了,她薄薄軟軟的觸感,是害羞又期待的氛圍,可是卻有涼煙的味道,把剛火熱的氣氛硬生生的吹涼,是抽菸的女生啊,雖然是漂亮的小女生,但是他對菸味過敏啊,他覺得這就是老天要他回去女友身旁的暗示,所以就說:「很高興認識妳,有空可以來PRADA找我喔!拜拜。」12月冬夜飄雪,在綠園地鐵站外的樓梯口,書偉目送她離去,往公園回去時,也有一雙狐狸眼,遠遠的從白雪覆蓋著的路上發著光看他,似乎在告訴他:「曾經在女友不知道的時候,跟一位女顧客環抱,並在大樹下擁吻,而且我都看著!」,原來他那時感到的炙熱,不是體溫而是狐狸的注視,如果書偉可以走近和它聊聊,向狐狸說明只是因為她跟他分享同語言,靠近她就像船舶靠近港口一樣的自然,牠會不會轉身離去,不再看著他了呢? 也許會也許不會,但實際上就是書偉又愛上了別人,在身旁還有人陪伴的時候,可是又能怎麼辦呢?「偶然的巧合就是命定」他想這麼為自己的行為辯解著,但也沒有人宣判他有罪。有一天崔西要回家鄉看父母,結果就一去不回了,那位年輕女孩也在某日電話失聯,臉書也不回,就突然完全不見蹤影了,陪書偉渡過那青黃不接的時光的,也只有狐狸眼中的他跟回憶,人通常都會把回憶投到收藏品上,像巴黎鐵塔的鑰匙圈,倫敦的市集買的小熊布偶,以此去記得那時的人與物。書偉是收藏了一對捉摸不著的狐狸的眼神,來看他自身的過去--甜美、刺激、浪漫、介入、專一都只是為了慾望而產生的,很久以後在書偉的海馬迴裡,狐狸依然不時雙眼睥睨般的盯著他,彷彿在看著他像小丑於舞台上跳著扭著。 可是不論扮裝如何、無視自身的心情,像個小丑逗弄對方開心,最後還是要分手的,有在一起,也會有分開,一個人都只有陪對方走一小段的人生,人啊,是孤獨的。要這樣想才不會陷入失戀的沼澤,在沼澤中掙扎只會下沉的更快,如果很不幸的,像書偉那時失算,一下子兩個都離開,正好這時候有浮木漂過來,就要抓緊,否則會溺斃在傷心的湖,不管這一次是否會心碎,先抓緊再說,書偉就在餐廳裡,因為吃飯併桌而認識一個開朗健談的女生,後來才知道是大他10歲的姐姐,年紀不是重點,只要把她當作心上人一樣的抱緊就好了,之前的混亂愛情關係就趁機拋在腦後,見面三天後就搬進了她家裡,白天上班前當司機,晚上睡在一起,天天離不開她。 有天書偉提早下了班,特地帶她去中國城吃火鍋,正要夾涮牛肉給她時,發現她看著窗外,一個戴金框眼鏡,身穿西裝的中年男人也正好與她目光相對,不看不知道,互看後,書偉瞬間覺得自己好像才是多餘的人,後來他走進來,沒有理書偉的就走姐姐身旁,倒是姐姐向他說:「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他回:「想妳啊!這位是誰」手指一比,指到書偉,她說:「認識的學生,慶祝一下他順利考上博士班了。」「哦!恭喜,那我先回去了,電話連絡!」他回,書偉那時才知道,原來自己成了介入另一對情侶之間的人,但是書偉不知是那裡來的勇氣,認為可以贏過對方,是因為自己已經與姐姐住在一起了嗎?吃飽的回家路上,涼風徐徐,月光如燈的照著,路上一隻在垃圾堆找食物的狐狸,轉過頭來看著他,防備食物被搶,那個眼神看著他,好像書偉看著那中年男人的樣子--防備、不安、充斥著保護慾以及求生的眼神。 