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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0 20:56:08瀏覽302|回應0|推薦0 | |
善導師《觀經疏》玄義分(象山慶’23.11.20)
善導大師《觀經四帖疏》在結構(章節)上最具特色的是「玄義、文義」二分;其或源於中國佛教高僧之解經,如六朝的佛經注疏可分:1.「明經大義」,就是「玄義」(玄論、遊意),揭示經文的結構與主題;2.「隨文釋義」,就是「文句」(章句)[1]。「玄義」是經之大旨,「文句」是消文解義[2];同一經中,作此二釋的,智者大師採用了「五重玄義(釋名、顯體、明宗、論用、判教相)」與「四意(因緣、本跡、約教、觀心)消文」[3],以此分別撰著《法華玄義》、《法華文句記》,前者是義理(主旨)的總體掌握,在<諸宗部>;後者是經文(辭句)的詳細解釋,在<經疏部>[4]。 「玄」是深遠、幽微,老子《道德經》「玄之又玄」之玄字,深化為形上學概念。魏晉以老.莊.周易為三玄,是「玄學」的主要經論。用之於佛教的五重玄義,是一種成熟的解經方法,可發掘某佛經的言外之深義,呈現其不共之特質[5];後代學人多所借用,如窺基 (632-682)《大乘法苑義林章》「總料簡章」:「總辨諸教.業.宗.體.名。於中略以五門分別:一教益有殊,二時利差別,三詮宗各異,四體性不同,五得名懸隔。」又元曉《法華宗要》:「將欲解釋此經,略開六門分別(初述大意,次辨經宗,三明詮用,四釋題名,五顯教攝,六消文義)。」幽微難見謂之玄;深含妙理謂之義;五玄略說云:1.釋名,解釋一經之題目。2.辨體,辨一經所詮之體性。3.明宗,闡一經之宗趣。4.論用,說一經之功用。5.判教,判一經之教相,定一經之評價。[6]依此順序,分五層次,將經文的幽玄之意旨,深入挖掘而明確顯示,令閱者得以總體掌握一經之要旨。 一.玄義、文義二分 在淨土宗,亦多以此詮釋相關經論,如智者大師《佛說觀無量壽佛經疏》: 釋名者,……佛說即教,觀即是行,無量壽佛即是理。……無量壽者,天竺稱阿彌陀佛,本無身無壽,亦無於量,隨順世間而論三身,亦隨順世間而論三壽,亦隨順世間而論三量。……即一而三,即三而一。 辯體者,體是主質,釋論云:除諸法實相,餘皆魔事,大乘經以實相為印,為經正體,無量功德共莊嚴之,種種眾行而歸趣之,言說問答而詮辯之。 明宗,……今此經宗,以心觀淨,則佛土淨,為經宗致。四種淨土,……各有淨穢。……故以修心妙觀,能感淨土。 辯經用,用者,力用也。生善滅惡,為經力用,滅惡故言力,生善故言用;滅惡故言功,生善故言德。……此經能令五逆罪滅,往生淨土。 教相者,此是大乘方等教攝,赴機適化,廣略不同。大本二卷……兩經皆在王舍城說;復有小本名阿彌陀,在舍衛國說。……此即頓教,正為韋提希及諸侍女,並是凡夫,未證小果。故知是頓,不從漸入。題稱佛說,簡異四人弟子,諸仙諸天化人等說也。 這與淨影慧遠、三論吉藏的《觀經疏》同類,是以聖道門的五重玄義作疏,其不契於淨土門之玄義者,所在多有,致令彌陀「本願救度」及凡夫「稱名必生」,機法相應的勝義,被誤解、掩蓋了;此即是善導大師之所以另作《觀經四帖疏》以楷定之者。蕅益大師《彌陀要解》:「將釋經文,五重玄義」[7]: (釋名):此經以能說/所說人為名。……此土能說之教主,即釋迦牟尼。乘大悲願力,生五濁惡世。以先覺﹝自覺﹞覺後覺﹝覺他﹞,無法不知,無法不見者也﹝覺行圓滿﹞。……阿彌陀:所說彼土之導師,以四十八願,接信願念佛眾生,生極樂世界,永階不退者也。 (辨體):大乘經皆以實相為正體。……實相無二,亦無不二。是故舉體作依/作正,作法/作報,作自/作他。