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美追「肥咖」 我恐一口氣修4法
2013/01/16 10:47:08瀏覽853|回應3|推薦1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13.01.16 02:49 am

因應美國「肥咖條款」元旦生效,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小組,由金管會負責主導和美國簽署協議等相關事宜。
記者陳柏亨/攝影

因應美國政府對美國籍民眾海外追稅的「肥咖條款」,金管會官員昨天表示,台灣考慮循「日本模式」,與美國洽簽「跨政府協議(IGA)」;但如果光簽「跨政府協議」,卻無法和美國簽訂「租稅協議」或「租稅訊息交換協議」,可能會面臨修法難題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若台灣採取「日本模式」,台灣金融機構直接向美國申報「合作帳戶」資訊及「不合作帳戶」的總戶數和總金額後,美國會回頭要求台灣政府提供「不合作帳戶」的資訊。

但若客戶屬於「不合作帳戶」,也就是客戶本人不同意金融機構提供個人金融資料給美方,若台灣政府強制送出,將面臨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

金管會官員說,為解「肥咖條款」在台灣引發的法律問題,目前金管會考慮的修法方向有二種:一是修個資法及「銀行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總共有四種法案必須配合修正。二是因為「肥咖條款」只牽動金融產業,不涉其他產業,也有官員建議,只要修「銀、保、證」三法即可。

官員表示,如果為了「肥咖條款」一口氣要修四種法,阻力會非常大,是否能通過立法院這關也有很大的變數。

因應「肥咖條款」生效,行政院已成立跨部會小組,並指示將採「日本模式」,與美國洽簽「跨政府協議」。跨部會小組成員前陣子已與美國國稅局開過跨國視訊會議,美方提供「歐洲模式」與「日本模式」的相關資訊給台灣參考,並要求台灣採行日本模式。

官員說,目前政府是希望在簽「跨政府協議」的同時,也向美方爭取到租稅訊息交換「互惠」,即在「肥咖條款」實施後,除由台灣「單方」提供稅務訊息給美方;台灣若有需求,美國也應提供我方稅務資訊。

不過,官員透露,台灣曾考慮與美國簽租稅協議,但因為該協議,要送雙方「國會」換文,牽涉到「主權問題」,美方已拒絕。

「肥咖條款」雖然今年生效,但因為首次報送客戶資料時間是自後年起。官員說,若非修法不可,我方會先與美國簽訂「跨政府協議」,再完成國內的修法工作。


 

( 時事評論財經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spark37&aid=7229285

 回應文章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觀察站/非簽不可 別「肥」了美國瘦台灣!
2013/01/16 11:04

【聯合報╱本報記者林政忠】 2013.01.16 02:49 am 
 
美國「肥咖條款(FATCA)」來勢洶洶,台灣如果沒有因應對策,只是單方面提供金融個資給美方,「肥咖」條款恐怕矮化台灣,成為老美眼中的「肥羊」。

美國布局海外查稅已有很長的時間,但在台灣,從政府到業界普遍存在「鴕鳥心態」,不是過度樂觀、就是期待以拖待變。今年「肥咖條款」已經生效,明年將全面實施,美國全球追稅「玩真的」,未來國內金融機構裡只要有一個美國籍客戶,就可能觸動「肥咖條款」,台灣金融業被迫要危機處理。

在國際現實,台灣本來就處於劣勢,面對肥咖來襲,政府應該及早準備;但是財政部與金管會紙上談兵,行政院至今未核定政策,導致第一線的金融機構無所適從,決策者的效率和國際觀必須再加把勁。

「肥咖條款」上路之後,台灣充分感受到美方的壓力,金管會研擬修法,授權金融機構在未經客戶同意下,將客戶資料送交美方國稅局;然而台灣不是美國的一州,金管會更不是美國國稅局的駐台機構,行政部門輕易繳械,既侵犯賦稅人權也辱及國格。

萬一迫於美方壓力,台灣「非簽不可」,絕不能「只給不要」,台美租稅協議、租稅資料交換、引渡經濟罪犯等,都是台灣的談判籌碼,不能任美國予取予求。

「肥咖條款」衝擊已無可避免,從政府到業界都沒有規避的空間。稅務專家警告,再拖下去,台灣金融機構的美國分行,不但要承擔被美國國稅局就源扣稅百分之卅的風險,在時間壓力下,金融機構清查美籍客戶的成本也會倍增。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追肥咖 銀行業建議採「歐洲模式」
2013/01/16 10:56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13.01.16 02:49 am 
 
因應「肥咖條款」,銀行業曾建議政府採「模式一」,也就是金融業將資料報給政府,再由政府與美國政府「資訊交換」,如此銀行相關作業成本最低;不過,目前政府仍傾向採行「模式二」,即所謂日本模式。
 
圖/聯合報提供

銀行公會表示,日本模式的重點是:由金融機構直接報送客戶資料給美國,美國會再就「不合作帳戶」部分,要各國政府提供相關資訊;目前有日本及瑞士兩國表示將採用這種模式。

有銀行業者認為,台灣會傾向選擇「日本」模式,可能政府自認沒有這麼大的能力去服務金融業。

但會計師事務所認為,如果選擇「歐洲模式」(模式一),可能不會觸及修法問題。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負責肥咖專案的協理高旭宏表示,所謂「歐洲模式」,大致是由各國在國內導入並建立肥咖機制後,由國內的主管機關來主導。

高旭宏表示,既然由各國政府自行主導,政府就會提出一些標準告知金融業,要提交哪些資訊,去與外國政府進行稅務合作資訊交換。

曾有大型會計師事務所評估,台灣金融業的「不合作帳戶」的數目及比重「不至於太多」,因此很多業者都沒有預期到,為了要與美國簽訂「跨政府協議」,台灣很可能要先大規模修法。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金融資料交美/藍綠都反對:台灣自我矮化
2013/01/16 10:49

【聯合報╱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2013.01.16 02:49 am 
 
美國「肥咖條款(FATCA)」全球查稅,金管會擬修法授權,即使客戶不同意,金融機構也可提供客戶資料給美國國稅局。朝野黨團昨天異口同聲地表示,若修法通過,金管會不但自我矮化、還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立法院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賴士葆說,金管會若為「肥咖條款」修法,片面提供資料給美國,台灣恐自我矮化成「兒皇帝」,美國也有干預內政之嫌,「立法院會有意見!」

賴士葆表示,台美政府應即刻出面會談,行政機關不能單方面配合美國政府,台灣應要求簽訂台美租稅協定,引渡台灣重大經濟罪犯回國,國家之間應該是對等、互惠的關係。

國民黨財政委員會立委盧秀燕要求,財政部和金管會必須要修法,台灣金融機構若要提供資料給美方,也一定要通知當事人。

立法院民進黨團書記長蔡其昌說,金管會若提出這種修法一定會惹爭議,不但矮化國格,涉嫌洩漏個資的部分也有違賦稅人權。

蔡其昌指出,肥咖條款今年已經生效,金管會和財政部應將台美租稅協定列為下會期最優先法案,保障台灣的賦稅人權。

【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肥咖條款傳出到底該由金管會或財政部與美方協調、擺不平的問題。行政院秘書長陳士魁昨晚表示,尚未看到部會送來相關公文,也未聽說政院曾就此議題開過協調會。他說,就他對政府體制的了解,相關問題不見得是由金管會或財政部出面、也可能循外交管道與美方協調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