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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3 11:35:54瀏覽1104|回應0|推薦1 | |
循吏列傳一千二百字左右,在列傳中算是小篇幅。其篇幅之短,和《佞幸列傳》同居首位。本篇列傳記叙了春秋戰國五位賢良官吏的事蹟,即孫叔敖、子產、公儀休、石奢、李離五人也。 孫叔敖,以矮車不便於駕馬,從上而下,群而效之。不教而民從其化,近者視而效之,遠者四面望而法之。 《論語‧學而篇》(1-5) 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孫叔敖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以政寬得人和,當然國泰而民安。 子產,春秋鄭國傑出的政治家。言:「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抱著在改革中不迴避爭議,他認為改革就是要迎著爭議往前走。過了改革鄭國人唱道:我有子弟,子產誨之。我有田疇,子產殖之。子產而死,誰其嗣之!」表現了人民對子產從不理解而怨恨、到因理解而擁戴的情感變化。 《論語‧為政篇》(2-18)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多見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子產多聞闕疑,慎言其餘,祿在其中矣。 公儀休,奉法循理,無所變更,百官自正。使食祿者不得與下民爭利,受大者不得取小。 《論語‧雍也篇》(6-28)子曰:「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公儀休以身作則,民而效之,可謂仁之方也。 石奢,殺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廢法縱罪,非忠也;臣罪當死。自刎而死。 《論語‧述而篇》(7-14):「求仁得仁,又何怨?」石奢為仁由己。以為後世立下庶民同罪的典範。 李離,他聽察案情有誤而枉殺人命,把自己拘禁起來判以死罪。理有法,失刑則刑,失死則死。遂伏劍而死。 《論語‧子張篇》(19-21)子貢:「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李離犯下過錯,奉職循理,愧對君祿,為法而然。 既寫《循吏列傳》當然也就要寫《酷吏列傳》,乃列傳之姊妹篇。《循吏列傳》奉職循理,亦可以為治,何必威嚴哉!對照《酷吏列傳》弄權峻法逞威,兩相比較本傳的深心及其思想已經顯現出了,也正道出了作者嚮往的理想的治國藍圖。驗證了,孔子所說的問政「先之勞之」啊。 循吏五人孫叔敖、子產、公儀休、石奢、李離,求仁得仁,又何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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