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欲,既然是人本性的一種體現,是不能滅絕,也不能過度膨脹的客觀存在,那麼,怎樣才能把人欲控制在合情合理的範圍之內呢?
“以仁攝欲”。
只要符合仁義,求樂、求富,又有何不當呢?
老百姓在自己的“百畝之田”、“五畝之宅”(梁惠王章句上)上安居樂業,過上安康的好日子,又有何錯呢?
縱是國王,有了貪欲:“寡人好貨”、“寡人好色”(梁惠王章句下),那也沒有什麼不對。只要國王所欲“與百姓同之”(梁惠王章句下),又有何不可呢?
人欲本身並無什麼錯,關鍵要看是否符合仁義。“非其道,則一簞食,不可受於人;如其道,則舜受堯之天下,不以為泰,予以為泰乎?”(滕文公章句下)孟子在回答他的學生彭更提問時,如是說。假若不符合仁義,哪怕是盛裝在筐中的一頓飯,也不能吃;假若符合仁義,就是像聖賢舜那樣接受聖賢堯傳承的天下,也是應該的。
就像求富,雖是人之常欲,但要符合仁義。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即是強調不要為富不仁。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收入合法,先富起來。經營要遵紀守法,不幹違法亂紀的事,誰能說,又有什麼錯呢?
有的人活著,以滿足自己的貪欲為欲;有的人則相反,活著為追求心靈和精神境界的昇華。二者,能否統一起來呢?
“孟子曰: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聲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於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仁之於父子也,義之於君臣也,禮之於賓主也,知之於賢者也,聖人之於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盡心章句下)對於美味、美色、美聲、芳香以及安逸,是人,無不所好。但能否真正得到,那就不一定了。要看個人的命運如何,君子一般不去刻意追求,不是非佔有不可;仁、義、禮、智及天道雖也屬於命運,但都是人的天性所在,失去了就難以做人,所以,君子並不把它推託給命運,而不願真的去實現。
人的各種欲望,若不加以限制,那將是無止境的,也是難以完全滿足的。只有用仁義,把其規範起來,才能利己利人。猶如水流,若不修渠築堤,讓其在河道中暢流,那就會泛濫成災。惟有讓水流歸道,才可灌田、通航,造福一方。否則,那就由利河變為害河了。
欲,即為水;河道,即為仁。二者不是對立,而是彼此依存,相得益彰,不可偏廢。
引用網路公用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