回到姐姐家,書偉彷彿偵探抽絲剝繭一樣到處探察別的男人的蹤跡,而且不能給姐姐知道,因此總是早起或晚睡,在一個人的時間裡,希望找到一些些證據,來證明他沒有多想,趁她還在睡,他輕輕拉開了她那邊的床頭櫃抽屜,找到一張生日卡,翻開來看,就是那個男人寫的,為什麼知道,因為她親自告訴過書偉,她的另一個男人的姓名及一切,那個男人寫著「寶寶」稱呼姐姐,「難怪她也要我叫她『寶寶』,不會搞混!」書偉揪心想著,自己真的沒有亂猜,可是又如何呢?放回去,當作不知道,比較好吧!姐姐翻了身,伸手摟住他,用酥柔的嗓音呢喃:「咦~在幹嘛啊!今天不是放假?來床上吧!」書偉頓時拋開一切,畢竟翻雲覆雨才是最重要的,「姐姐也沒撒謊,是我自己沒有問的」完事後躺在旁邊休息的時候,書偉安慰自己,只是他想到了上一段感情,也是個姐姐,自己也好像是第三者一樣,因為雖然她說那時已經分手,但是男方不這樣認為!突然憶起這任姐姐剛跟他在一起的時候,第一次上班時收到他突然的餐點時,說:「我最不喜歡驚喜了」,原來這背地裡,是因為驚喜可能會變成驚嚇吧!書偉靜靜地回想過去,那一幕幕從腦海中的抽屜一格一格的打開,原來姐姐不想結婚,不是只針對書偉,而是她的一生,都是想當單身貴族啊!「是換成我要離開了吧!不需要追到天涯海角,也不必等到海枯石爛。」他心想,接著就又想到了那次她在一名男子的車上,因為書偉要送吃的給她,過去了她的公司才發現不在,她的同事說出去了,找到她的時候,她居然已經在車上吃開了,她說食物是司機朋友送的,書偉當時沒想太多,只說了:「好」就留下餐點離開,因為他也跟那司機一起出去玩過,後來才想到「會不會,姐姐的男人們到頭來,都互相認識?」書偉想到跟她朋友們出去時,總是有1、2個姐姐特別熟的男性朋友一起玩樂,就打了一個寒顫。 這個聯想的漩渦就一直在書偉的腦海裡打轉,想到連當初開車前往照顧狗的朋友家,也是她某一任的男友吧!連狗!都還有前男友顧,難怪從來只有她上去過朋友家,喔!夠了,別想了,還是先出門,跑步吧!開始沿著泰晤士河沿岸,做長距離慢跑,為的就是邊流汗邊思考愛情,「一定要跟年紀大的交往過,她的感情世界裡是年輕的我想不到的豁達。」書偉安慰自己的同時也向前跑,才發現愛情長跑是不可能的,長跑要的是耐性,心跳要低要平穩,可以撐過42公里甚至更長久,愛情卻是要衝動,像短跑一樣,鳴槍後數十秒內散發著活力與激情,心更是強烈的碰碰跳跳,然後就結束了,「那姐姐就是只要愛情的人,所謂的婚姻裡的專一對她而言是對愛情的不忠。」書偉跑到了折返點時想著,「雖然一定會跟她分手,但是這段情路,也是像馬拉松比賽一樣,有認真的鍛鍊及感受,這樣就好。」心裡想著,人就到了姐姐家附近的餐廳買了她最愛的拿鐵和可頌,準備叫她起床了。書偉認栽了,因為已愛上了姐姐,現在的他就臣服於姐姐,也不想要主動說「分手吧!」成為被分手的那一方好了,軟弱就軟弱,只要溫柔體貼的日子可以再拉長一點,「或許我也覺得我可以當姐姐的眾男人之一?可是這是屬於我的愛情嗎」書偉想破頭,好像也沒有答案! 又貪歡了大半年,好像是比床伴多了一點互動,但也只有玩樂時如膠似漆,可是生活還有別的什麼吧!從不曾分享彼此的內心,姐姐只需要激情。「應該是要離開了吧,先走的可以像詩人一樣,『輕輕的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故作優美的離開。」