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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讀﹖不好讀? Good Read? Not Good Read?
2014/03/30 02:17:46瀏覽1395|回應0|推薦8

2013年7月網路上英語的《好讀網站(goodreads.com﹐有別於中文的haodoo.net)》公佈了一項民意調查結果﹐列舉數百本讀 者開了卷卻不能讀完的古今名著和暢銷書。這個調查當然偏重於凡夫俗子﹐文學修養較深的人自然沒有這種問題。我既身列凡夫俗子之群﹐當然也常有書看不下去的 困擾﹐好奇之下研究了這個書單﹐發現有的大出我意料之外(第一名就是)﹐有的則頗有同感(例如第二十三名)。以下是前一百名中我感想較多的幾本書。

第一名《二十二條款(Catch-22)》。這本小說我不僅讀完而且視為「人生寶鑑」﹐買了兩本﹐一本放在家裡一本放在辦公室隨時參考。這本小說主 要在譏諷官僚們濫用權力搞出許許多多荒謬擾民的法規﹐以及描述「小民們」如何在這種環境裡求生存。小說裡的空軍轟炸中隊(1970年根據這小說拍成的電影 來台上映時﹐電影片商誤以為「Catch-22」是這個空軍單位的名稱﹐誤譯片名為《二十二支隊》)規定一個人如果冒死執行危險任務﹐表示他的神經不正常 應該立即停飛﹐但是另有一條法規﹐也就是第二十二條款則說﹕一旦這個人因此申請停飛﹐就表示他知道任務是危險的﹐顯然神經是正常的﹐那麼就必須繼續出任 務。很多人在日常生活裡也會碰到類似的荒謬處境﹐如今「Catch-22」已經成為美國英語的一個日常用詞。書中另有一件荒謬的事給我深刻印象﹕每次出任 務前補給士都要求轟炸員先宣誓效忠國家才配給彈藥。1975年我在台灣海軍陸戰隊服役時﹐全師官兵每三﹐四個月就需要宣誓效忠領袖一次﹐連師部政戰主任也 受不了﹐有一次開會時公然在眾軍官前嘆氣說「唉﹐又是這個﹗」﹐但是堂堂一個上校主任對手下參謀弄出來的無聊花樣也不敢怎麼樣。二十多年後我在美國上班﹐ 有一次公司接到一個時間很緊迫的重要企劃﹐主任工程師拿出一張大壁報紙要求同事簽名表示願意盡力達成任務﹐同事們可以接受加班趕工的要求﹐簽名立誓一事則 覺得人格受辱﹐只是也沒有人敢不簽。現實和虛構故事有什麼分別﹖我猜讀不完《二十二條款》的人也許覺得它內容荒誕不經﹐其實這本小說正像《紅樓夢》開頭說 的「說來雖近荒唐﹐細玩頗有趣味。」不讀完這本小說實在很可惜。

第四名《白鯨(Moby Dick)》。我同意這小說有點沉悶﹐難怪排名之高﹐我因看了1956年的同名電影而引出興趣﹐倒也勉強將它讀完。電影結尾時船長亞哈伯(Ahab)被魚 叉的繩索綁在白鯨身上﹐讓白鯨拖入深海而喪命﹐這一幕給我深刻印象﹐如今在我腦海裡仍舊歷歷如新。原著雖有類似情節但不是最後一幕﹐而且綁在白鯨身上的是 魚叉手費達拉(Fedallah)﹐之後白鯨撞壞了漁船﹐船長亞哈伯才隨沉船而死。我覺得電影結尾較有震撼力﹐也許有人會說你有什麼資格這樣評論名家巨著 ﹖其實電影的編劇布萊德勒(Ray Brdbury)也非等閑之輩﹐他是美國有名的科幻小說作家(2012年才去世)﹐也是名著《華氏451度(Fahrenheit 451﹐1966年拍成電影﹐也是名片)》的作者。2010年布萊德勒接受《巴黎書評(Paris Review)》春季刊訪問時說原先認為電影不宜有過多高潮所以刪掉費達拉之死。後來需要一個有力的結局﹐就借用這一段情節但是請船長亞哈伯出馬去綁在白 鯨身上。布萊德勒自認為這個結尾改得好﹐雖然對名著有失尊重﹐但是他「 非常非常」自豪(「I’m sorry, but I’m proud of that. Awfully proud of that」)。