乃至能說釋迦/所說彌陀,能度佛/所度生,能信心/所信法,能願欣厭/所願極樂,能持三業/所持名號,能生三資糧/所生四淨土,能讚釋迦/諸佛所讚/彌陀依正,無非實相正印之所印也。 (明宗):此經以信.願.持名,為修行之宗要 。非信不足啟願,非願不足導行,非持名妙行,不足滿所願而證所信。 (力用):此經以「往生、不退」為力用。......夫上善一處,是生「同居」,即已橫生上三土。一生補佛,是位不退,即已圓證三不退。如斯力用,乃千經萬論所未曾有。 (教相):此大乘菩薩藏攝;又是無問自說,徹底大慈之所加持。能令末法多障有情,依斯徑登不退。……阿伽陀藥,萬病總持,絕待圓融,不可思議。《華嚴》奧藏願王,《法華》秘髓成佛,一切諸佛之心要,菩薩萬行之司南,皆不出於此矣。 此五重玄義,揭示了《阿彌陀經》乃至淨土門的深義與特色,二尊、二土、生佛、厭欣、依正、自他、信願行、往生不退……,皆含攝於「機法二信」,是為本願念佛之特殊法門,相較於斷惑證果之通途(聖道)教門,別有其說法與對機之特勝,不可隨意混融也。 近代亦有類似之作,如律航法師<《佛說無量壽經》五重玄義>、釋法藏《彌陀要解.五重玄義.講記》……。 二、《觀經四帖疏》的「玄、文」二分結構 善導大師《觀經四帖疏》雖採用了「玄義、文義」二分,但不全然準依智者大師之「五重玄義(釋名、顯體、明宗、論用、判教相)」與「四意(因緣、本跡、約教、觀心)消文」,而是就觀經之內容,另作科判: <卷一> 玄義分 1.歸三寶偈 2.七門料簡 :此《觀經》一部之內,先作七門料簡,然後依文釋義。 第一,先標序題(序題);教起因緣 第二,次釋其名(釋名); 第三,依文釋義,並辨釋宗旨不同.教之大小(宗旨); 第四,正顯說人差別(說人); 第五,料簡定散二善,通別有異(定散); 第六,和會經論相違,廣施問答,釋去疑情(和會) 就此門中,即有其六:一.先就諸法師解九品之義(舉諸師說);二.即以道理來破之(以理論破);三.重舉九品,返對破之(舉文對破);四.出文來證,定為凡夫,不為聖人(出文顯證);五.會通別時之意(會通別時);六.會通「二乘種不生」之義(會通二乘種不生) 第 七,料簡韋提聞佛正說得益分齊(得益)。 〈文義分〉— (王宮會)<卷二>、 【序分】 證信序 發起序:1.化前序2.禁父緣3.禁母緣4.厭苦緣5.欣淨緣6.散善顯行緣7.定善示觀緣 【正宗分】 <卷三>、定善義:1.日想觀2.水想觀3.地想觀4.寶樹觀5.寶池觀6.寶樓觀7.華座觀8.像觀9.真身觀10.觀音觀11.勢至觀12.普觀13.雜想觀 <卷四>、散善義:14.上輩觀(上品上生.上品中生.上品下生);13.中輩觀(中品上生.中品中生.中品下生);16.下輩觀(下品上生.下品中生.下品下生) 【得益分】 【流通分】 (耆闍會):序分、正宗分、流通分 三.〈玄義分〉的玄義: 《玄義分》,在隨文解釋《觀經》之前,先從總體上揭示《觀經》的根本義理;「玄義」乃幽深玄妙之理,難知難見,預先指呈,以使學者易得要領;然後依文釋義,全體洞明,了然無滯。玄義廣通一經三分。〈玄義分〉,的科判分為二部,先「說偈勸歸」,以<歸敬三寶偈>勸發大眾歸依三寶,再以「七門料簡」論述《觀經》的內容概要,並批判慧遠諸師對《觀經》的觀點;其「序題」門舉《觀經》的說法因緣,以彰顯淨土「要門」與「弘願門」,皆為闡發彌陀四十八大願。「釋名」門解釋《佛說觀無量壽佛經》的經題。「宗旨」門舉《觀經》「觀佛三昧」與「念佛三昧」二宗,以「一心迴向往生淨土」為體。「說人」門舉《觀經》是佛親口所說。[8]「定散」門舉定、散二善之因,定善是韋提致請,散善是佛自說。「和會」導舉六點批判諸師對《觀經》的誤解。「得益」門說韋提希聞佛說《觀經》,心生歡喜而親見彌陀住立空中,證無生法忍。最後,勸未來眾生,廣傳此經,可得諸佛聖力加被之勝益。善導所舉九品往生者,皆為凡夫,具足十願十行,因此,信心持名,願行相扶,必得往生。