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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20 這從來不是你的錯
2019/05/21 06:38:39瀏覽418|回應0|推薦10

今天來聊一聊出國前一周,發生的讓我耿耿於懷的事情。

也許透過書寫,可以幫助我自己比較快放下這件事情。

   

飯店有一位男客人,我不是很喜歡他。

也沒有具體的事情讓我討厭他,但就是我的第六感覺得此人危險勿近。

特別是,當我去跟他打招呼時,他總是熱情邀約我一起出去吃飯、

表示他現在單身一人……。

  

對於他的邀約,我很困擾

一方面我想要利用他喜歡我這一點,讓他固定來我們飯店住宿;

(身為業務的死穴啊……)

另一方面我認真想要跟這個人保持距離……他很危險。

  

辦公室的姐姐妹妹們倒是一直鼓吹,說可以出去吃飯認識啊~

說不定是好機會~幹嘛這麼封閉自己~~~

我已經表明我不喜歡此人,他們全部一致認為我想太多。

   

在出國前,他一直積極邀約我,我已經冷處理對方;

他還是不死心,一直邀約;再加上辦公室姐姐妹妹們一直鼓吹

我又希望在我離開之後,他可以繼續住在我所服務的飯店……

忍著心裡的不想要,我跟這位客人出去吃飯。

  

我們約在居酒屋。

然後,我不勝酒力的、被對方撿了。

隔天醒來覺得超級不開心的,我就說我不想跟這個人出去了吼!!!

雖然這對我來說沒什麼(妹妹我以前也玩過,沒事沒事)

但就覺得不開心,我不想跟這個人發生關係、所以才極力避免啊……

結果還是發生了(嘆)

   

然後,懷著無奈的心情

我傳訊息給主管,告知此事……

希望他們下次,如果年輕妹仔說不想要跟客人出去吃飯

請不要一直鼓吹洗腦妹仔了。

   

然後主管超生氣,說我跟客人出去吃飯是私底下行為,

跟公司無關!!!!

   

恩,我也知道跟公司無關啊,

你們鼓吹我也是私底下的事情啊。

接著主管說,如果你知道有危險,幹嘛還要約居酒屋!!!

   

然後,我耐著性子收起我的不開心

跟主管好好說話,為我的情緒道歉、表示知錯了等等。

    

孜孜也站在主管那邊,覺得我不想去的話

就應該無論如何要堅定我的想法、不要被影響。

問題是辦公室七個婆婆媽媽都洗腦你跟客人出去……

我就耳根子軟,容易被洗腦咩!!!

  

但我覺得很難過的是,

他們第一時間撇清所有責任、表示這是你私人行為、錯的是你。

   

當然我可以理解,事關公司、一定要嚴肅對待。

但是當初如果沒有你們的鼓吹,我也不會答應跟客人出去啊……

 

我還記得小秘書(22歲大學剛畢業,無社會經驗)

當初購買瑜珈課程時,那些辦公室婆媽們說:

一定是瑜珈業務洗腦小秘書買課程!不是小秘書的錯!是瑜珈業務的錯!

然後隔天帶著小秘書去退課程。

  

對於此事我深感不可思議……下次有機會再說這個故事。

但同樣的標準,為什麼瑜珈業務洗腦小秘書,是瑜珈業務的錯;

你們洗腦我、卻是錯在我身上呢?

  

我必須要承認,身為女業務

我會利用我的女性特質讓男客人喜歡我、向我購買服務。

但也僅止於公事、我不會讓感情蔓延到私領域;

如果該位客人想要更進一步,我就會冷處理。

   

我非常非常耿耿於懷。

因為我跟這位客人出去,有一部分是因為,

我希望他可以在我離職之後繼續住我們飯店啊……。

   

事發後幾天,我看到一篇文章。

那篇文章是一位女性商業前輩寫的

關於女性在商場上、跟男性打交道所要注意的事項,

私人感情與公事之間要如何拿捏尺度。

   

然後,其中一段故事,是一位廠商約她去酒吧一起喝酒聊天。

那天她莫名其妙的不勝酒力,後來發現是對方下藥;

因為是常去的酒吧、工作人員都已熟識,她趕緊向吧檯人員求助。

然後那位廠商從此人間蒸發。

    

看完這篇文章,我有點釋懷。

因為那天居酒屋的師傅也說,客人的意圖很明顯,就是要撿我。

(我約客人去我常去的居酒屋,都是認識的)

一方面釋懷、一方面我也更加不諒解辦公室姐姐妹妹。

如果對方有意要撿我,那不管是不是在居酒屋、我都很危險啊。

  

連居酒屋的師傅都叫我小心這個人、

一天相處八小時的同事,為什麼就這麼看好戲的、亂把我跟客人送作堆?

我很在意。

   

終於明白、那些被侵害的女生事後被指責「都是你的錯!!!!」的感受了。

錯的是施暴的人;而這些無情的指責,無疑對受害者是更可怕的二次傷害。

受害者已經懷著受傷的心情了……還要再被信任、親密的家人朋友指責。

我們是不是要多一點溫暖與愛,

去包容體諒受害者的心情、陪伴她度過這段時光……

  

傷害已經造成,即便懲罰了加害者,

受害者也無法再回到之前的狀態了。

何況是對加害者置之不理、茅頭對向受害者?

 

是的,我很在意要不是他們鼓吹、我不會答應與客人出去;

是的,我很在意第一時間他們的反應是指責我、而不是理解我。

  

恩,我可以理解他們的第一反應(把茅頭對向我)

因為是他們鼓勵我出去的,如果不趕快把界線劃分開來;

變成他們也有錯、要承擔這件事情的責任。

  

只是,即便我可以理解……我還是很在意啊。

我得要對我自己說:「這不是你的錯。」

原來我們的社會、普遍還是存在

「被性侵害的女孩、錯的是被侵害的受害者、而不是加害者」

不該穿著暴露、不該深夜回家、不該去夜店酒吧……。

  

我記得之前曾看過一段影片,關於性侵害的展覽

邀請那些受害女生、展示他們被性侵當下所穿的衣服。

絕大部分都很正常很居家、並不特別暴露。

時間也不是在深夜,而是白天也會發生。

而我們的社會,怎麼忍心苛責這些受害者呢?

   

結果在這件事情上,

讓我最在意的不是跟客人發生了關係

而是同事帶給我的傷害。

   

這倒是挺有趣的。

   

BY 覺得這可以拍成影片討論的 梢兒 Mon.May.20th.2019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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