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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02:42:33瀏覽826|回應3|推薦35 | |
「我養狗,不養狗官!」蔡智銘攝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140322/HEZCJCTWYLLHKDCZXEH5MKMRVI/
10、假設徐議員當時能誠懇地說:「原來規定這樣,那我搞錯了,非常抱歉,我回去繳罰款就是,你能夠認真執勤,很值得讚揚」,並要老公把車子停到停車場去,回來再高高興興地繼續午餐,這樣就是一個正常的文明社會,所有的事情也不會被吵了一個禮拜,還得到談話節目青睞,並與主持人互相吵架,浪費了社會資源,動用到內政部長、警政署長、警察局長、立法委員、市議會議長、市長,只剩蘇院長、蔡總統未出面。最後還多了一個不戴口罩的罰款3000元。真是要這樣嗎?整個社會為防疫忙得人仰馬翻,一個小議員卻以為全世界都要繞著她轉?換做另外一個廉潔高度文明國家,這種議員會被社會唾棄逼迫辭職。在台灣,相信過兩天事情就雲淡風清,畢竟議員是民選公僕,大家應該保護,小警員算什麼?個人也認為,下屆徐議員或許仍會高票連任,因為人民眼睛「並不是雪亮的」,尤其在天聾國。
11、最奇怪是,警員當場已經發覺不開罰單才是明智,就當作沒有事、不再多說,吞了下去。個人覺得,社會大眾都不會知道。即使知道了也不會怪他吧,因為這是台灣社會的常態與陋習。不公平的事情還有很多,大家還不是就這樣過去。而已經事情結束,他為什麼又要把這個事情告訴朋友、讓雞婆朋友「伸冤」。但到最後朋友反而又要向議員道歉,說自己太莽撞行事。而警員因「說謊不認識報料者,又私下發IG,而被記申誡。這到底在演什麼戲呀?
12、站在公平社會的高度性,其實這件事情有三票人應該處罰或譴責。一是議員違規並展示特權。二是警員沒有照規定開罰單。三是各級高級長官庇護特權,沒有維護公平正義,換言之人人都沒有法律觀念。
總之戲有兩齣。第一齣是違停、開罰單、車子離去。第二齣是違停、駕駛人與市議員出現、亮相、辯解、叫警員開單(反正我回去會處理)、警員停止開單、但私下通知朋友、朋友上網、朋友資料被警方公布後被肉搜刷爆、又道歉、警員被記申誡、其他議員立委媒體替警員伸冤,要求公布密錄器但分局拒絕、總局打太極拳、各級長官各說各話。 疫情緊繃,大家都很悶,想看哪齣戲,答案已經很明顯了。只是國家要進步,而有些事情始終停留在原地,這是比較令人感嘆氣餒的地方。
(作者台北市民)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SerialNo=147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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