玄義分之結語云: 證曰:掌握機系,十有三結,條條順理,以應玄門。訖此義周,三呈前證者矣。上來雖有七段不同,總是文前玄義。料簡經.論相違/妨難,一一引教證明,欲使信者無疑,求者無滯,應知。 《四帖疏》乃是佛菩薩證定之疏,可視為與佛經同格,故云「證曰」。七門料簡將《觀經》之玄義,宣說給每一位信受淨土教法而念佛求生西方的人,在進入《觀經》經文之前,先有大概的認識、要領的掌握。「掌握機系」就是以清淨信而受持《觀經》的教義。<玄義分>十三段疏文(〈歸三寶偈〉一段+「七門料簡」七大段+「和會門」六小段),結成《觀經》的經旨。十三段疏文,隨順「念佛必生、機教相應」之理,是善導大師簡別於諸師的勝解;玄隱幽妙的義理,經此揭示,已是明顯而確定,不可動搖了;這對於後三卷<序分義>、<定善義>、<散善義>隨文釋義之細說,有著文前總論、提綱挈領的作用。 1、日.良忠(1199~1287)《傳通記》云: 七門「玄義」皆是聖僧指授,全非私言。 文前立「七門」粗顯經大旨,是對「文句」消文委曲。……《法華記》一云,「但分文句,則大理不彰;唯譚玄旨,則迷於起盡(分章別句、段落始末)」;……是故須兩說者,非但令說次第不壅,亦使聽者前後易明;所以.若無文句則迷起盡,以隨文解消,理非容易;若無玄義.則五重不顯,以一經大猷.甚非造次。 此文先標出玄義分的七門料簡,皆依於「聖僧指授」,而無一字一義出於個人私言,是依他(佛)不依自,疏中之義「已請(佛)證定」,且相傳善導乃「彌陀化身」,因此,此疏之玄義,可等同阿彌陀佛所說。《傳通記》對於為何「偏用善導」以解《觀經》,亦云:此書乃「證定疏」,善導「本地即彌陀」;這是相對於「中華諸宗高德,制疏弘此經者,凡十有四家,皆宗定/散」;而善導大師「楷定古今,制《四帖疏》,開弘願門。今此《玄義分》者,特是其根基矣。」 又於<玄義分>結尾云:「造疏靈相即有三瑞,一見彼依正,二一僧來授,三磑輪等瑞」,其具體事蹟,在《觀經四帖疏》全書最後[9]。 此段也說「善導發得念佛三昧故(見彼依正),悟《觀經》奧義,而立觀經玄義也」;「善導《觀經疏》者,是西方指南,行者目足也。又云:舉世而稱《證定疏》,人貴之如佛經法,……亦可名《觀經要義》」;文中說「玄」有「幽遠、深妙」二義,在進入正文(正宗分)之前,先立「七門」料簡,以粗顯《觀經》大旨,相對於「文義分」的消文細判,又引荊溪湛然(711~ 782)《法華文句記》云:玄、文二義,各有功能(彰大理、明起盡),故須兩說並行,乃得以令聽者「次第不壅、前後易明」,也就是相輔相成也。 然而<玄義分>之所以深妙者,舉如「垢障凡夫,乘佛本願,不假斷證,直入報土」;以及<散善>的「三輩偏散,九品唯凡」等,這既是楷定古今諸師對《觀經》大旨的誤解,也為了證顯二尊諸佛於《觀經》別意之弘願。 2、日.顯意(1239-1304)《楷定記》云: 此經一部,義有二分,……如是二義,分齊云何?玄義分,在「二尊密意弘深,教門難曉」,文前懸談,故名玄義。文義分,顯釋迦言說,言說次第,從微至著。依文釋義,義亦隱顯。既有隱顯,其義淺近。 此處先解其名云:「玄者,懸遠幽深」,「文者,文字名句所依」;由於二尊之教之「密意」既廣且深[10],不是一般教門所能解了,故須先做「大義」之料簡分疏,以掌握全經之主旨:「今敘玄義,何勞依文?探佛密意,標大義故」,「今既玄義,不須細科」。其次,再隨順釋迦言說之段落文句及其次第,依其文而釋其義(細科),既顯示(玄義分所說)有文可證,也隨其文「從微至著」而得解。如此二分互補,既依「義」又依「語」,或可免於「依文解義,三世佛冤;離經一字,即同魔說」之偏誤[11]。 必須此二分者?如荊溪云:「但分文句,則大理不彰。唯談玄旨,則迷於起盡。若相帶以說,則彼此無滯。故使消釋,凡至大義。」