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 2024/03/11 20:23:00瀏覽114|回應0|推薦0 | |
文/楊惠娣老師
題目創意人/蘇諍
假如你看多了美國法庭劇或好萊塢電影,應該很能想像在國民法官選任過程,跟電影情節很相似,因為銀幕裡會出現檢、辯雙方老是提出一些稀奇古怪又機鋒百出的問題。
當然,現實不比電影,美國的「陪審制」與台灣正在試行的「參審制」也不一樣,但共通點是檢察官、律師都可以對陪審員、國民法官的候選人提問,並綜合考量他們的生活經驗和背景,來認定並排除他們心目中不適任者,而且做出這個決定時可以不給附理由。
國民法官是一種司法制度改革,目的是讓市民參與審判程序,國民法官是指在某些司法制度下,由普通公民選舉或抽選產生。這種制度旨在增加民眾參與司法程序,並確保司法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國民法官制度的優缺點仍有不同的看法。支持者認為這可以增加司法公正性,使審判更加民主化,而反對者則認為這可能會導致不專業或情感上的決策。而台灣和美國不同之處在於:
1.美國是英美法,台灣是大陸法,法律制度體系不同。
2.美國人民的法律素養與台灣人民的法律素養大不同。
台灣更應在法律知識、基本的邏輯思考能力、綜合判斷證據上加強。儘管國民法官制度在一些國家或地區得到實施並取得一定的成功,但它也面臨一些挑戰和争議。其中之一是如何平衡國民法官的参與程度和專業法官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另一個問題是如何確保國民法官的决策不受個人偏見或民意的過度影響。
總體而言,國民法官制度旨在促進司法的民主化和透明度,加强公眾對司法程序的信任。然而,實施此制度需要综合考慮各種因素,並在特定的司法體系中進行適當的調整和改進。
|
|
| ( 不分類|不分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