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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與收入列計、虛擬所得、戶籍地認定不符實況 社會救助法3爭議 民團盼修法解套 (112.5.29新聞報導)
2023/05/29 21:16:35瀏覽2095|回應0|推薦0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 本部落格之即有張貼對社會救助法相關爭議修法的報導,除請考生複習老師之前地叮嚀外,請考生再藉篇的報導,增加政策實務面的思考寬度與廣度。

衛福部規劃修正社會救助法,民團指現行申請低收、中低收入戶有三大爭議,包含家庭人口與收入列計,將無聯繫的父母或無實質扶養的子女都列入;「虛擬所得」計算原則以年齡、身心障礙判定是否為工作能力人口過於狹隘;居住地非戶籍地就無法過關,忽視租金負擔與交通便利因素,不符合實況,呼籲修法解套。

法規以傳統家庭互助設定 失真

台灣社區實踐協會社工周千荷表示,有些單親家長結婚或離婚時不被原生家庭支持,很難向父母求助,但申請低收或中低收入戶,仍會計入父母財產或收入。或是單親媽媽二婚的配偶逝世,獨自扶養身心障礙小孩,但無法取得低收入戶資格,原因是前段婚姻兩名女兒已成年工作,有收入也納計,儘管雙方無來往,仍須經訴訟判決免付扶養費才能免除列計。法規以傳統家庭互助設定與事實有出入,打官司至少要半年到一年,建議小家庭或同住才列計,更符合現況。

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秘書長李盈姿提到,即使判決要求子女支付扶養費,有當事人從未拿到錢,經強制執行發現小孩財產已移轉,社會局才判符合低收入戶,但每年審視資格時,相同流程就要再走一遍,曾有案例五年反覆上演同樣情節,取得資格前的空窗期,社工燒破腦找資源援助,呼籲修法訂出可排除家庭人口列計情況。

以年齡判定工作能力過於狹隘

「虛擬所得」指認定家庭收入時,對未就業但有工作能力者,以各職類每人每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或基本工資核算,但周千荷指出,有些人因身體狀況或須照顧年幼小孩,無法從事全職工作,每月收入一萬多元,卻以兩萬多元的基本工資計算。

李盈姿補充,通常六十五歲以上、特定身心障礙者,算無工作能力人口,但有些從事體力類型的人,不到六十五歲求職就碰壁,如一名五十多歲男性接工地或保全工作斷斷續續,申請低收入戶卡關。李盈姿提到,曾調查遊民有工作者平均月收入八千多元,無工作者約六千多元,但僅五%有低收入戶身分。

戶籍地認定忽視租金與交通因素

社會救助法也規定,申請戶人口均應實際居住戶籍地,周千荷舉例,一戶家庭戶籍地是北市,但租房合約到期,找不到可負擔房屋搬往新北,就無法申請低收入戶。儘管內政部指租屋族有居住事實可申請遷入登記,但會碰到房東擔心被加稅不續約,建議共同生活圈交通發達,標準可放寬為戶籍地或居住地之一。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jDqM5y

法定貧窮人口嚴重低估 立委倡設階段式脫貧機制

我國「法定貧窮人口」被質疑嚴重低估,與現實脫節,民團推估被排除在社會救助體系外的邊緣戶約有一七○萬餘家戶、二二○萬人。立委評估修正社會救助法,提出降低社會救助法門檻、修改虛擬收入認定、研議階段式脫貧機制、針對無家的遊民制訂專法等建議。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社會福利基本法,明定國民不分條件,接受社福機會一律平等,各級政府應寬列社福經費,資源不足地區優先布建;若有重大社福政策,中央得衡酌補助地方政府。

民進黨立委范雲表示,我國劃設貧窮線的標準雖與許多國家一致,是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六十%,但要符合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有許多附帶條件,讓實際處於貧窮處境的人,嚴重被低估。

范雲說,社會救助法應改變不合理的附加條件及嚴苛門檻,不該以「家戶」為中心,應考量個人狀況。也須考慮建立階段式的脫貧機制,取代「斷崖式」補助的一刀切資格認定,避免讓貧窮者不敢脫貧、難以自立。現行法規還有平均經常性薪資的虛擬收入認定,導致部分貧窮者或無家者低收入戶資格被排除。

關於修法方向,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評估,家戶人口認定有戶籍地的限制,建議改採實際的核心同住家人,並以住所地取代戶籍地。在家戶人口所得計算上,扣除基本生活所需支出的「餘裕所得」為基礎,取代現行「所有所得」。在脫貧上,可考慮提供所得計算寬限期,按比例減除,避免因身分取消而缺乏工作意願。

遊民身分特殊 可單獨制訂專法

吳玉琴並指出,低收入戶身分與學雜費減免、老人或身障生活補助等九十三個福利措施有關,各種福利措施可比照最低生活費的乘數標準,不一定要取得低收資格。至於遊民(無家者)方面,現行社會救助法僅規範輔導安置事宜,遊民因身分特殊,不一定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建議單獨制訂專法。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x7gxGE

邊緣戶納入救助 六都、雲嘉力挺

面對弱勢族群或邊緣戶,地方政府多透過社工關心、社福機制協助,六都與雲林、嘉義縣政府表示,目前各有多項照顧弱勢措施,甚至全國首創方案,若中央放寬標準、照護更多邊緣戶,都會支持或配合。

台南連結民間資源救助邊緣個案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若能納入近貧家戶或邊緣戶,樂見其成。該市有社會救助金專戶、公益平台及實物愛心銀行等,對特殊邊緣個案連結民間資源提供救助。

新北市社會局也樂觀其成,該局透過公私協力結合民間資源設置「好日子愛心大平台」及實物銀行等,為更多邊緣戶提供服務,並辦理全國首創的市民意外救助,以及弱勢到宅坐月子、獨老五福樂活等措施。

台中市社會局同樣表達支持,表示該市近年將最低生活費調到上限六%,更有利弱勢通過低收、中低收入戶。另祭出創新方案「自立家庭築夢踏實計畫」鼓勵儲蓄;「韌力陪伴計畫」提供扶助金、「弱勢青年就業自立培植計畫」提供廿%存款利息。

高市協助投保微型保險

高雄市社會局表示,若中央將低收、中低收入戶審核調整得更符時宜,一定配合。該市對弱勢產婦提供可併領生育津貼及坐月子到宅服務,並協助弱勢投保微型保險等。

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尊重中央規劃,目前北市對中低收入以上的邊緣戶,若為受暴、接受安置等關懷對象,均透過社工協助。

桃園市社會局長陳寶民表示,若修法納入邊緣戶,一定配合辦理。該局對邊緣戶有急難救助及家庭服務中心兩大管道,去年核准急難救助二五七五案,撥款三○一七萬餘元。

雲林縣長張麗善認同放寬標準,但指中央應挹注經費。該縣今年啟動防寒、防餓計畫,提供獨居老人、弱勢家戶即時性屋舍修繕、飲食和保暖等資源。

嘉縣提供每月生活扶助

嘉義縣政府也支持放寬,目前發生重大變故陷入困境、處於貧窮邊緣急需救助的非低收、中低收入戶,提供生活扶助每人每月一千八百元或四千元,去年五五九人次受益;另協助投保微型保險,去年在保人數一萬六八七五人。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Rz6n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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