有天上午,書偉終於想清楚,徹底沖了澡,連汗味、姐姐的香味和依賴一齊沖走,就搬離姐姐家,自己也已經在心頭抹去她。但想要保留他的一些讓姐姐懷念,事實上也不會知道姐姐做何感想,且本就是住在她那,也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帶走,可能留下來的只有對她完全尊重的距離,而跟著他走的是姐姐對情人的心胸和視野,書偉只知道自己有些許難過,好像心少了一塊,像碗被摔到桌邊缺了個角,還可以用但是會刮傷自己,畢竟他愛她,可是他卻分不到她十分之一的愛,他只有到處留情,好像越來越像姐姐,心就不會受傷了。在這兒改變的不只是看板投放的廣告,還有他身旁的女伴們。有幾個曾勾絆到愛的邊緣,有幾個卻是純粹的交纏,她們和書偉也都明瞭,這不叫愛情,只是在身體的高潮迭起時發現自己的存有,之後不可避免的鑽入黑色籠罩的戲院,通常螢幕正在上演,他們的腦中也在彩排著「如何擺脫對方」的演出,等待獨自離場的劇終,重回兩個陌生人,即使戲院外總有狐狸徘徊,他也假裝沒看到。他和她們也是都因為對方而確定了自己還存在這城市裡,只不過無法同行,有種淡淡的孤單與悲傷,無奈總是都要與人分手後,才會沉思,如果沒有跟這個人分開而是結婚,那會怎樣?幸不幸福,都是自找的,沒有人,願意捨棄身旁的人,去捉摸下一個不切實際的伴侶,男人和女人都是自作自受。可是人生就只能夠往前,無論身心有經過多少創傷,能夠改變的,總是在現在,能夠期待的,總是在未來,改變不了的,都是過去。 還是回家鄉,看到熟悉的景物給書偉一種歡欣感,刺痛的心可以回復的比較快吧!退租了單人房,搭上飛機,睡一覺、看場電影,就到台灣了。在這的生活,不要想著談戀愛,其實過得挺好的,可是過得愈好愈會想到自己沒有女伴可以一起分享,書偉就反而愈過的封閉,有空時就是在玩著手機,滑著滑著發現有交友聯誼的APP,當下就下載安裝了,書偉心想著:「現實世界裡都要求先看臉,雖然我也不差,但總是覺得合拍是心中相近,網路交友似乎可以先直達內心,也是不錯的吧!」之後的他就陷入了錯雜的網路交友圈裡,每天都花上一段時間,在那裡觀看別人的圖文,然後莫名的認真篩選對方刻意透漏的資訊,幻想著有一個她,看到他的圖文並茂的展現,也就會選擇他來相互認識,再之後就約出來見面了…。 曾約出來網友以後,用餐時雙方安靜到想拿出自己的手機滑,不然就是喝酒,醉了才不會發覺對面的人就是這樣的啊!當時怎麼會想約出來呢?怎麼互相都沒話說呢?也有運氣很好的時候,那心動的感覺像是在極短的時間內愛上了一個人,但心冷也很快,像極了快餐,快速的點餐再彼此吃乾抹淨,然後空虛感襲來。還有幾次,書偉純粹的只是很快的進入了肉體與肉體的關係,那像是躲進防空洞,防止被外面世界人與人的連結產生的瑣碎轟炸,不過防護一晚就結束,還是要回到洞外面的。他發現這裡愛情的潮汐都是非常快速起伏,只有自己成為海浪才可以適應,「在這裡我應該是當不成丈夫或父親吧!」書偉每次看著上傳在交友網自己的照片時都是如此的看待自己,他反思自己過去的女友們,發現了幾個共通點,她們的臉型都是顴骨偏高、對身材也很要求,都不愛看書,又同樣都是雙子座、年紀也都比他大,而新找到的這款APP可以選擇性的要求看到他的女生,其實就是前女友們的特徵都淘汰掉,就已經細篩出新的女生輪廓了,他想這樣也許可以找到吧! 