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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變美事(謝電小二推薦)
2013/03/15 00:06:24瀏覽5190|回應63|推薦337
在矽谷工作的時候,最喜歡住家附近的一個購物商場。這家商場裡有家 Costco, 旁邊是我最愛的 In-N-Out。在 Costco 辦完雜貨以後,到 In-N-Out 吃個必加洋蔥的漢堡和薯條,離開時順便在 Krispy Kreme 打包個甜甜圈回家。圓滿一天,逍遙快樂。
這天如往例,先到Costco買菜。心情愉悅、腳步快捷,推著個手推車,左顧右盼、好不愜意。豈知人一得意就忘了形,車推得太猛,一不小心、車尾掃到了貨架旁的促銷紅酒,只聽得「哐啷」一聲,幾瓶紅酒砸在地上,玻璃四射、紅酒一地。
一般來說,像Costco這樣的大商家,通常把這種過失視為貨品擺設不當,不會和顧客計較這筆賬。所以我雖然嚇了一跳,倒也不那麼驚惶。
怎知周圍看了一下,赫然發現一個白人老翁坐在輪椅上,只離紅酒架五尺之距。這老翁當天穿了條短褲,該死的碎玻璃哪裡不飛,好巧不巧擦過老翁的大腿,留下一道鮮紅的血跡。
一看老翁腿上冒出那道鮮血,我慌了:「糟!闖禍了!」
剎那之間,各樣念頭接踵而至。
在美國,讓別人受了傷,可不是掏出幾百塊美金就能輕鬆打發的。如果別人到你家裡作客,不小心在你家地板上滑倒受傷,他大可一狀把你告到法院,告到你地老天荒、傾家盪產。這並不是危言聳聽,我一位在別州的親戚,就是在上下巴士的時候跌倒受傷,找了律師控告巴士公司,結果成功獲得巨額賠款,從此成了暴發戶,一家荷包滿滿、雞犬升天。
此刻的我,背上冷汗直冒:「這老翁坐輪椅,是不是原來就有慢性病?」「等下如果陪他到了醫院,醫生會不會說,這割傷對他的病情造成Complication?」「如果他剛好有血友病,血流不止怎麼辦?」「他會不會對我獅子大開口?」「如果他知道我是矽谷某大公司的經理,還不拿我當肥羊宰?」
愈想愈怕,愈怕就愈想逃。
迅速打量了一下四周,附近沒有店員,灑了一地的紅酒和碎玻璃無人理會,顧客們若無其事地繼續採買著,老翁的妻子正低頭忙著幫他擦拭血跡,根本沒人注意我。
「此時不走,更待何時?」「走!」
心意已決,身體卻動彈不得。
身體動彈不得,因為在心裡的聖靈,安靜地對我說了一句話:「我是審判全地的上帝,我知道你是誰,我也看到你剛剛所做的。」
我好想立刻走人哦。若我快步離開,別人不會留意,老翁也追趕不上。只要我一走出賣場大門,跳上我的B轎車,加速駛離,從此我就是自由人,誰攔得下我?誰奈何了我?
偏偏這時的我,就是走不了。
因為我已經是基督徒。
我已經信了上帝的獨生子、拿撒勒人耶穌基督,並且奉祂為我的主、我的神。祂在十字架上為我捨命,寶血洗淨我一切的罪。祂給我第二次機會、讓我重新做人,不再做罪的奴隸,反要作義的僕人。
我知道我為什麼想逃:因為我怕懲罰、怕賠償。說穿了——就是怕死。要是被這老翁告到丟了工作、家財散盡,那還得不死?因為怕死,我就甘心作了罪的奴隸,寧願逃跑、說謊、躲避、從此活在罪惡的內疚之中,也不要誠實、坦白、負責,承擔自己的過失。
我習慣這樣做,因為我從小到大的家人、朋友、同學、長官、同事,個個都是如此。個個都是說謊怕死,和我一樣。所以,犯了錯之後逃跑躲避,就成了我的本能,成了我的個性,成了我的人格。我就是這樣,改不過來。
但是我現在信了耶穌,認識了天父上帝。我的靈魂得了救贖,我也曉得將來會有審判。
希伯來書 9:27 
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這一刻,我必須做出一個抉擇,到底是要怕死,還是要怕神?
我曉得聖潔公義的神,比死還可怕。
馬太福音 10:28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祂!
如果我這時逃跑,或許可以逃過地上的審判,但死後可逃不了上帝的審判。到時候,我該怎麼回答祂的質問?
逃得了今生,逃不過永生。
我到底是逃,還是不逃?
別看我囉哩吧嗦寫了一大串,這番天人交戰的掙扎,可是電光石火般地發生,整個過程不過三十秒。內心深處的大亂鬥,半分鐘之內勝負底定。
希伯來書 2:14-15 
耶穌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釋放了那些因為怕死而一生處在奴役下的人。
我決定留下來,不逃了。
與其怕死,不如怕神。
舊人投降,新人勝利。
罪被釘死,義將高舉。
我走向輪椅上的老翁,對他說:「Wait a minute. Let me get some help.」
快步奔至服務處,找到一個店員,提了急救箱過來。我倆蹲在老翁身邊,看到他的血已經止住,原來只是個淺淺的小割傷,不過兩公分長。店員把傷口消了毒,貼上OK繃,搞定。
我還是不放心,問老翁:「Should I take you to the hospital?」
老翁噗哧一笑,覺得這人莫名其妙:「It's no big deal, young man.」
接著發生了件奇怪的事,老翁轉向店員和妻子,對他們說:「Look, what a nice guy. He's staying here to help me.」
我羞愧地默不作聲,這老翁好像不知道紅酒瓶就是我打翻的,也不曉得我剛才一度想逃跑。
聖靈安靜地在我心中。
祂讓我自己責備自己。
臨走之前,我問老翁:「Can I pray for you?」
老翁揮揮手說不要,他大概不是基督徒,不來這一套。
買了菜付了錢,走出了賣場大門,覺得身上涼嗖嗖的,原來在那天人交戰的三十秒裡,我背後的衣服都被冷汗給浸濕了。
這件多年前的往事,一直沒對任何人說,今天頭一次在部落格上發表。
對讀者而言,不過是個雞毛蒜皮的小事。對我而言,這可是我人生重要的里程碑!
這件事讓我確定,在耶穌基督裡,我是個新人。過去因怕死而逃跑的犯罪模式,已經不再適用。我的人生前途,不再是說謊和恐懼,而是誠實與平安。
這場神魔大戰,基督贏了,我也贏了。
哥林多後書 5:17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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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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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
2013/04/02 07:34
這實在是一個非常棒的見證,將耶穌活化的生活裡!
寄居者(oci1) 於 2013-04-03 08:55 回覆:
信了耶穌之後,老辦法不能再用了。尷尬