此釋精巧,今意大同。但今二分,更有深由。「玄義」先探二尊秘懷,談經幽致。談幽致,則一代教門洞達。探秘懷,則諸佛心要斯顯。此義弘深,玄出文表,故于文前先作料簡。「文義」乃消一部始末,釋其言教。釋言教,則所詮旨趣隱顯。消始末,序/正起盡微著。此義淺略,臨文可見,故於義後,更細消釋。斯乃若無玄義,文義難解。若無文義,玄義叵信。要須二義相成,信/解具足故也。此二分,義本無二。唯談一義,有二分耳。 此處說明為何須「玄、文」二分,除了(與《傳通記》同)引荊溪湛然《法華經文句記》卷一<釋序品>[12]之文為釋之外,更進一步論其「深由」:以<玄義>先探「二尊」秘懷及《觀經》幽致,也就是「一代教門」與「諸佛心要」,這兩者的內涵既廣且深,不是依文解義所能體會的,因此,要在進入經文之前,先作七門料簡(裁量分別、選擇論究)以總釋其要旨;然後再由<文義分>,消化經中文句,細詮經中旨趣,從始至末,依其順序而條理分明。由此可知,<玄義>解其密意,<文義>證其可信,二義相輔相成,乃能具足一經(教門/心要)之「信、解」。或可說,此二分乃一體之兩面也。是故,後文又云「凡言玄義,文前玄談,文內義也」,「雖言探佛密意,不謂非是文內義故。故于文前標此玄旨,依文釋義,還成此旨。」文前之玄談,即是文內之句義;玄談與文義,同一旨趣,唯隱顯、略詳、解信之別而已。 問:若爾,就何等義,有此二分? 答:此經一部,文約義豐。提其綱要,如前三義,故題《觀經.玄義分》等。但此三重,廢立不同。二分首尾,凡有三文: 一、序題門,如上所引。此明二教合論,有三力義,即為三重玄義正體。 二、定散門,亦如上引。此從釋迦所開兩門,探出「唯標專念」玄旨,為第三重「願力」義,故不同前文直取彌陀自所顯彰,明此玄義。 三、依文釋,亦如上指。此亦就於釋迦言教,自開五門,而明三義。……由斯義故,或可得言,<玄義分>主彌陀教義,<文義分>主釋迦教義。偈文云:「今乘二尊教,廣開淨土門。」或此意也。 此處提出「三重」觀,也就是「三力」(韋提自力、釋尊佛力、彌陀願力),這是從《觀經疏》<五、料簡定散兩門,即有其六>的「能請/所請、能說/所說、能為/所為」六義而來。此「三重六義」可說是整部《觀經》的綱要;善導大師於卷一<玄義分>之後(文義分/卷二.三.四),自開五門(序分.正宗分.得益分.流通分.耆闍分),以闡明此三重(力)之深義;《觀經》乃應韋提希所請(自力)而由釋尊親說,而所說「定散二善、十六觀門」(佛力)歸結於彌陀之弘願念佛(願力);就佛之開示,可稱為「二尊之教」,「二教合論,有三力義」,而從「釋迦所開兩門」,可探出彌陀「唯標專念」之玄旨,因此,結論云<玄義分>主「彌陀」教,<文義分>主「釋迦」教,符應於「今乘二尊教,廣開淨土門。」這樣的詮釋,亦有其精妙處。 問:若爾,何言一義二分?答:此亦無違。釋迦教意,亦在「專念」,故云一義。而有曲直二教差別,故成二分。…… 而今欲表此經玄義,「念、觀」相資,「正、助」合行,故即名義,歸三寶境。……「無上、金剛、願入」三心,正當「一心、信樂、求願往生」,即是本願「至心、信樂、欲生」之義也,即是此經三心玄義。 這是就前文「唯一義,有二分」之問,而答以「專念佛名」為一義,但因「彌陀、釋迦」二尊之教有「直、曲」之差別,故以「玄、文」二分而解說。若依全疏四卷而細論,則又有「三分」「四句」之別[13],且置不論。重點是<玄義分>所闡釋的「念/觀相資」、「正/助合行」,以及「無上、金剛、願入」三心。這涉及《觀經疏》二宗、二行之廢立,及三心歸一心的深(玄/隱)義,須另立專題探討之。 3.日.義教(1694~1768) 《講錄》: 玄,深遠也;義,義理也。一經所詮,二尊密意,其義深遠,故名「玄義」。……三分(卷)顯文,各所詮義,謂之「文義」。「文義」所歸,二尊密意,謂之「玄義」。