但總是有意外的,就像那次,明明通過了篩檢程序才遇到的網友,而且她又十分的熱情,電話每天都要連線,聊著情話就沒問除了玩樂,還愛不愛看書?心中認為這只是興趣的不同,沒有差吧!很快的兩人決定見個面,然後看看是否有火花,書偉心想著:「狐狸的眼神不可能跟我到網路上吧!在這裡,我是像一張白紙般無瑕的,就算有出沒的痕跡,也不能代表什麼!」終於找到時間與熱情的網友在餐廳裡見面了,她很美也很好聊,書偉的心被挑逗著,吃完晚餐後,兩人肩併者肩的在寒冷的夜晚裡散步,她一直說手很冰冷的情況下,書偉握起她的手說:「妳看,我的手很暖和」其實書偉沒有要牽她的手的,而是真的要證明自己手很熱,不過就被她牽手了,手牽手也不賴,將錯就錯吧!三天之後又見了一面,很快就發現,這樣的相識是不穩的,兩個人開始時還非常的愉快的到爵士酒吧,把酒言歡聽音樂,中間還一度差點親她的嘴,直到她問他:「你叫陳書偉,那我叫什麼名字呢?」他一時回答不上來,只好遮遮掩掩拿手機去交友網站上查看,她發現後就突然的發飆,或照書偉的說法是崩潰了,嘶吼著:「我只是一個網路上的姓名!然後你也沒記住」他才要張口,她就再丟下一句:「我就不該讓你牽走我的手!」就一臉失望的走了,他默默收回要說的話,坐在原處,想著女人心,果真有如海底針,才要跟她說:「能夠喊著『妳』,然後一起聽音樂,已經很親昵了,名字真的不重要!」但人已走遠,爭吵以後,已經不能改變別人的想法了,薩克斯風溫暖的吹到尾聲、鋼琴聲華麗的流動漸緩、鼓刷沙沙的演奏聲也愈小,暗示著留不住的愛情啊! 「實在不是我的問題吧!都稱呼對方是妳,甚至不用稱呼是比較友好的意思!誰還會記住姓名?而且手是她抓走的啊!」書偉在和朋友喝下午茶的時候,跟朋友說出這個奇葩,朋友一邊安慰一邊說她一定是獅子座的,自尊特別高,書偉也苦笑著回:「那以後除了是雙子座、年紀比我大的不能之外,連獅子座也要避開了,至於長相只要順眼就好,應該不難吧!但是,如果能喜歡書更好,因為讀書讓聊起天來,更令人回味再三呢!」好像朋友是月老一樣的許願,朋友說:「說的到好聽,可是每次你都只看外表,你看人要有點深度才行。」他向朋友辯解:「現代社會是個人主義的時代,對自己負責的人,都有辦法美麗的,當然,外貌是個敲門磚,我不否認!但成功進門後,誰還管大門啊。愛書,就當作是進了大門後閒聊的喜悅囉!」朋友聽到累了,說:「好啦好啦,喝杯咖啡,潤一下喉,可是,記住對方姓名才重要呢!」從此之後,他記下朋友的忠告,認真刻意去記住女伴的名字,雖然還是稱為妳,但如果她問的話,可以立刻回全名,再也不用作弊去取得了。但他還是覺得,又不會在一起很久,到底名字是有那麼重要嗎?還是執著姓名的她,再怎麼愛人,最終都是愛自己而已? 曾經也真心換得詐騙,喔!不!是在書偉的天真想像裡,對方是傾心於他的,也愛做飯菜,還拍照傳給他看,並且分享好聽的音樂給他,一種分享彼此生活的形式,更重要的是他的看法,都可以被支持。直到她買了禮物給他,他這輩子第一次有人要先送禮才見面,還沒問他要不要,只是猜想喜歡,就花大錢送他,因為她是住在香港的台灣女生,要他付台幣的郵資,講到付錢就詐騙雷達全開了,查詢後一切都是騙錢的把戲;也有遇到像筆友的網友,總是一邊聊著心事,一邊說:「有天我們會見面」,在那天來到之前,不急,先聊聊吧!天天都想跟對方說話,但似乎還是得見面,看看我,瞧瞧妳之後,確定了彼此的心意再說吧!