湯含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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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打擾了!
2013/04/02 07:07

感謝您的指教。做為一個拜訪者,我不應該發表太多與主人相左的言論,這不是做客之道。

抱歉,打擾了!

寄居者(oci1) 於 2013-04-04 01:10 回覆:

2013/04/02 07:07 感謝您的指教。做為一個拜訪者,我不應該發表太多與主人相左的言論,這不是做客之道。 抱歉,打擾了!

2013/04/01 10:24 時季常先生:因您在某一基督徒部落格留言:「老翁才是對的」深得我心,也跟著留言回應,結果引起一場論戰。我已不想再理會他,您或許有興趣看看,當作好玩吧! http://blog.udn.com/ubhuang/guestbook

咦?人前人後,你講的是兩種話呢。

好假喔,你說是不是。

耶穌可以拯救你、幫助你,讓虛偽兩面的你,變成誠實正直。

你願意嗎?愛你喲!


湯含夷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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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督徒的善意溝通
2013/03/31 19:26

感謝您的回覆。在基督徒眼中非基督徒是另一個世界,我們的邏輯的確不同。無意間看到這篇文章,又看到《時季常》先生的回應:「老翁才是對的」深得我心,故留言請教。

無意與您筆戰,藉此機會將非基督徒的觀點簡述如下,請基督徒們參考,因我們活在同一世界,彼此還要往來:

1. 基督徒們說:「信我者得永生」。即:信者上天堂(無論其善惡,例如陳進興),不信者下地獄(亦無論其善惡)。非基督徒則認為:善良者上天堂,邪惡者下地獄(無論其信仰為何)。我認為耶穌基督也會如此對待祂的子民,但基督徒們誤會了耶穌,以為祂把「信不信主」看得比「善良」重要。

2. 由於基督徒誤會了主,所以許多基督徒未行善,也不在意神的指示(如:婚前不可有性行為),甚至欺騙神,他們以為,只要信主就可上天堂。這樣的信仰對社會傷害頗大!

