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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歲,殺很大!
2009/06/18 11:16:35瀏覽3545|回應5|推薦85
引用文章「媽媽,我做錯事了!」

南寮風景區發生兇殺案,五名惡少只因被余姓死者瞄了一眼,懷疑死者挑釁,就以木棒活活打死他。警方捉到兇嫌時發現,五人均未成年,最小的只有十四歲。

破案才兩天,彰化縣埔鹽鄉邱姓應屆國中畢業生,因與其他學生相嗆,遭對方警告「畢業典禮要你好看」,竟帶槍唱驪歌,若不是被校門前的員警發現而及時攔截,不知又有幾人喪命?

犯罪年齡下降已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學者專家們除了呼籲加強家庭教育、學校輔導之外,面對青少年犯罪日趨暴力的行為,其實也提不出有效的解決方案,甚至表示有深深的無力感。

酷媽向來主張「沒有壞孩子、只有壞父母」,孩子不會突然發生舉止偏差,究其根由都跟家庭有關,而家庭問題主要都出在父母身上。孩子踏錯第一步的原因,幾乎是父母疏忽關心,或根本不關心。

另外,就是身教。殘酷姦殺棄屍的14歲徐姓嫌犯,因拒絕攔檢而遭警察開槍致成癱瘓,其家長竟開記者會向警方索賠,難怪嫌犯在羈押庭上態度頑劣,反嗆法官「人死了就死了,了不起用錢賠」。

真的,今天的社會問題不是孩子,而是父母!沒辦法管父母,就別想管孩子,也別把責任丟給學校、丟給老師。許多校園霸凌在課堂滋鬧、欺負同學,受到管教處罰,結果父母跑到學校追打老師。

用嘴巴談愛的教育很簡單,但一家父母只要愛自己小孩都做不到,又怎能要求一名老師負起幾十幾百個家庭的父母責任?就算學校教導學生遵守規範,可是放眼社會皆是脫序亂象,孩子天天聽到看到的就沒幾件好事,會什麼還要聽信大人說個屁教?

無論是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功能是預防,但如果這道防線守不住,接下來只好儘量制止惡化,包括修改法律。

比如日本國會在2007年通過一個少年法修正案,除了明文規定賦予警察到未滿十四歲觸法少年的家中進行搜索、羈押等的強制搜查權,也載明送進少年院(類似台灣少年感化院或輔導院)的下限年齡,由現行的「十四歲以上」調降為「十二歲以上」。

換句話說,國小孩子犯罪,就可以抓去"關",這使得人道主義者極力反對。不過,現在的孩子大多早熟,國中生犯案已不稀奇,去年南韓校園爆發國小男生多次集體強姦女同學案,讓大家瞠目結舌,難道把這些犯罪的"小朋友"叫來訓斥一頓就算了?

其實修改法律作用有限,在認知心理學的道德發展階段論中,青少年判斷是非的標準是跟著同儕而非法律,他們爭取的是夥伴接納和認同,刑罰對他們來說毫不切身。所以,青少年犯罪不是單一問題,群體意識的盲點更需導正。

余姓孝子的母親說她永遠不原諒兇手,然而這樣的悲慟和憤恨,可以預知未來仍會繼續產生,而當道德勸說無法改變犯罪年齡下降的趨勢,也許,修法也應該針對不負責任的父母;也許,律法刑責的觀念和知識應該從小學開始灌輸。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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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酷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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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姦殺案/「幹掉押我的法官」 放話換續押
2009/08/07 08:57
新店少女姦殺案主嫌徐志皓,上周在看守所會客時放話:「如果出來的話,一定要幹掉押我的法官。」引起法院震驚,昨天移審時加派警力戒護,承審法官剛好就是續押他的法官,法官無視恐嚇續押徐志皓。

徐志皓與許姓少年去年底約出兩少女,一女遭性侵殺害,另一女差點被殺;徐今年五月落網時,對媒體記者吐舌頭、做鬼臉發怪聲,警方問他為何殺人,徐竟答「我只想強姦她」,還嗆警不要動他安全帽。

徐志皓於本月三日被板檢起訴求處死刑,起訴當天,檢方接獲北所警告,幾天前在押的徐志皓與家屬會客時,放話要幹掉押他的法官;檢方原還考慮給他一條生路,當下決定求處死刑。

據悉,板院在七月廿八日因程序因素二度開延押庭,審理結束應由錄事拿筆錄給徐簽名,但錄事是名漂亮女性,法官考量錄事安全,改叫法警拿筆錄給徐簽名。

法官事後回憶,可能是這個動作讓徐「自尊心受損」,才放話要幹掉他;全案昨天移審法院,抽到此大案的合議庭審判長就是徐「想幹掉」的法官,板院趕緊調派六名法警在接押庭上戒護。

徐志皓只承認掐方女脖子,其餘性侵、刺頸放血情節一律否認,還哀求法官讓他交保,他願意籌錢賠償被害人;但法官仍裁定繼續羈押。徐從北所押解到板檢等候送審前,與其他被告仍有說有笑。【2009/08/0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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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票寫啥看不懂 南寮漁港少年悲歌
2009/06/25 11:54
不爽被人瞄了一眼,五個喝了酒的少年仔,持棒活活打死孝順的碩士生。這是什麼世界?偵辦此案的員警直言:「這些南寮附近出來的囝仔,個性本來就比較強悍,再加上親子關係疏離,每個人都以為自己最大,愛幹什麼就幹什麼,闖禍是早晚的事。」

