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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碩士控猥褻
2009/07/24 23:31:08瀏覽556|回應0|推薦5

暨南大學副教授李文志,被控四年前多次猥褻一名女碩士下體等處,先前一審被判有罪,二審逆轉無罪;民事部分女碩士求償五百萬元,但法官發現李有僵直性脊椎炎,行動遲緩,難以彎腰,靠拐杖行走,不解她未能抵抗再三受害;且證人指她事後仍親暱替李夾菜倒酒、剝蝦殼,昨判她敗訴。

 

司法評論22

無罪推定

 

【摘要7.24.2009蘋果 呂志明、陳方瑩】暨南大學副教授李文志,被控四年前多次猥褻一名女碩士下體等處,先前一審被判有罪,二審逆轉無罪;民事部分女碩士求償五百萬元,但法官發現李有僵直性脊椎炎,行動遲緩,難以彎腰,靠拐杖行走,不解她未能抵抗再三受害;且證人指她事後仍親暱替李夾菜倒酒、剝蝦殼,昨判她敗訴。

李文志昨感慨:「對方一時的錯誤思考,讓我官司纏身、還遭解聘,備受煎熬。」但刑事部分高院判他勝訴,今年三月行政法院也判校方解聘敗訴,女碩士指他抄襲論文大綱,法院認定不實,真相已愈來愈清楚。李文志說,雖然相關的官司仍纏訟中,但他堅信司法會還他清白。

女碩士提告指出,依照暨南大學調查報告,李文志利用師生互動機會,在飯店、李宅、研究室內,強吻她的臉頰、嘴唇、胸部,並撫摸胸部及下體,前後侵犯十一次之多。女碩士說,她為此經常哭泣、精神崩潰,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憂鬱症等病症,因而向李文志求償五百萬元。李文志則否認指控。

法官調閱李的病歷,發現身高一百六十公分的李文志,因患有僵直性脊椎炎,行動遲緩,難以彎腰蹲跪,須借助拐杖行走,由於脊椎失去彈性,如果向他人撲壓極易骨折;而女碩士的身高達一百七十三公分,法官認為,若李有無禮行為,女方應可輕易抗拒,不解為何李能一再得手?

 

短評:

1、司法案件,新聞媒體如果刊登,一定要特別注明,依據無罪推定原則,應該避免聽信一面之詞,不要輕易論斷,以免侵害人權

2、新聞媒體負有社會教育之責,一定要教導社會大眾正確的法治觀念,三審定讞之前,任何人都應視同無罪。所以,阿扁現在是無罪的,馬英九的內捷弊案,現在也應該視同無罪。

3、但是,電視名嘴都是有罪推定,這樣的知識水準不高,不如一般高中生;台大校長李嗣涔也是有罪推定,上樑不正下樑歪,台大的教授也多是有罪推定,因此台大的學術論文水準,不如香港的四個大學。

 

【摘要7.24.2009蘋果 鄧玉瑩台中報導】內政部營建署中區城鄉發展分署,副工程司顏文震,向男子黃家吉誆稱,可將其妹名下農牧地變更為建築用地,並索費一千八百萬元,黃男支付一千零八十萬元後,因仍不見土地規劃書,遂向檢調檢舉。檢方故依貪污重罪將顏男聲押獲准。

 

【摘要7.24.2009蘋果 丁牧群】針對高市議員涉嫌虛報助理費,被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名列為被告,律師蔡茂松表示,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六千萬元以下罰金;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最重可處三年徒刑

另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這些市議員未來若判決貪污有罪定讞,將被解除職務。至於市議員卸任後轉任高市觀光局長的林崑山,若被判貪污有罪確定,通常會宣告褫奪公權,同樣也會影響公職。

蔡茂松說:「此案不難查,只要傳喚疑似人頭的助理,問他們帳戶裡每個月入帳的薪資,是哪個議員給的、究竟幫議員做了哪些助理工作,再比對他們在市議會的進出紀錄、電話通聯等資料,到底是不是真的助理,一翻兩瞪眼。」

律師蔡文玲也說,依《地方制度法》,直轄市議員及市長等人須貪污判有罪定讞,才可解除職務;但鄉鎮市長,只要貪污一審判有罪,就可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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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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