3. 您的回應:「老翁未必善良,是主讓他放我一馬」讓我警覺基督徒的邏輯的確不一樣。非基督徒會認為,被我們傷害卻不計較的人必定善良,也心存感激。

4. 基督徒們相濡以沫,「主內兄弟」才是兄弟。非基督徒則不分主內與主外,四海之內皆兄弟(只要合得來)!

我有幾位基督徒老友,交往數十年才發現,數十年的交情根本比不上他們與主內兄弟的交情,有時想起頗為沮喪!數年前我與一位牧師老友相聚,事後我寫了篇短文紀錄感想,將它附在下面,請您與您的主內兄弟姊妹分享,或許可以體會主外朋友們的心情。告辭了!

「有朋自遠方來」

週日與自美返國的老友相聚,三十年前我們在同一家公司服務,多年未見,這位朋友現在是基督教的牧師。愉快的敘舊之後,我將自己對基督教的疑惑向他請教,交談重點如下:

(我)信仰與善良孰重?

(牧師)信仰。

(我)真神應該鼓勵善良,即使不相信神,仍會保佑善良的人,對於不善良的信徒,神也不會讓他上天堂。

(牧師)每個人都有罪,要信主,讓主赦免你的罪。

(我)殺害白曉燕的陳進興死前信了主,他可以上天堂嗎?

(牧師)可以。

(我)怎麼知道神是你所想像的(只保佑信祂的人) ,而不是我想像的(保佑所有善良的人)那樣?

(牧師)聖經上說的。

(我)聖經是人寫的,也是人解釋的。

(牧師)我知道是神的旨意,也見過許多神蹟。

有兩個問題沒機會談:

基督教不允許婚前性行為,有多少基督徒做到,神會如何對待他們?

為何基督徒選擇配偶一定也要信主的?

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但興匆匆的與老友相聚之後,失落與遺憾卻漫上心頭,對基督教徒而言,教會外的朋友永遠不如他們的「主內弟兄」。

我的牧師朋友是理工背景,知識與閱歷豐富,但他信仰的態度讓我不禁想說:這不是迷信嗎?只要信就被赦免其罪,就得永生,這樣的神不是鼓勵犯罪嗎?宗教難免有其門戶,都奉自己的神為至尊,但「普渡眾生」還是多數宗教的教義,只有基督教公開的說:「信耶穌得永生」,等於直接的告訴眾人:「非我族類不得上天堂」。有位牧師這樣說:「基督徒走的是信仰的道路,這是只有信的人才能理解的路。而不認識耶穌的人選擇的是相反的路,是自以為義的路。 信與不信把這個世界上的人清楚的分成兩類。」

這樣的宗教真令我畏懼!

寄居者(oci1) 於 2013-04-01 09:16 回覆:

你的癥結和許多人一樣,你把眼光放在基督徒身上,而不是耶穌基督的身上。所以在回答你的問題之前,先要讓你認識耶穌。底下這段很重要,你要仔細讀、用心聽:

耶穌是出生在伯利恆,成長於拿撒勒的猶太人。他的母親在懷他的時候是處女,卻由聖靈受孕,生下耶穌。換句話說,耶穌的出生,就是個神蹟。

耶穌名義上的父親是約瑟,是大衛王的後代。這印證了舊約聖經的預言:彌賽亞,也就是全人類的救主,要由猶太人而出,是大衛的後代。

施洗約翰看到耶穌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這句話預言了耶穌的最終使命——他要背負世人的罪孽,被冤屈釘死在十字架上,他無罪的血,要洗淨所有罪人的罪。

耶穌長大成人之後,開始傳道。他教導、醫病、趕鬼、行各樣的神蹟。人們擁戴敬拜他,猶太教的領袖和祭司卻嫉妒他,因為他傳講神的真道、蠻有神的大能,和猶太教的虛假偽善如天壤之別。

耶穌向門徒預言過三次他會被釘死在十字架上,門徒卻渾然未覺。他們以為耶穌這位彌賽亞是來作王的,將統領猶太人成功推翻羅馬帝國統治,重建猶太王國。而他們十二個門徒會出將入相,跟著耶穌一起享受榮華富貴。

