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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萬貧民被拒社福外 拚今年修法 社救法13年未修 民團提 4 大主張修正貧窮線 朝野立委相挺 (112.4.13新聞報導)
2023/04/17 23:01:15瀏覽463|回應0|推薦0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本篇報導係倡導修社會救助法,請考生對度本篇報導詳加研讀,並掌握修法進度脈動。
2.社會救助法的相關歷屆試題,請考生加強演練:
(1)社會救助法中, 低收入戶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迭有爭議。請說明現行規定為何? 除外規定又為何? 並以此析論「個人(individual)」及「家庭(family)」作為社會救助單位所可能產生的利弊得失?(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搶分題庫》第8章「社會救助之政策與立法」)
(2)輔導自立脫貧是社會救助法的重要措施之一,請說明我國現行的脫貧措施有那些?並申論未來可以改善之處。(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搶分題庫》第8章「社會救助之政策與立法」)
(3)社會救助政策包括安貧與脫貧兩大內涵。請依據社會救助法規定,說明該法針對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的照顧和協助自立措施為何?又針對此兩方面的措施,請討論我國社會救助政策執行的成效及提出政策建議。(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搶分題庫》第8章「社會救助之政策與立法」)
(4)依據我國社會福利政策綱領,社會救助在社會安全體系中扮演最後一道防線的重要角色,但家庭責任與工作倫理問題一直是社會救助能否有效發揮最後防線功能的爭議點。請說明家庭責任與工作倫理反映在社會救助法的那些條文之中?並申論如何有效協助落入貧窮的人們?(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搶分題庫》第8章「社會救助之政策與立法」)
(5)請依據「社會救助法」規定,說明我國現行最低生活費的訂定標準為何?並分析有那些福利津貼會依此標準而連帶調整?(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搶分題庫》第8章「社會救助之政策與立法」)
(6)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造成許多家庭經濟面臨風險的危機。試評論為何「社會救助法」無法解決此問題,而需要頒布特定的紓困方案?(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搶分題庫》第8章「社會救助之政策與立法」)
(7)依據社會救助法,生活扶助除了提供現金給付外,依第15條至第16條的規定,針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提供那些救助或服務?又這些措施能否協助低收入戶家庭脫貧?試評述之。(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搶分題庫》第6章「社會救助政策與法規」)
(8)現今對貧窮的概念已由「絕對貧窮」到「相對貧窮」,由「消極安貧」到「積極脫貧」。這些概念的意義與內涵為何?又我國社會救助法中關於相對貧窮及積極脫貧有何規定?請一併說明之。(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搶分題庫》第6章「社會救助政策與法規」)
(9)為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自立脫貧,社會救助法第15條之1有明文的規定;衛生福利部並於民國105年6月依該條文第3項規定,訂定「協助積極自立脫離貧窮實施辦法」。試說明社會救助法第15條之1和前揭辦法中關於自立脫貧的重要規定,並請就社工實務觀點討論這些規定能否積極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自立脫貧。(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搶分題庫》第6章「社會救助政策與法規」)
(10)我國現行針對「中低收入戶」的社會救助措施有那些?請論述社會救助法增列「中低收入戶」的意義和政策影響為何?並請評析現行「中低收入戶」的資格標準、服務內容各有何值得改革之處?為什麼?(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搶分題庫》第6章「社會救助政策與法規」)
(11)請說明我國社會救助法包含那些救助措施?這些措施分別如何認定受益對象資格?(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搶分題庫》第6章「社會救助政策與法規」)
(12)協助低收入戶自立脫離貧窮為社會救助之積極性的目標,請檢析社會救助法中脫貧的具體措施,並提出提升脫貧措施服務品質的做法。(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搶分題庫》第6章「社會救助政策與法規」)
(13)社會救助法中有所謂539條款(舊法俗稱528條款),請說明該條款的內容及立法用意,並請從社工實務觀點討論該條款之運用。(詳細解析請見老師著《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搶分題庫》第6章「社會救助政策與法規」)

台灣低收與中低收入戶人數占總人口數百分之二點五,「法定貧窮者」比率遠低於歐美及日韓;民團估計被排除在「社會救助法」外的「社福邊緣人口」至少有百分之八,約二百廿萬名貧民無法得到政府補助,提出草案呼籲修法,獲跨黨派立委支持,力拚本屆立委卸任前完成修法。


社會救助法上次修法是十三年前,現有諸多規定不符時宜;「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提出修法草案,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范雲、洪申翰、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民眾黨立委陳琬惠等跨黨派立委簽署承諾書,允諾本會期盡速召開公聽會,邀請民團與衛福部對話,並要求行政部門盡速提出修法草案。

