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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費5600元為何要付出10.5萬元?
2023/12/14 11:57:59瀏覽386|回應0|推薦0

勞資車禍達人  黃才昱


案情解析與處理要訣:

 

遇求職蟑螂?餐廳老闆陳情:資遣費5600付出10.5萬元

2022/04/26 12:39自由時報

 

某餐廳店老闆今年初應徵1名新進員工工作時不斷出錯且態度不佳依不適任為由雙方合意資遣依勞基法計算資遣費5600元但對方要求2倍拒絕拿錢事後投訴勞工局雇主未在30日內給付資遣費違反勞基法

 

勞基法78條

未依第十七條、第十七條之一第七項、第五十五條規定之標準或期限給付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給付,屆期未給付者,應按次處罰。

 

勞基法第17條雇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30日內發給勞工資遣費

 

勞基法雖然是最低標準,仍可以透過勞資協商談到多少金額,只要雙方同意,但是30天內要給資遣費是法律的硬性規定

 

勞工局官員表示合意後,資方通知勞方給付,應留存證據,自己已提出款項,但如果對方不領,仍符合勞基法17條在30天內給付不是故意違法因此沒有行政責任

 

為何資遣費5600付出10.5萬:

 因為餐廳老闆跟勞工長輩求情,透過和解,將還沒有開的罰單撤回。否則一個小吃店經不起30萬的罰如果雙方沒有合意,不知道資遣費金額,可以先問勞工局,或者網路搜尋app

 

法律是給懂法律權利的人使用。被檢舉,要怎麼事先合法,事後要怎麼樣處理,就要請教專業人士,建議預防勝於治療。

 

  黃才昱顧問    0939-21-4581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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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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