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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父母耍老大 受虐兒打罵院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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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2 09:38 |
彰化市一名國小高年級男學童遭家暴,被安置在教養機構,他卻模仿父母打人,對別的院童和學校同學拳腳相向,經師長耐心勸導稍為改善行為,但他父母帶男童回家「照顧」幾天,暴力傾向又出現,讓師長相當頭痛。
男童的父母常吵鬧主張監護權,前天又到校吵鬧,要求代為保管政府補助的餐費。社會局長陳治明說,男童家長若再吵鬧,社會局將報警法辦,另一方面,社會局已審慎評估轉移監護權,避免男童重返不適合的成長環境。
這名男童經常傷痕累累,兩年多前被導師通報疑似受虐,縣府社工員帶他接受鑑定及訪查他的家庭,認為男童有過動、情緒障礙和輕中度智障,無法理解一般對話的內容,總被誤會頑皮、不聽話,他的父母脾氣不太好,深信「棒頭出孝子」,都用打罵管教孩子。
男童不但被父母體罰,也被哥哥打,社工形容「全家三個打一個」,緊急安置及代辦轉學,沒想到他仿效父母言行,在教養機構當「老大」,打罵比他年紀小的院童,到新學校打弱小同學。
他父母得知政府補助被安置孩子的生活津貼、學校午餐等費用,常到教養機構靜坐、吵鬧主張監護權,要定期帶孩子回家共敘親情。教養機構曾讓男童周休二日返家,結果他受不了毆打,離家出走徘徊街頭,熱心民眾發現報案,警方送回教養機構,但他已改善的暴力行為故態復萌,又打弱小院童。
男童的導師表示,男童對師長教導似懂非懂,與人對談像「鸚鵡學話」,只要情緒一來或有人讓他覺得不高興,就揮拳相向,所有科目教師都知道這種情形,每個人對他「有事好好講」,他就開心聽話。
學校輔導主任說,去年教育部特教評鑑,他對評鑑的教授大聲說「我愛上學,我好愛教師」,教授感動不已,學校因此得到優等,無論男童出自無意識順口講或一時興起,但天性純真,還是可教導的孩子。【2007/05/0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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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打餓虐4年 男童拒認爸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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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2 09:33 |
桃園縣陳姓夫妻嫌讀國小的兒子太皮,除了毒打還罰半蹲、整月不准吃午餐,凌虐長達四年多,男童經常帶傷上學,被打到不願叫爸媽;夫妻倆還怪學校輔導室及社工「多管閒事」。桃園地院昨天判決停止兩人親權,男童交縣府安置。
桃園地院指出,這是隔代教養致親子關係疏離衍生的家暴案,陳姓男子(卅九歲)十一年前從兒子出生後,就把兒子交給住龍潭鄉的祖父母撫養,其間住在中壢市的陳姓夫妻很少前往探望,直到兒子七歲讀小學才接回家中,目前男童就讀國小四年級。
法院調查,男童因愛玩、太皮,被爸媽視為難管、不聽話,動輒拿藤條、竹棍或水管抽打,一星期約兩次;有一次媽媽認為兒子洗澡時腋下沒洗乾淨,竟強迫兒子脫光衣服並用口罩蒙住眼睛,拿皮帶抽打。
小男童受不了毒打,來不及穿衣服就逃離家中向民眾求助報警,媽媽竟然對兒子說:「我受不了的時候,就要和你同歸於盡。」除了抽打外,陳姓夫妻對兒子的處罰還包括半蹲一小時、挨餓、禁吃午晚餐等,曾有整個月禁止兒子吃午餐紀錄。
男童因常被爸媽痛扁,從一年級起就經常帶傷上學,是學校保健室的常客,老師發現後提報輔導室,校方訪談時,陳姓夫妻子反怪輔導老師「多管閒事」,拒絕訪談。
校方提報社會局處理,在社工訪查時陳姓夫妻也罵社工「管太多」;社工認為陳姓夫妻教養方式不當,要求參加親職教育講習,也被拒絕,還表示寧被罰錢也不參加。
縣府指出,男童在這種環境下被父母凌虐四年多,直到去年十一月,社會局以父母未改善管教方式,把男童安置在寄養家庭,陳姓夫妻不願接回兒子,還說「帶走了就不要回來」。
