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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30 14:26:40瀏覽665|回應3|推薦8 | |
■苦勞論壇2007/04/29 ◎作者:tzuyaya(苦勞網特約記者) 「憑什麼林務局砍伐整座山林就可以,我們拿他們挑剩的風倒木就是犯罪!」司馬庫斯部落發展協會理事長阿明優秀說。 2005年夏天,海棠、馬莎、珊瑚、泰利四個颱風相繼襲台,造成司馬庫斯至泰岡聯外道路嚴重受創。 司馬庫斯族人拉互依.倚岕指出,當年9月1日,族人見政府以及相關部門未派人上山整修,部落內又有病患急於下山、孩童也即將上學,因此決定在隔日(9月2日)自行整修道路。 他表示,搶修過程中,司馬庫斯大橋上斜坡路段坍方,是由一大型櫸木夾雜土石所造成。族人將道路整理完畢後,見櫸木可能還有利用價值,便有意將櫸木留下。但因還有其他道路坍塌,因此便將櫸木放置路旁,一方面趕著搶修其他道路,一方面考慮木材水分蒸發後,較輕較好搬運。 拉互依.倚岕說,一個多月後,林務局擅自將木頭鋸成數段,蓋上圖章,並搬走一部分枝幹;司馬庫斯族人發現後,雖然有點不平,但看見殘材仍有可用之處,因此族人打算帶回部落造景,也在部落會議中決議,由阿敏優秀以及國光古麥、撒昂斯倚岕三族人前往載回部落。但卻被林務局以違反森林法移送偵辦,新竹地方法院一審認定三人「竊盜」,各處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各16萬元,緩刑2年。 阿明優秀指出,首先,如果他們真的有竊盜之意,為何還要將木頭放在原地,一個多月才進行搬運?其次,他表示,林務局指櫸木是林務局自己連根拔起的木材;但是事實上,這根本是棵因颱風而倒塌的風倒樹,他們也有照片為證。 再者,阿明優秀說,林務局稱三人是趁林務局「人手不足」時,進行「竊盜」;可是林務局有可能人手不足之嚴重,木材置於路旁一個多月都無法處理嗎? 撒昂斯倚岕說,司馬庫斯至泰岡聯外道路坍方,政府雖偶有協助,但往往都是族人自行處理,再憑照片向鄉公所領取補助,「相關照片已經厚厚一大疊,很多款項都還沒下來」他說。 「利用廢木蓋房子、取暖、雕塑造景是我們的部落文化。」司馬庫斯部落發展協會前理事長馬賽蘇隆指出,原住民的物質向來匱乏,他們哪裡有錢買太多建材,冬天也沒有暖氣,這是他們的生活方式,這是他們的文化,從好幾百年前就一直這樣與大自然共生。 「單靠我們雙手,是無法擋住土石流的;因此我們也會造林」馬賽蘇隆說,從泰岡到司馬庫斯的陸上的楓、槭,就是他們所種的,他們希望用樹根來幫助他們,擋住土石流。 他指出,要是因他們砍樹被判刑,那他們也許就賠錢了事;但這次只是拿回一棵風倒木,就被判刑,並冠上「竊盜」的罪名,他們「不認罪也不接受」。 「不要小看原住民的力量!」馬賽蘇隆表示,部落將再上訴,如果政府仍然用法律以及公權力打壓他們,他們也會考慮進行反擊。 延伸閱讀: 當上帝的部落遇到國家 2007/04/25部落與林務局的對話 來自司馬庫斯的求救呼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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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