上帝預定的時候到了,如舊約所預言的,耶穌的門徒猶大出賣了他,猶太教的領袖得以在晚上,客西馬尼的花園裡秘密逮捕了耶穌。

耶穌受難的日子,正是猶太人的逾越節期間。原來舊約裡規定在逾越節宰殺的那隻代罪羔羊,代表的正是耶穌基督。

耶穌按照自己的預言,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世人贖罪。十二個門徒裡,賣主的猶大後悔,上吊自殺;身為首徒的彼得,則是三次當眾說謊,宣稱不認識耶穌,因為他怕死、怕被殺。另外十個門徒,除了約翰陪著耶穌的母親一路觀看耶穌受難意外,其他的九個全部隱姓埋名,躲起來、逃不見。

問題是,耶穌同時也預言了,他將在三日之後復活!可惜的是,沒有一個門徒記得。他們全都嚇壞了,耶穌這位傳說中的彌賽亞,就這樣簡簡單單地被殺了,門徒們躲藏保命都來不及,哪裡還想得到耶穌講過的話?

耶穌在星期五下午死的,死後第三天,也就是星期日早上。耶穌門徒中的兩個婦女,去耶穌的墳墓探望屍體,想幫耶穌的屍體抹上香膏。豈知走到墳墓,墓口的大石頭竟然被推開了,墳墓裡是空的!

只見一個天使坐在墳墓外頭,對他們說:「不要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他已經復活了!」

婦女把這個消息帶回門徒當中,當然沒有人相信。一直到復活的耶穌親自出現在他們當中,讓他們摸他的身體,看見他的傷口,與他們一起吃飯,他們才承認,這不是鬼,真是復活的耶穌!

猶太教領袖打死也不承認耶穌復活,所以他們買通了墳墓的守衛,編出一套謊言,說是耶穌門徒把耶穌的屍體給偷走了,謊稱他復活。

問題來了:如果你是耶穌的門徒,耶穌的屍體是你偷走的,然後你對外宣稱耶穌復活了。這個謊言,你覺得可以維持多久?當猶太教的領袖把你抓起來嚴刑拷打,威脅要殺了你,你還會堅持這個謊言嗎?

我從來沒有看見任何一個人,可以說謊說到願意付出生命,來維持自己編的謊言。

願意付出生命、也不改供詞的人,是因為他知道自己的供詞是真的。

耶穌的十二個門徒(猶大的位置後來由馬提亞補上),全都為耶穌復活的證詞,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他們有的像雅各被砍頭,有的像約翰被流放,但是每一個人到死之前,不改證詞——耶穌復活了,我見過他!

這些貪生怕死的門徒,耶穌被殺的時候個個逃得無影無踪,他們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轉變?為什麼突然之間,變得不怕死了?

除了他們親眼見過復活的耶穌之外,沒有別的解釋。

湯先生,你願意相信這位復活的耶穌嗎?

你若願意相信,耶穌會賜下真理的聖靈給你。這聖靈會帶領你解答你的所有問題。

你若不信,你會繼續活在自己的謊言裡。就算我答完你這次所問的問題,你依舊還會有新的問題出來。而你所問的問題,其實都不是問題。你最大的問題是,你不信。

你願意相信這位愛你、為你受死、並且復活、給你永生應許的耶穌嗎?


寄居者(oci1) 於 2013-04-01 09:45 回覆:

現在再來回答你的問題:

1. 基督徒沒說過「信我者得永生」,這句話是你編的。

基督徒說的是「信耶穌得永生」。

天堂是與耶穌同在的地方,地獄是沒有耶穌的地方。信耶穌的人,死後就去與耶穌同在的地方,就是天堂。不信耶穌的人,死後就去沒有耶穌的地方,就是地獄。你不覺得上帝很公平嗎?