縣府社會局認為陳姓夫妻缺乏愛心,男童心智很難健全發展,今年初向法院聲請停止父母的親權;法官調查後,認為父母以管教為藉口凌虐兒子,時間長達四年多,顯然超過正當管教範圍,因此剝奪兩人親權,交由縣府安置監護。【2007/05/0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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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行為偏差,一定事出有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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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1 07:38 |
嘉義縣劉姓男子為報復前妻和人同居,涉嫌長期以蓮蓬頭、牙刷與原子筆性侵十歲女兒,再唆使女兒與八歲兒子誣指遭到前妻的同居人性侵,意圖嫁禍他人,若兒女不從就毆打。
嘉義地方法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劉姓男子(卅五歲、有詐欺、強制猥褻等前科)有期徒刑十四年,並強制治療三年。被害女童因心理受到重創,出現亂剪頭髮、剪衣服等自殘行為。社工已將這對姊弟安置在寄養家庭。
揭穿劉姓男子對女兒性侵的嘉義市警局婦幼隊偵查佐黃愛鳳說,女童只要提到父親,就會出現畏縮、流淚及不說話的情形;女法官當庭讓女童寫出慘遭父親性侵的經過,並對女童說「好!我了解了,我會替妳主持公道」。
警方說,劉姓男子長得一表人才,還擁有大學學歷,前妻也長得很漂亮,被害女童則像是母親的翻版,劉姓男子可能把對前妻的恨意轉移到女兒身上。
劉姓男子於去年五月一日起,連續三天帶著十歲女兒、八歲兒子到嘉義市警察局報案,指女兒遭到前妻同居人蔡姓男子性侵,男童也答稱「我看到姊姊被蔡○○性侵害」,劉姓男子還提供警方女兒的驗傷單。
警方指出,父親帶著「被害人」和「證人」到警局報案,還自備驗傷單,已屬罕見。且一般幼童只會概述遭受性侵害的大略時間,加害人是「叔叔」或是「伯伯」。女童卻清楚記得被性侵的日期,還斬釘截鐵地說,性侵她的人就是「蔡○○」,有違常理。
婦幼隊偵查佐黃愛鳳與社工帶著兩姊弟到劉姓男子前妻的住處實地模擬,發現姊弟倆對細節描述有出入。且警員拿著媽媽同居男友黃姓男子的照片給姊弟指認時,姊弟倆異口同聲說「他就是蔡○○」。
警方說,黃姓男子才是劉姓男子前妻的同居人,蔡姓男子只是他前妻的鄰居,因前妻曾謊稱和蔡姓男子交往,藉此達到離婚目的,劉姓男子才一直誤以為蔡姓男子是前妻同居人。
調查發現,劉姓男子涉嫌自九十四年起至去年六月間,以蓮蓬頭、原子筆與牙刷、食指、性器官等性侵女兒,每周性侵三次。收押中的劉姓男子否認涉案,表示他的指控都是根據女兒的說法。【2007/05/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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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對不負責任的父母毫無辦法,孩子何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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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1 07:32 |
虐童嬸婆:拋下孩子的媽有人性嗎?
「如果我沒有人性該死,那拋下孩子不管的媽媽就有人性嗎?」凌虐黎童致死的陳金年,幾度在偵查庭大哭,指責黎倫池的母親黎馥甄,黎馥甄昨天對此不願回應,陳金年的丈夫及兒子也已搬離原址。
黎倫池遭嬸婆陳金年虐待致死事件爆發後,黎家氣氛沈重。黎馥甄父親黎煥生說,自從弟媳陳金年被羈押後,弟弟黎煥發情緒低落,與兒子搬離太平市,父子只想平靜過日子。
黎煥生說,廿一歲的女兒黎馥甄在兒子黎倫池去世後,返家和他同住,目前賣成衣維生。對於弟媳陳金年被起訴求刑十五年,他還未看到起訴書,不曉得該說什麼。
記者昨晚連絡黎馥甄,她不願回答兒子被凌虐致死問題,也避談是否已搬回家和父親同住。
黎馥甄未婚生下黎倫池,和父親黎煥生鬧得很僵,黎煥生在黎倫池受虐致死後,指責女兒「很叛逆!」黎馥甄也因兒子的事,與父親、叔叔相處都不睦。
黎馥甄以前的鄰居表示,黎倫池被凌虐致死前,陳金年曾數次和丈夫到黎馥甄租屋處找她,雙方口角過好幾次,每次都是為了要錢,且罵得很難聽。有幾次黎馥甄不在家,陳金年會一直等到黎回家,吵上一架才走。
黎馥甄不願回應陳金年指責,但她之前曾說,當初她把孩子託給父親照顧。後來才知道父親無力扶養,又託給嬸嬸陳金年照顧,說等她回來再還保母費。她一下子還不出來,得知陳金年常毆打兒子,曾多次向台中市家暴中心報案,都沒有下文,「如果家暴中心有處理,我兒子不會就這樣送命!」【2007/05/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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