……此標《四帖疏》,不敢加己義,唯投聖僧指授,直出所釋經義,以揀諸師疏,各隨自見耳。呈證文云:「余是生死凡夫,智慧淺短,然佛教幽微,不敢輒生異解。」又云「某今欲出此《觀經》要義,楷定古今」,又云「此義已請證定竟,一句一字不可加減,欲寫者一如經法」。 一經所銓義,有玄義/文義二分。……文裏密意是其「玄義」,當卷釋之,言作「七門料簡」者是。又表所詮,是其「文義」,到下三卷,隨文釋之,今言「依文釋義」者是。……「若得文大旨,則不瞢元由;若隨文生解,則前後雜亂。」今欲令人先得玄義,後照文義,無所雜亂。 《講錄》對「玄、文」二分的解說,較簡略。所謂玄義,是「文裏密意」(是宗元由),也就是《觀經》所詮之(二尊密意),「其義深遠」;而文義是「依文釋義」,是後三卷「顯文,各所詮義」;兩者的關係是「文義所歸,謂之玄義」;其次序必須是「先得玄義(不瞢元由),後照文義(前後不亂)。」這裡亦如《傳通記》所強調的,善導大師作《四帖疏》, 乃根據夢中聖僧之指授,而直呈其所證定之經義,並以「不敢加己義」反顯諸師之疏乃「各隨其自見」;因此,此《觀經四帖疏》「一如經法」,如同佛說,是唯一足以「楷定古今」諸師之錯解,而引導眾生歸於「乘佛本願,稱念必生」的純正信仰。 四.結語 或因《觀經》文約義豐,有隱顯、廢立、正助、本末,故須獨具隻眼,於文字章句之間,窺見佛心深意,而直言揭示之、引經證明之;此或非一般學者及他宗師資所能及,而善導大師乃淨土專業,且發得三昧,為楷定聖道諸師於《觀經》之(異學、異見)異解,而懇切發心,稟佛加持,於作《四帖疏》之始末,有「靈相三瑞」(三呈前證) ,得佛印可,非出於私意,足以令「信者無疑,求者無滯」。而玄、文二義之分,既說是「文前玄談、文內句義」,則不同於世間玄學的「言外之意」或「得意忘言」,而是一音(一實圓音)普應,等赴群機,眾生隨類,各得其解(《華嚴》卷60:如來一音說,各隨所應解);悲能拔苦,智能滅惑。諸家註疏,為善導大師體得二尊之教(要門/弘願、觀佛/念佛)的玄旨、別意,如《老子》云「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為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既玄且妙,若非夙世常見佛,善根深厚者(已曾親近、供養無量諸佛,於諸佛所,深殖善根、植眾德本),不易辨識,亦難以信解;事故,前此諸師,或只得言表通說,而錯解文內玄義,須等善導大師出,而以「本地」之眼、「大悲」之心,料簡、楷定之,《觀經》之本旨乃得顯明,群萌之往生乃得確信。 《觀經疏.玄義分》云:「如來對機說法,多種不同,漸頓隨宜;或六根通說,相好亦然。應念隨緣,皆蒙證益也。」然而,凡夫眾生「垢障覆深」,不能隨佛所說而啟悟本具之淨體(佛性);而前此之諸師及論家,「但誦此文,不窺其理,封拙懷迷,無由啟悟」,不能正確理解《觀經》之深意,且從自宗教理來詮釋淨土法義,多所錯會、誤導,善導大師評之曰「諸師所解,將謂不然(未必然) 也」,「諸師所說,豈非錯也」,「諸師所判,還成錯也」,其嚴重性是「若作此說,自失誤他,為害茲甚」;有鑒於此,《觀經疏》乃「出此要義,楷定古今」,疏中所論,「條條順理,以應玄門」;且為了啟信,「故須引證,以卻疑情」。如此持之有故,信而有徵的論疏,開此門,決其義,為了讓一切念佛人,見聞此疏而心開意解,「直入莊嚴妙土,速證法性常樂」;這就是<玄義分>七門料簡的殊勝內涵。 [1]江味農《金剛經講義》:經中一句一字,皆關宏旨。即一名稱,一 結集者標舉之詞,亦含精義。少少忽略,義便難通(頁75)。……古人將釋一經,先說玄義,亦曰玄談。玄者,深也,又懸也。謂將經中深義,提要 鉤玄而先談之。使聞者得知大要,入文時 乃有頭緒也。故玄談云者,猶言提要,正一經之綱要所在也。