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記者的工作問題──屍體照片兩三事
2009/07/07 12:36:32瀏覽2634|回應0|推薦7

休了兩天假回彰化老家,當了一天的農夫,身體很疲憊,內心很踏實。

回家前一天,汐止警方接獲水源路山區有人陳屍溪床水潭中的報案電話,警方在現場發現應為母子的兩具屍體。

想要寫點東西記錄一下我對屍體新聞處理的心得,對這樣的內容感到不安、不適,或預期不安、不適的朋友請見諒,也請別再看下去了。

台北各電視台、報社接獲消息的時間都差不多,我因為派駐在汐止的關係,到的算早,沒想到蘋果日報的一個同業還早我幾步,這樣的機動性,我不得不肯定。

我們到現場時,員警正在通往陳屍地點的小徑設封鎖線,彼此使了個眼色,就一前一後溯溪往現場走,拍下現場照片。

不知道同業們怎麼想,我在往現場接近的過程中,一方面想要快點親眼觀察命案現場以供寫稿參考,內心也一直提醒自己別做可能破壞現場的事(可能有人不信吧!)。到了可目睹男童遺體的位置,我就站定按了快門拍下現場環境。

就我的認知,聯合報除了少數特例,不可能讓屍體見報。因此,我拍了一張特寫(為了觀察穿著等特徵)和幾張全景,就佇立現場為男童默禱,同時持續觀察警方的動作和現場狀況。蘋果就反過來了──屍體一定見報,只見同業為了工作要求,連按快門,按到員警有點火了,兩人才離開。

警方接著就擴大了封鎖圈。

過了一段時間,採訪告一段落了,一個警察朋友攔下我,請我不要讓屍體見報。原本我還以為他是基於人道立場,心中還暗自肯定了一下,沒料到他是因為如果命案現場的屍體若見報,將有同仁被處分。

不管是什麼理由,我答應了對方,因為這個案子在我看來,沒有要到讓屍體見報的新聞強度,我對報社長官的取捨有信心。我還和這名警察分享工作心得,我說讀大學時,老師就告訴我們,一分優質的綜合性報紙,就是能放上餐桌,讓讀者一家人共讀的報紙,聯合報仍是一分優質的報紙。

寫稿過程中,有長官和我討論到現場照片(當然就是指陳屍畫面),說是為繪製現場圖。我如實回答我有拍到屍體照片,要畫現場圖沒問題,但我覺得照片不宜見報,長官接受了我的見解,事後也因新聞發展方向減低了新聞強度,不需要畫現場圖配合。

隔天的版面呈現,果然還是聯合報不可能見屍體,蘋果日報一定見。

上傳的照片是我發給報社參考的。我說,男童的遺體就在下方水潭的右側(照片外),可能是他的媽媽的遺體在上方警戒線旁的溪床(我未目睹)。我在想,如果要提供現場照片的讀者參考,這張應該能勝任。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03517&aid=311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