六月的南寮漁港,在看似平靜的步調中流露著一股焦慮不安的氛圍,老人叼根菸在港邊整理魚網,村內少年仔打死竹科人的新聞,傳遍整個庄頭,大家都議論紛紛。如同台灣許多港口漁村的衰敗,早已沒落的南寮,這回竟傳出震撼社會的少年悲歌。

第一張獎狀竟是拘票

新竹市議員孫鍚洲說,這五個酒後打死碩士生的少年仔,他們的家庭都是從南寮遷到香山附近,「一開始他們的父母也是坐著舢舨出海打魚,想說日子會比在南寮好過一點,但是也沒賺到什麼錢,最後統統改去做工,早出晚歸,根本沒有時間管教孩子。」

老實說,五個少年囝仔,根本不是幫派分子,頂多就是因為愛玩而混在一起。黃姓少年是跟他父親當水泥工,張姓少年在火鍋店打工,其他幾個沒有讀書,整天到處閒逛;而曹姓少年和莊姓少年的家中環境已經改善很多,一個家中開寵物店,一個開工廠。

新竹市第一分局分局長呂世明也感慨地說,五名少年仔落網之後,坐在警察局寫自白書,「我看到其中的那位黃姓少年寫著他真的很後悔,不然現在他還可以幫爸爸ㄓㄨㄢˋ錢。他連賺錢的賺字都不會寫,還要用注音,我懷疑他到底以後要怎麼去幫爸爸賺錢?」

辦案的員警拿著檢察官開出來的拘票,五個少年看了看,相對無言。員警也無奈地搖搖頭,「聽到他們幾個還在竊竊私語,以前從來沒有拿過任何獎狀,沒有想到第一次拿到的『獎狀』,竟然會是拘票。」(時週/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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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研究報告指父親酗酒會傳染孩子
2009/06/23 01:51
美國政府日前公布一項研究報告顯示,父親酗酒不僅對自己造成傷害,而且還會把這一習慣傳染給孩子。

新華網報導,這份由美國濫用藥物和精神衛生管理局提交的報告說,他們調查研究發現,如果12歲到17歲的青少年和有酗酒習慣的父親生活在一起,他們養成喝酒習慣的機率為38.8%;如果父親有喝酒習慣但不酗酒,那麼孩子養成喝酒習慣的機率為33.2%;如果父親滴酒不沾,孩子喝酒的機率只有21.1%。

研究進一步表明,父親言行舉止會對孩子產生潛移默化影響。父母在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則,的確能幫助孩子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2009-06-22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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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人不爽 12惡少車站亂棒劫財
2009/06/20 07:56
彰化縣昨天也見飆車族逞凶;林姓男子凌晨在彰化火車站前廣場,遭十二名青少年亂棒打傷劫走財物;他直說遇到惡煞「真衰」,警方已逮到八名男女。

警方調查,被逮六男二女,只有徐振邦、李勝峰、王晏綺(女)成年;蔡姓、莊姓、彭姓等五人未成年,有一人在學,另四人還在逃。

這夥青少年中,有人與住和美鎮的一名男子結怨,昨天凌晨他們從彰化市分乘六輛機車,攜帶球棒、西瓜刀到和美鎮尋仇,因為堵不到人,又返回彰化。

凌晨三時四十分,他們遊蕩到彰化火車站前廣場,見林姓男子在騎樓獨自抽菸,看他不爽,先用言語挑釁,隨後將林圍住,喝令他拿出錢來,林答「沒有!」一夥人即拿出棍棒,朝他頭部輪番猛擊,林倒地哀叫,仍不罷手,直到搶走他身上兩千元及手機後,才揚長而去。

林姓男子被打得頭破血流,到醫院救治縫了四針。他說,他本想到火車站附近一家按摩院按摩,因客滿走到外面抽菸透氣,沒想到就遇上惡煞。

彰化警分局接獲目擊者報案,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當時有六輛機車呼嘯而過,從其中一輛車牌查出嫌犯身分,到昨晚已逮捕八人,分依強盜、傷害等罪嫌移送法辦。【2009/06/2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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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寮殺人案兇嫌 教部強調:非中輟生
2009/06/18 20:55
警方偵破新竹市南寮風景區殺人案,五名犯案少年只有14到16歲,並不在學校就學。教育部說,經過背景調查,這群少年分別是國中畢業、高中肄業、高中畢業,一名則是在國中階段就隨家人移民泰國,過去也沒有中輟紀錄。

教育部解釋,依照國民教育法和強迫入學條例,中輟生是指國小一年級到國中三年級的學生,連續七天沒有上學,因此這些少年並非中輟生,也希望外界不要污名化中輟生。

引起各界關注的新竹南寮風景區殺人案,犯案青年其實不符合教育部的「中輟生定義」。

教育部訓委會主任劉麗貞說,這5名青少年2名高中畢業、1名高中肄業、1名國中畢業,另外1名則是在國一就移民泰國。

根據規定,中輟定義是接受國民義務教育的學生,連續七天不到學校上課。

劉麗貞說,近三年來國中小中輟率,從96年的0.090%,下降到98年的0.061%,而根據法務部的中輟生犯案數,87年到96年,這10年來,由4624人下降到851人。劉麗貞希望,外界能持正面態度看待中輟生。

劉麗貞說,形成中輟的原因很複雜,包括家庭功能不彰、學生學習興趣低等,對於國中小有可能中輟的學生,校方會列入高關懷個案觀察、輔導;對於已經中輟的學生,也提供慈暉班等中介教育。(2009-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