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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3 10:53:17瀏覽250|回應0|推薦0 | ||||||||||||||||||||||||||||||||||||
1.系爭建物現出租予第三人林O真居住使用,租期自民國112年11月 15日起至113年11月14日止,每月租金 (下同)37,000元; 2.系爭建物現配賦有1平面坡道停車位(位於B1,編號:84號)及2個 機車車位(位於B1,編號:968號及969號)。 3.84號汽車停車位現由承租人林O真出租予賴O峰使用,租期自112 年2月1日起至113年2月1日止,租金每月4,000元。 4.968號、969號機車停車位由承租人林O真自行使用。 5.本件係拍賣3708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因該建物於本院查封(111年 1月14日)後始出租予他人使用,故不得對抗查封之效力,拍定後點交。 6.汽機車停車位因未於不動產登記謄本上載明所在之樓層及編號,其使 用之方式及編號位置仍應依循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定之,故汽機車 停車位拍定後不點交。 7.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8.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共4筆其使用分區為係第三種住宅區、第三之一 種住宅區。 【保證產權清楚】【銀行代墊尾款】【保證低於市價】【案件實地勘查】 【專業代書把關】【自備二成買屋】【競價行情分析】【排除瑕疵事故】 ※法拍屋小常識: ■多次百萬經紀人、年度法拍案件代標件數王 從進場投標到交屋,全程專業代為處理,讓您省心省力免煩惱 代標三不原則: 透明房訊|104法拍屋|全台法院皆有資訊部人員駐點|資訊領先|值得您信賴 ■如已看中物件,可提前通知『林代書』,債權人和解,銀行履約保證過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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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