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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台槓無線 互批特權、壟斷
2015/11/10 07:37:16瀏覽197|回應0|推薦0

2015-11-10 〔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

延宕多時的「廣電三法」修法爭議,其中「無線台列必載頻道」卡關最嚴重,此舉最近更讓有線台大爆走,暗酸無線台節目內容不如有線台,卻又強佔頻譜,且連無線台的數位台都想來分一杯羹,必載的都只剩爛台,簡直是劣幣逐良幣。無線台則指打破現有壟斷,才能保障收視戶權益。

批無線買片、重播 完全向錢看

有線台不滿的是,目前除了公視、客台,幾乎所有的無線台都依賴廣告為生,但公視與客台是金鐘獎常勝軍,製作優質節目與戲劇,營利並不是最高目標,列為必載頻道,理所當然;但某些無線台,不斷重播收視率高的綜藝節目,成本零,還有廣告商進貢,完全躺著賺,不然就是買中國的節目、或播卡通、或買片放在重要的黃金時段,全面棄守自製台綜、台劇,完全向錢看。

有線台同時質疑,無線台幾乎都有設數位台,這些數位台的內容與品質比起主頻道,根本好不到哪裡去,卻也爭著要加入必載頻道,原住民台目前還沒列為必載頻道,令人費解,有線台因此呼籲無線台,一切回歸公平競爭。

無線台方面則認為,就收視率看來,新聞節目、八點檔、綜藝節目都是無線台拿下全國第一,金鐘獎更囊括八十%的得獎作品,因此呼籲這次修法更該讓無線台列為必載,才能保障收視戶權益。

民團:無線頻道應繳回國家重新分配

2015-11-10 〔記者林惠琴、陳炳宏/台北報導〕

有線電視及無線業者對「廣電三法」必載頻道的攻防戰愈演愈烈,消基會秘書長盧信昌昨表示,無線電視確實未必須全部必載,恐有強迫收視、將良莠不齊頻道一起搭售的意味,影響消費者收視權益,應回歸商業談判與自由市場競爭機制,自然淘汰劣質頻道。

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無線頻譜是國家公共資源,應繳回國家重分配,NCC此時應設法讓公廣集團壯大,規劃族群、教育文化、兒少頻道,讓這些長期以來的弱勢族群可以得到保障。葉大華表示,無線電視台長期以來佔有無線頻道,本身已經有許多競爭優勢,如果再列為必載頻道,將不利於其他有線電視業者市場的競爭。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胡元輝認為,大家應該更正視廣電生態問題,包括有線電視是否為一個足夠開放平台?無線電視是否負擔了應有的公共任務?或是應將無線公共頻道收回國有更妥善運用?當所有問題都釐清後,無線電視新頻道必載的問題才會有比較清楚的答案。胡元輝指出,無線電視必須承擔更多公共義務,在訴求成為必載頻道時才容易得到支持,對有線電視來說,也必須站在更開放的立場來面對廣電生態改革問題,成為更開放且符合消費者利益的平台,這樣的話,即使要拒絕所有無線電視都成為必載頻道,也才更為有利。

學者籲分組付費 選擇更多

對於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降到一百元部分,盧信昌指出,目前市場上業者釋出一百元方案,多為短期促銷或招攬客源所祭出的手段,但若是將短期優惠價格變成長期固定價格,恐不利於整體產業發展與影視品質,終將使收視者權益受損,因此主張不必特地納入法令規範,反而是要著重於可以確保提供多元選擇管道,將更攸關消費者利益。

胡元輝則表示,基本費一百元對產業運作與消費者利益來看,都不見得是最佳、最合適的選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推動「分組付費」機制,讓消費者有更大選擇權。

 

【版主的話】

月費降為100元是主要枝幹 可讓收視戶馬上受益 應優先通過的 系統業者的策略 是把「哪些台屬免費必載」這枝節的議題綁在一起 讓法案無法通過 只要多拖一年他們就可如同以往 多撈100多億 目前NCC的態度 是希望每一個無線台僅提供一個頻道必載 就是希望減少排擠 是不得已的折衷  應先支持本案通過  至於哪些台屬免費必載 是專家學者們 未來一二年內去討論有無「符合公益」的範疇 再用修法的方式來改進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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