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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2 08:14:56瀏覽2100|回應4|推薦31 | |
引用文章酒駕應鞭刑! 新的酒駕取締標準13日起實施,警政署也通令全國警方凌晨同步大執法,號稱台灣史上最嚴格的新交規,幾乎已成全球最嚴格高標,未來能不能防堵酒駕悲劇,只能說"期望",因為治標的成效通常有限。 先不講酒駕,各位隨便站在街頭,人車逕闖紅燈、巷弄逆向行駛、違規轉彎停車等現象觸目皆是,立委羅淑蕾近日向行政院專案質詢「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及停車」的問題,交通部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回覆,可是私人車和計程車還是天天違規停放在公車停靠區,顯然立法和守法是兩碼子事。 酒駕致死的事件頻傳,立法院拖了一年才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將刑期加重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加重肇逃刑責,立刻就有大學法律系教授指出違反罪刑相當原則,而有「違憲」之虞。如果現在就有學者看出漏洞,難保將來"葉少爺"不會請律師鑽漏洞。 法律不可能週全,尤其在依循「情理法」順序的台灣,違規駕駛總有一套說法避罰,軟的不行就來硬的,於是有借酒裝瘋毆打執法人員的;有找民意代表到場仗勢關說的;還有酒駕肇禍之後,花個幾萬元保釋,再逃逸無蹤的;更有人高倡「人都死了,打他罵他也沒用,算了吧」。 四天前,台中才抓到一名酒駕累犯,之前已被抓過三次,可見給再多改過機會也沒用。根據交通部統計,2006年到2011年取締酒駕違規,違規2次以上人數佔酒駕違規總數的17.81%,約近2成。可說每5人就有1人是累犯,其中8人違規酒駕達10次以上。 新法雖然規定所有汽、機車駕駛,酒測超過零點一五毫克,將開罰一萬五千元到九萬元,累犯吊照三年並罰9萬。問題是,路上已經有多少人是無照駕駛?罰錢不繳怎麼追?僅僅是台北市交通罰單的呆帳,都已累計超過4億元,其中名列前茅的欠繳大戶,未繳罰單都高達1、2000張,只要欠繳大戶名下沒財產,即使移送強制執行,也不一定罰得到錢。 記得去年六月至七月,全台五都曾經展開為期2個月的加強取締酒駕專案勤務,取締酒駕違規案件較前一年同期增加,說明台灣酒駕問題日趨嚴重,也代表取締到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如果放鬆取締或無法持續取締,酒駕歪風會不會又故態復萌? 去年6月到今年4月止,全國警方總計瘋狂取締了近12萬起酒駕案件,等於每個月都有好幾萬人因喝酒開車被抓,6月10日才走掉一位被酒駕撞死的年輕學生,究竟要犧牲多少生命,才會讓台灣人改變喝酒開車的惡習?如果人民要靠執法人員嚴格監督才能不去傷害他人,這個社會隱藏多少防不勝防的地雷? 有說改變台灣喝酒文化才是治本之道,也有說台灣人自制力差,心存僥倖知法犯法,不論是何原因造成台灣成為酒駕王國,如果嚴刑重法仍罰不怕,酒駕累犯致人於死也不能判死刑,請問對付「就是要酒駕!」還有下一招嗎? ※延伸閱讀→ 再嚴也罰不怕? P.S. 想競選台北市長的柯文哲,如果對酒駕悲劇也提不出具體可行的遏阻辦法,還是少打嘴砲專心當醫師吧。連自己門生被酒駕撞傷都救不了,還侈談改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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