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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8 00:08:06瀏覽656|回應0|推薦5 | |
今天下午到基隆環保局採訪,四點多返回汐止途中,在一處路口和基隆市公車擦撞。公車沒啥損傷,但公車車頭撞凹了我的車的右前車殼,再把我的燈組和保險桿從車身撕離,讓我較擔心的傳動系統有沒有動到,還要再檢查。 這起車禍對錯難說,我和司機黃先生達成協議,待警方的報告出來,就按內容協議分攤比例。 在車禍現場等警方處理過程中,我心裡想:今天的新聞來得及寫嗎?修車花錢就認了,但進場修理這幾天,基隆、汐止間我要怎麼跑新聞? 事後,這讓我想起幾年前在員山子喪命的台視記者平宗正。據現場同業說,他落水後仍緊握攝影機……。 我的事和這比起來當然是小巫見大巫,但出了事還惦記著工作,好像是記者這一行的宿命。 我想了一下,決定先打電話向基隆朋友借機車回汐止再說。這時公車司機主動對我說:這幾天就開他的車好了。因為他覺得我住汐止較遠,鋒面又來了,他把車子借給我,自己改騎機車通勤。乍聽此言,實在是感觸良多 。 台灣這社會,其實不像媒體印象那麼冷漠。在我的身邊,還是有好多讓人覺得溫暖的人出現,有好多讓人覺得溫暖的事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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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