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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請假期間,公司突然口頭告知要辭退,請問怎麼辦?
2024/02/17 04:53:49瀏覽424|回應0|推薦0

勞資車資達人      黃才昱

 

 

按照診斷書期間請假口頭對你不利時,不要理他因為沒有證據,請主管給公文代表正式意思達到勞工,再用這個公文(證據)說要檢舉請假期間不得退保。

 

 

勞工請假規則:

 

勞工因普通傷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在左列規定範圍內請普通傷病假:

一、未住院者,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住院者,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三、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含原位癌)採門診方式治療或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

 

普通傷病假一年內未超過三十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由雇主補足之。

 

第 5

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期間以一年為限

 

  

黃才昱顧問   0939-21-4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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