因為網路實在太無邊際了,又可以隨時配對聯誼,很容易把自己的慾望養大成-「前面還有人的,這一個也許只是中途的人」如此充滿希望,卻不能好好對待目前遇到的,這樣是對的嗎?像小時候聽到的故事:往前走,沙灘上的貝殼,都可以撿看得到最大的,但是不能與後來的交換,有人什麼都沒有,但也有人撿起一顆十分愛惜,如獲珍寶。「那麽,我呢?會被撿起來愛護嗎?」書偉想。 自從被網路詐騙上傷害了他天真的心靈之後,他一邊嘗試減少網上交友,一邊再次走進先看到外表才聽到談吐的現實社會裡,可以讓他忙碌得忘卻被騙就對了!而看書偉的眼不再是狐狸的了,是流浪狗的,好像他也成了愛情界的流浪者,但總會遇到和書偉一樣有幻想愛情卻找不著的孤單女人互相舔舐、取暖,這是肉慾的延長,做愛後就互擁而眠,另外有幾次周末,下了班,路上總是有三兩隻流浪狗,志偉總是會帶著附近餐廳的剩菜剩飯來餵牠們。狐狸是不給餵的,但這裡也沒有流浪的狐狸,都被圈養在動物園了(國情不同,流竄的動物也不一樣,愛情卻仍然一樣在流浪)流浪狗在街道暗處徘徊,好像照顧了牠們,等下去找尋也會有好運。夜店內,只有霓虹燈閃爍和電子樂的吵鬧聲音,還有酒精和無窮的挑逗和一個自以為會立即達成的慾望,在等著他。煙霧茫茫,書偉穿透在人擠人黏巴達一般的舞池中,這天遇上一個看起來喝醉,但是眼神透露出寂寞的女人,寂寞的眼神,就是她好像看到了他,有點距離也有點誘惑,他穿過重重人群,靠過去,發現只是看到了他眼裡的那個孤獨的她,他們都是看著對方眼裏的自己,兩人合跳一支探戈,之後兩個人眼裏就只有彼此,好像夜店都清空,除了他們,越舞越近,吻與唇的距離,是憂愁的距離,唇因此碰著唇成了親吻,讓憂愁遠離;手指與手指交纏,肩抵肩成了依靠,才不至於失去溫暖。 畢竟佔據歡心的方法唯有一種,即以自己渴望被愛的方式去贏得她的心,按照計畫,他已經占住她的視線,她是今夜陪伴的對象,她像他想著她一樣,也在心中想著他是她今天選中的人,揣測著他會怎樣接下去呢?她微微靠近他,書偉也輕柔的靠上,和她共舞,在她耳畔說:「這邊人太擠了,去樓下吃宵夜怎麼樣?」同時想著步驟:「打招呼、吃飯先拉她的椅子、請她就座、遞上菜單、注意倒水、夾菜給她,最後記得遞上信用卡,她講的我都要回應,因想說的話都源自於妳。」戰線才能拉長到夜晚的盡頭那床上的時刻,不,不要說誰贏,只有相擁才是獲勝的標誌。實際動作也完美的讓她期待一起到床上,是因為愛可以用做的就出現,情慾的氣氛是通向興奮的身體,那單純的歡愉。汗水淋漓的書偉手撐著頭斜躺,在她嬌嫩身體旁邊,床頭燈只扭亮一點,照著她稍微透膚發亮,像隻美人魚躺在沙灘上,他突然想到:「妳上岸是為了尋找真愛,那我是妳的嗎?妳是我的嗎?也許在剛才的當下,我們都以為是吧!」對他而言,為了這一刻,我們都在自我的靈魂上塗抹了好多的做作,卻因晚上回家只有一個人睡的雙人床太寂寞,在這邊的每一秒都很激情,渴望彼此的氛圍瀰漫著房間,繾綣難分的愛撫讓時間都柔軟起來了,才珍貴的讓他流連忘返,志偉靠著她平滑白皙的背,漸漸睡去,做著相聚的夢。 一直以來他在每段的愛情開始熾熱時,都捫心自問自答:「我換愛別人,錯了嗎?不敢說我是博愛,至少不羞於給愛。」而「愛情不是占有,也無人能據為己有」這句話對他來說在感情路上,是起了一定的效果,所以他不停的轉移,眼光狹隘的人會說他實在很花心,可是他自覺是忠實於愛情的宿命啊!