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政院版勞保撥補草案 藍轟搪塞 條文只寫每年編列預算 立委:缺乏撥補公式 無具體金額承諾 難解長期危機 (114.11.21新聞報導)
2025/11/22 21:24:46瀏覽79|回應0|推薦0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 本篇報導有關立法院要通過政府撥補勞保法制化的相關報導,請考生參考。
2. 另就社會保險之精神,社會保險的保險費,多係來自勞方、資方、政府的伊比例分擔,撥補並不符合社會保險財源籌措的法理精神。
3. 勞保的財務問題,已經討論約10年,期間改革方式雖公教人員年金制度已進行改革,但投保人數最多的勞工保險,在當初年改推動時,強調必須立即改革,但事實上卻是遲未有進展。這其中涉及到的是選票的考量,因為勞工選跳人口眾多,改革勞保年金,勢必會影響勞保人口的領取給付資格延後、給付減少,以及保費增加等,無論對於執政黨或是在野黨,都會影響其選票,因此,均不願碰觸及大幅改革,故一直沒有改革進度,反而以政府撥補勞保方式試圖挽救勞保財務,這並非最佳的改革方式。
4. 有關之前年改的相關規劃,考生可至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網站上瀏覽,增強對年金改革議題的基礎認知。網址: https://reurl.cc/6bLRgM 
5. 對於退休金制度的試題加強演練,有助於提升論述思考能力:
(1) 社會保險制度所提供的退休金在老年經濟安全制度扮演重要角色,請說明並分析我國的公務員、公立學校教職員、軍人、私立學校教職員、勞工及農民各有那些社會保險制度所提供的退休保障?(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搶分題庫》第7章「社會保險之政策與立法」)
(2) 世界銀行於 2005 年提出多柱(pillars)年金體制,請詳細解釋每一柱年金的名稱及內容。我國於 2018 年 7 月進行的年金改革制度,主要是針對那一柱年金進行改革?(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搶分題庫》第5章「社會保險福利政策與法規」)
(3) 社會保險退休金依照財源不同可分為三種制度,請說明各項制度特性及缺點。(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搶分題庫》第5章「社會保險福利政策與法規」)

立法院力拚本會期三讀通過「政府撥補勞保法制化」,行政院昨跟進修法。國民黨立委質疑,政院維持撥補就是勞保改革基調,缺乏具體改革方案,無法解決勞保基金的長期危機,也有立委建議納入證交稅等不同財源。

行政院會昨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與第六十九條修正草案。行政院長卓榮泰說,勞保是勞工最重要的退休保障制度之一,為穩定基金流量,政府自二○二○年起逐年編列預算撥補勞保基金,撥補金額持續增加,搭配多元投資,基金規模已達一點二兆元。

政院版草案將政府撥補納為勞保基金來源之一,明定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財政及勞工保險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勞工保險之財務,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納入中央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三年檢討保險財務。草案未明定每年撥補金額,而是依政府財政及勞保財務狀況每年編列預算。

外界呼籲調整多年沒變動的勞保投保級距,勞動部長洪申翰說,須綜合考量調整級距對勞保財務的影響。他說,行政院與勞動部一直在研議修法,不算突然提出,且面對國會情勢,行政部門應保持靈活、主動說服社會和國會。

國民黨立委廖偉翔表示,行政院應立即提出具體、可被檢驗的改革方案,而非僅用宣示性條文敷衍社會。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說,苦候多時的修法方案,依舊缺乏撥補公式與金額的具體承諾,是「搪塞有餘,擔當不足」,她說,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後,未來勞保財務黑洞只會變大。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出,長照將菸酒稅列為財源;她建議證交稅可作為勞保財源,每年證交稅超徵到一定程度時,撥補若干比例進勞保基金裡。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oKZ6WQ

前年改委員批「勞保缺口地雷在各政黨」 學者籲訂撥補特別條例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明定勞保財務由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前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委員吳忠泰表示,在野黨過去選擇裝聾作啞,執政黨也似乎認為此事碰不得,勞保缺口的地雷就在台灣各政黨。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先前排審年金改革法案,吳忠泰當時在臉書發文指出,勞工保險更迫切需要處理。

吳忠泰表示,在野黨敢倉促通過憲法訴訟法以及財政收支劃分法,唯獨對勞工保險裝聾作啞;執政黨過去作為國會絕對多數,連一個法案都沒有端出來,「收集資料八年超級慢動作」,除了執政驚險、疫情干擾,也有很多算計在內,無非是認為此案碰不得。

吳忠泰指出,二○○○年至二○二四年期間,公教人員保險撥補五千四百億元,勞工保險近五年撥補三千多億元;而新版財劃法將可能撥補的額度切給地方政府,「如乞丐老爺般的地方政府,會在乎勞健保及長照基金缺口嗎?天佑台灣,地雷就在台灣政黨們」。

政大財政系教授兼系主任陳國樑表示,勞動部反對明定勞保每年撥補金額,理由是違反財政紀律法規定;也許可以設計一個新的撥補條例,如此就能跳過財政紀律法相關規範。

陳國樑指出,勞保撥補近年來常態化,表示不見得違反財政紀律法;問題在於經費從何而來,若要常態性撥補,就要有常態性財源,否則就只是一直掏國庫;比較好的作法是另訂撥補特別條例,常態性撥補一定要註明財源來處,羅馬不是一天造成,勞保缺口也是經年累月,「如果願意花時間面對問題,我覺得還是可以把勞保救回來」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pKZ2Ol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8c33883b&aid=18429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