第五名《基督教聖經(Holy Bible)》。我雖是無神論者﹐書架上有朋友送的中英文《基督教聖經》各一本﹐基於好奇兩本聖經我都從頭到尾讀了一遍。這個排名使我想起多年前美國一位 名叫布萊恩特(Anita Bryant)的女士﹐話說1977年美國佛羅里達州有人發起反同性戀運動﹐他們請當時小有名氣的歌星布萊恩特作先鋒﹐她到處演說引「 經」據典來反對同性戀。次年《花花公子雜誌(Playboy Magazine)》派人訪問她(1978年5月號﹐我有收藏)﹐當訪問者請她將經常引用的聖經章句加以解說時她卻不知所云﹐追問之下發現她所知道的聖經 其實侷限於每禮拜天牧師作禮拜時引用的章節﹐其它一無所知。在此需要聲明《花花公子雜誌》曾是一本有份量的雜誌(說「 曾是」是因為它已經大不如前)﹐尤其它的訪談專欄(Candid Conversation﹐後來改為Playboy Interview)更是膾炙人口。美國前總統卡特當年為了拉票也接受訪問(1976年11月號)。美國名作家喬依絲卡羅歐茲(Joyce Carol Oates)曾嘆說《花花公子雜誌》是最受誤解的雜誌(因為一般人總以為它只是一本色情雜誌)﹐她又說幸好是這樣﹐不然它的發行量會像較受尊重的《哈波 雜誌( Harper)》一樣低。回頭再談布萊恩特﹐另一次﹐在一個電視辯論場合她又碰上類似情況﹐無法招架之下竟唱起美國南北戰爭時的愛國歌曲《共和國戰歌 (Battle Hymn of the Republic)》來耍賴﹐活像《二十二條款》裡的情節﹐令人稱奇。這本書排名第五表示像她這樣的人應該是不少﹐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7月新任的天 主教教宗方濟(Pope Francis)說他沒有資格來評斷同性戀者(「Who am I to judge」)﹐證明聖經有沒有讀全看懂是有差別的。

第二十三名《禪與摩托車的保養(Zen and The Art of Motorcycle Maintenance)》。1981年美國洛杉磯時報的書評版推薦了一百本現代人應讀的書﹐這本書的書名特別引我注意﹐我高中時曾讀過幾本有關禪學的書 ﹐很好奇摩托車保養與禪宗怎麼樣扯上關係﹐於是買來看看﹐作者開宗明義就說這本書與禪宗無關﹐顯然只是推銷噱頭﹐當場就令我洩氣﹐果然讀了三分之一就讀不 下去了﹐主要原因是成長過程中耳聞眼見的一些事影響了我的人生觀﹐高中以後我對年輕時迷戀的「純」哲學的討論逐漸敬而遠之﹐這當然是個人喜好的問題﹐不過 看來很多人讀這本書時有和我一樣的障礙。

第九十四名《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1960年代我在建中讀書時﹐下課後常去學校附近南海路的《美國新聞處》接受美國的文化「統戰」,在那裡讀過《美國新聞處》出版的中文 版《大亨小傳》﹐印象模糊只記得大概故事﹐這是讀翻譯小說常有的問題﹐因為寫作風格幾乎是無法翻譯的﹐而寫作風格是文學欣賞裡很重要的一環﹐舉例說﹐我雖 是忠實的張愛玲迷﹐但是我覺得她譯的《老人與海》和海明威的《老人與海》是兩本不同的小說。言歸正傳﹐2013年《大亨小傳》再度拍成電影﹐出版社趁機再 版發行﹐我有幸得到免費的電子書﹐借機拜讀一下原文﹐大師的文筆果然不同凡響﹐引我一口氣讀完。我猜想不喜歡這小說的人也許是因為書中缺乏明確的英雄人物 ﹐其實這是作者費茲傑羅德(F. Scott Fitzgerald)的一貫風格。小說裡的大亨主角白手起家理論上應是一般人崇拜的豪傑﹐但是他財富來路不明﹐其他主要人物都不討喜﹐唯一較正常的人是 故事敘訴者尼克(Nick)﹐但是他個性鄉愿﹐故事結尾時雖勉強站起來仗義直言也是虎頭蛇尾。尼克的個性其實也是我輩凡夫俗子的個性﹐但是我推測有些人看 小說時尋求的是「替代(vicarious)經驗」﹐也就說他們想認同的是他們嚮往的而自己無法親身實現的經驗﹐如果是這樣﹐尼克就不合格。順便提一下﹐ 「vicarious」這個字是現買現賣﹐我最近在電視節目《小燕之夜》裡從學心理學的歌星陶哲那裡學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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