「政府應修法檢討長年阻礙政府履行救助責任的不合時宜法規…」修法聯盟提出四大修法主張包括補助申請必綁戶籍地、濫設虛擬所得、家庭成員列計等,讓政府認定的貧窮人數合乎現實;重新定義居住弱勢、支持階段式脫貧;新增無家者專章,跟進英美日韓等先進國家的無家者政策;重視貧窮者生活權利,消除對貧窮者的歧視。

聯盟指出,國家不應以戶籍等技術理由限制人民申請低收入戶認定及相關公共補助的權利,應參考先進國家經驗,合理居住用途的房屋可免計入財產限額,保障貧困人民的居住與生存權利;家庭計算人口範圍應刪除「一親等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修正為「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的一親等直系血親」。另外,具申請歸化資格的非本國配偶或陸配,已可在國內合法工作與依法納稅,「準國民理應享有公共扶助」,應將其納入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

立委范雲指出,根據衛福部和內政部統計,去年全台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約占全國總戶數百分之二點七八,占總人口百分之二點五;我國貧窮線雖與國際相仿,但實際可獲補助的低收入戶占比卻是日韓貧窮率十分之一,也遠低於歐美貧窮線以下人口逾百分之十的狀況,有需要者被拒於門外。

范雲說,無家者只有不到百分之五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逾四成經濟弱勢家庭無法取得福利身分、逾五成弱勢家庭少年對未來上大學學費生活費感到擔憂。另外,每年逾八萬件家暴案件,許多家人根本無來往,財產卻要被合併計算,相當不合理,因此亟需修法。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去年曾指出,現行最低生活費調整頻率趕不上物價指數變遷,也難提供中低收入戶家庭最及時的幫助,提案將最低生活費數額修正為「需依照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的變動比率定之」;她與國民黨立委鄭天財都主張,把最低生活費標準下修至百分之三,加速各縣市最低生活費調整頻率,若修法通過,估計將影響全台近六十萬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族群。

原文報導網址:https://reurl.cc/gZ3L8V

就近洗腎 非戶籍地無法補助

「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提出修法草案,除了希望放寬貧窮者資格認定,也提到補助申請必綁戶籍地的問題。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就接獲民眾陳情,一名行動不便者需長期洗腎,他選擇住在離醫院較近的地區,但因戶籍地是在外縣市,沒辦法讓戶籍所在地的社工訪視,最後無法完成審查,也無法獲得

補助。

還有從外縣市流浪到台北的無家者,若想申請低收入戶,除要設籍台北,還要審核實際居住地(確認有居住事實),這對平時租不起穩定居所、可能住公園或電線桿旁邊的街友,是很大的困難,也是制度設計上矛盾。

立委范雲說,福利資格與「家戶」綁定,排除弱勢無家者及無法設籍租屋族;立委王婉諭也說,民眾提出中低收入戶申請案,需查核居住地跟戶籍地,但戶籍制度無法反映居住事實,弱勢族群在認戶籍不認人下,無法取得需要資源,希望修法改善。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AdaGkZ

蒐集意見中 衛福部:今年提出版本

民團提社會救助法修法草案,訴求包括家庭人口採計不應過度採「民法」扶養義務、申請補助不需綁定戶籍地、設置無家者專章、虛擬收入是否合理及階段式脫貧設計,立委要求衛福部盡速提出修法版本;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長蘇昭如說,正蒐集各界意見納入討論,今年會提出修法版本。

蘇昭如說,針對家庭人口採計不應採用「民法」扶養義務,現行「社會救助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九款(簡稱五三九條款)已有相關機制,如申請人與其他家庭成員失聯的老人或無工作能力身心障礙者,當應負扶養義務人無法尋獲、無力扶養或拒不履行扶養義務者,不列入家庭應計算人口,將研議有無需補強或改善。

立委及民團期望申請補助不需綁定戶籍地、設置無家者專章,因目前於稅收及中低收、低收入戶補助都採戶籍地模式,必須通盤考量;虛擬收入部分則會討論現行規定的合理性,並與其他福利措施一併考慮。

至於階段式脫貧設計,蘇昭如說,目前法規針對低收、中低收入戶者接受輔導就業後,前三年薪資不列入審查紀錄並可延長一年,讓接受補助者不用擔心失去資格,如今外界希望藉薪資計算評估,慢慢遞減補助,而非採年限限制,但要如何得知真正收入是一大問題,會衡量可行程度。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Rvg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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