不過所有純粹的情感不可能在粗糙的慾望面前展現的,他早上先醒過來,就在她旁邊躺著,兩眼直盯著天花板思考愛情的本質和生命,當睡著和醒來都在一瞬間,其實也就是極為短促的死亡和重生。不行,先想清楚,不然浪費了每個早晨都可以重生的特權!他躺著喃喃自言自語:「錯了,真的錯了!這樣下去除了性慾的重複追求與撫平,我已別無所有,心靈的相伴是不可能在情慾的反覆慰藉中找到啊!緩一緩步伐,讓自己知道要甚麼吧!」過去就算了,往前看吧!思考以後,才隱約的觸摸到那好像真愛的輪廓,雖則過往經驗都不如自己以為的那般美好,但也沒有很糟糕,只是最後都注定要體會一個人,難道炙愛的副產品就是寂寞?「不管是狐狸還是流浪狗的注視,應該都是充滿憐憫兼不屑的眼神在看著我的動態吧!」志偉在床上下了個結論。 「而人之所以比動物厲害是在於思考,雖然還是有動物性的一面,可是會反省、改變,朝最優化的自己邁進」他想起愛默生的話,推翻自己的結論,小聲地穿起衣褲,他心裡跟她說了聲抱歉,偷溜出房間,希望沒有吵醒她!每次相遇前的期待都一樣澎湃,相遇的過程裡也是熱情十足,但結局卻是和她們擦身復擦身的離別,這座城市裡的他,和意中人老是錯過。在晨曦中,書偉發現,他要的不只有性的歡愉,更想有愛的默契,不是舉案齊眉的老古板婚姻,更不是只要短暫的刺激和安慰,他在一次次的分手中了解,是要像夥伴一樣的並肩往前走,也一起坐看日出日落才是他真正想要的愛情,自然不是前女友們的錯,但也不是他的錯,只是還不到時候,都還在找尋。走到大街上,天還很亮,吹著口哨想呼叫昨晚餵食的流浪狗,可惜都被市民檢舉了,躲著不敢出來,書偉頓時體認到,真正的愛情不是見光就消失,像一夜情或是曖昧許多人那樣,而逐漸發覺,當對的她靠近時,是像天光、微風、花朵那樣的自然又充滿美感的;不會被高樓大廈和廣告擋住、更不會被霓虹燈閃爍迷惑! 又想起了狐狸,就這樣盯著他過往愛情的起起落落,雖說是錯誤連連的往事,但是現在也包含過去持續運轉著,決定跟在回憶裡的狐狸和好,因牠窺視的還是他啊!加上看著他跟前女友們,一步步走到了相異又相似的盡頭的狐狸,來與自己搭擋,尋找未來的愛情,當行人號誌燈紅轉綠時,要跨過去對面上班,他嘴角微勾,笑笑地看著眼前這幅每天都一樣的街景,陽光從天邊撒下來,周遭的人急忙地融在人群裡穿過馬路去上班,日常持續進行著,大家都看不出他的轉變,但書偉卻相信自己會有什麼不同,關鍵應是在那些,相熟的狐狸曾偷窺他過去戀情中的意外,那既然都被他保存在記憶裡,下一次應該可以先看到愛情之路即將崎嶇的端倪時,想辦法改變吧!「再給我一次機會,我會將那熱烈、滿溢、綿密不絕的情感,以令人舒服的力量,柔順的推進,讓我傳給將會到來的妳!」書偉在過馬路時,一個一個字小聲但很清楚的念著,到了另一邊,雙手還擺起禱告姿勢,向著天祝禱默唸:「如果我是向日葵,那妳就是嶄新的太陽,我會看到的!」不管旁邊路人的刻意閃避,轉身走進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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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