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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3 10:34:29瀏覽2261|回應0|推薦45 | |
引用文章先搞清楚在誰的地盤鬧事?
據美媒地方新聞報導,一支華人舞蹈隊在紐約的公園排舞,附近居民覺得很吵並報警,員警趕往現場將舞蹈隊領隊銬走。被銬走的王姓領隊,事後指控警察態度蠻橫粗暴,但警方表示希望華人居民遵守美國當地的習俗與習慣。 來談這事有幾個原因。首先,這些來自中國的大媽們不了解美國文化,在美國公園大聲播放音樂,還吆喝來嚷過去的佔地跳舞,打擾別人享受公園環境的寧靜,應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相信曾經有人勸告過,警察就曾經先後3次警告王大媽,但王大媽依舊「我行我素」。 人不自重,又不守法,就不能怪警察態度蠻橫粗暴。一般來說,美國警察不會無緣無故上前銬人,可是只要不合作或做出肢體反抗,美國警察也絕對不會客氣。因為他們執行任務,一方面代表公權力,一方面顧及自身安全,不容遭到挑釁或威脅。 酷媽就看過一名白人醉漢揮舞破酒瓶,被四名警察按倒在地上銬,其中一名警察還拿鞋底踩在醉漢的臉上,讓他貼地動彈不得。另外一次是白人中年女士,穿著像是白領階級,因為車子亂停路邊被開單,她跟警察大聲咆哮,還用手指戳警察肩膀,立刻被反扭手臂銬在旁邊郵筒,只能坐在地上哭嚎。 有人痛罵美國警察執法太過,可是看看王大媽這種人,一而再、再而三妨害別人安寧,可見她們只顧自己行使權利,忘記別人也有權利說「不!」還就是她們認為在大陸公園唱歌跳舞很普遍,為什麼美國法律就對她們開出「在公園製造噪音」的罰單?這不又是種族歧視嗎? 眾所皆知美國是民族大熔爐,可是各民族有各民族的習俗文化,有時民族文化之間會互相排斥、互相牴觸,如果各有各的理由堅持己見,不都可以攻詰對方種族歧視?那到底還有沒有依規?美國人的標準很簡單,請「入境隨俗」,否則以不能防害他人為主。 這讓人想起台北車站大廳,已經成為外勞群集聚會的處所,坐在地上吃飯、睡覺、野餐,不只有礙觀瞻,也讓台灣民眾使用車站的便利性受到干擾。雖然法律並無規定不能在車站吃飯、睡覺、野餐,就像美國法律也沒有規定公園裡不能唱歌跳舞,但是一旦防害到他人權益,那就不行。 台北車站過去試圖拉起紅龍,規劃乘客進出動線,不料這樣就被外勞抗議種族歧視,台鐵現在改以柔性勸導,效果不好想當然爾,於是又有白目民代建議替外勞另闢專屬聚集場地,也不先想想台灣人有權利對他們說「不」,怎麼讓他們喧賓奪主了? 不過,台灣高倡"人權",有了政黨和公民運動的"榜樣",哪天全台46萬外勞佔領台北車站,並提出他們的種種訴求,加上台灣媒體和網民助陣,再編個"拒賣外勞便當"之類的假傳聞,印尼橙衫軍、泰國黃衫軍、菲律賓綠衫軍就都可以來台舉行盛大示威抗議了。 中國大媽和台灣外勞這兩個例子,正好可以比對出不同的解決辦法,好壞見仁見智,效果和後果卻很明顯。可以確定的是,若干年後,美國公園不會淪為華人唱卡拉OK、跳扭秧舞的喧嘩場所,但國家首都交通樞紐的台北車站會變成什麼樣子呢? ps 朋友申請外勞照顧家中失智老人,才來台三個月不到,就溜得無影無蹤,但肯定不是回印尼,因為護照還在僱主家中,像這樣的外勞在台灣有多少?他們逗留在台灣做什麼?台灣有何法規有效管制?將來會不會成為社會問題的隱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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