(頁77) 而「文句(義)」則是「分章斷句,事類相從」,以章句節其經文,令其詮旨,各有分齊。 李四龍<論「五重玄義」的解經體例——再談中國佛教宗派的成立依據>。 [2]一般有所謂「讀經四步」:消文、釋義、入理、談玄;或「祖師五法」:消文、釋義、顯理、舉證、勸修。 [3]佛經的解釋形式:五重玄義、十門開啟;李四龍<論「五重玄義」的解經體例——再談中國佛教宗派的成立依據>。 [4]郭朝順<論天台智顗的「文本」概念>、<智顗「四意消文」的解經方法論 >、<試論智顗「觀心釋」的詮釋學意涵> [5]郭朝順<智顗「五重玄義」的佛教詮釋學>、張秉全<簡述《法華經》五重玄義> [6]《法華》五重玄義:1.以法喻為名,2.以諸法之實相為體,3.以一乘之因果為宗,4.以跡門十四品為斷疑生信之用,以本門十四品為增道損生之用。5.以無上醍醐為教相。《維摩經玄疏》亦舉五重玄義:1.以不思議之人法為名,2.以不思議之真性解脫為體,3.以不思議佛國之因果為宗,4.以不思議之權實、折伏攝受為用,5.以不思議之帶偏顯圓為教相。 [7]較特殊的是蓮池大師《彌陀疏鈔》:此經疏鈔,大文分三:初通序大意,二開章釋文,三結釋咒意。為順諸經序、正、流通三分,亦順淨業信行願故。……通序大意五:初明性,二讚經,三感時,四述意,五請加。(古德《演義》云:通序大意者,含二義:一通序一經大意,以明性/贊經二科,發揮自性彌陀,唯心淨土,為修持之本;然後依解起行,執持名號,求願往生。……三根普被,上下兼收,作末法最後方便,為一經大旨也。二通序作疏大意,以感時/述意二科,明此一經。)……(開章釋文)將釋此經,總啟十門:一、教起所因。二、藏教等攝。三、義理深廣。四、所被階品。五、能詮體性。六、宗趣旨歸。七、部類差別。八、譯釋誦持。九、總釋命題。十、別解文義。(古德《演義》云:意雖明,本文未委,故別開章段;銷釋經文,使一經玄義,委悉詳盡,人人曉了也)。 [8] 唐.善導,《觀無量壽佛經疏》。 [9]敬白一切有緣知識等:余既是生死凡夫,智慧淺短,然佛教幽微,不敢輒生異解,遂即標心結願,請求靈驗,方可造心。……自此以後,每夜夢中,常有一僧而來,指授玄義科文。既了,更不復見。 [10]《觀經疏.玄義分》料簡第七:又佛密意弘深,教門難曉,三賢十聖弗測所闚,況我信外輕毛,敢知旨趣?仰惟釋迦此方發遣,彌陀即彼國來迎,彼喚此遣,豈容不去也。唯可勤心奉法,畢命為期,捨此穢身,即證彼法性之常樂。 [11]這或許涉及了魏晉以來「言/意之辨」的議題,有云「言不盡意」「意在言外」或「言外之意」「得意忘言」,因此,不能只從人為(約定俗成)的文句上理解聖人(佛菩薩)之意,而須獨具慧眼(法眼),超乎言表以會其意。佛教也常說「言亡慮絕、不可思議」,「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因此,玄義與文句必須彼此呼應而互相補足。 [12]荊溪湛然《法華經文句記》卷一<釋序品>:「以由釋題,大義委悉,故至經文,但粗分章段。……故但分文句,則大理不彰;唯譚玄旨,則迷於起盡;若相帶以說,則彼此無歸。故使消釋,凡至大義;並指《玄》文,名體宗用、三一總別、寄行約教。故知全迷《玄》文大旨,而欲以文句消經,固蔽理觀深微,而但以事相釋義,言弘斯典者,遠矣!」 [13]今釋始終,細論自有「三分」之意:一、但玄義非文義分,初二門也;二、亦玄義亦文義分,後五門也;三、但文義非玄義分,下三卷也。又有應作四句之意:玄義玄義,初之二門;玄義文義,後之五門;文義文義,下之三卷;文義玄義,如十一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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