基督徒們沒有誤會耶穌,倒是你誤會了。耶穌的確把「信不信主」,看得比「善良」重要。

原因很簡單:這世上根本沒有真正善良的人。

馬可福音 2:17 
耶穌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約翰福音 3:16-18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2. 真正信耶穌的人,他們的行為會反映出這個真正的信仰。

你只看到未行善的基督徒,但是你卻故意不見更多行善的基督徒。今天世界上的慈善機構,如紅十字會、救世軍、世界展望會,幾乎全是基督徒所創立。你故意只看少數基督徒的不行善,卻忽略多數基督徒的行善。

你這種選擇性的看見,證明了你並非善良的人。

耶穌有句話,可以幫助你:

馬太福音 7:3-5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湯先生,把你眼中的樑木(也就是你的自以為是和偏見)去掉,你就可以看清楚基督徒了。

3. 我對老翁也心存感激啊!我感謝老翁的話,不知重複了幾次,你好像故意視而不見,對吧。

湯先生,你看到沒有?你眼中的樑木,擋住你很大的視野哦。

4. 基督徒們當然要彼此相愛,這是聖經的教導。你對基督徒這麼多偏見和論斷,又要基督徒把你當兄弟,不覺得你太過自我中心了一點?

「四海之內皆兄弟」,聽起來像是黑道四海幫的誓詞嘢。假的啦!非基督徒整天你鬥我、我鬥你,吵架打架、砍砍殺殺,哪來的四海之內皆兄弟啊。自欺欺人。


湯含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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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的說明
2013/03/30 17:19

寄居者先生:

感謝您的耐心說明,有位牧師朋友跟我說過同樣的話,我請教他:「信仰」或「善良」孰重?他回答:「信仰」,還告訴我,殺害白曉燕的陳進興伏法前也信奉了主而獲得赦免。我的疑問如下:

1.如果人在世時作惡多端,離世前信奉主即獲得赦免,這樣的信仰似乎鼓勵了犯罪?

2.我想天上諸神都會保佑善良的人,無論是否信仰祂,耶穌基督也是。

3.社會上有許多名人(藝人與政治人物)都是基督徒,有部分人的行為不符善良風俗的標準,也不乏違法者,基督徒們似乎不以為忤。

4.神說婚前不可有性行為,現今基督徒幾乎無人遵守,卻不見有人面露愧色,也不見教會表達意見。

無論人生而有罪與否,朝善良的方向努力就好,我願意與信仰任何宗教的人做朋友,也祝福每一位善良的人,無論他信仰的神為何。

感謝您!

 

 

寄居者(oci1) 於 2013-03-31 10:38 回覆:

謝謝你的來訪及留言。以下是我的回應:

1. 你的邏輯很奇怪。你的意思是陳進興有預知能力,預知他臨死前可以信耶穌免罪,所以他之前就故意多多犯罪?這種假設很荒謬。

還有,陳進興即使信了耶穌,靈魂得救,但是他的死刑依舊如期執行,肉體的懲罰並沒有得赦免哦!

2. 「我想」這兩個字,是關鍵。所謂「天上諸神」,其實只是你的想像,沒有證據,更不是事實。之前寫過一篇文章,希望能幫助你:兩種神

3. 誰說基督徒不以為忤的?但是審判的是上帝,不是我們。如果你覺得自己無罪,大可以向這些行為不檢的藝人丟石頭。問題是,你真覺得自己無罪嗎?

4. 誰說基督徒無人遵守的?你剛剛提到藝人,寇乃馨就是一個婚前守貞的基督徒。你只看她不好的行為,她婚前守貞這件事你就視而不見了,對吧。在婚前堅拒性行為的基督徒,我知道的就數不清,而且個個婚姻蒙受上帝祝福。

最後,如我之前告訴你的:上帝把人的隱秘事看得清清楚楚,這世上沒有什麼善良人。將來當你面對上帝審判的一天,上帝把你在黑暗中所行、所想、所講的事一一公佈出來,你還能自稱善良嗎?問題是,到那時候你才想悔改、才求赦免,已經來不及了!

賴素如一直等到人贓俱獲、證據確鑿,被拉到法官面前,這時才承認自己錯了,請求法官一筆勾銷、赦免她所有的罪,你覺得法官會答應嗎?


巧妙 喜歡上帝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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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比較好的一點
2013/03/30 14:48

就是承認自己需要救贖

至於能榮耀神  與勇敢面對任何事  都還在學習中

努力做對的事 是面對神的動力

寄居者(oci1) 於 2013-03-30 15:31 回覆:

承認自己是個罪人,這點很重要。

不信耶穌的人,就是因為不承認自己是罪人,死不認錯,所以得不到救贖,繼續在她/他的罪中受苦。


巧妙 喜歡上帝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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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哭了
2013/03/30 14:42

身體動彈不得,因為在心裡的聖靈,安靜地對我說了一句話:「我是審判全地的上帝,我知道你是誰,我也看到你剛剛所做的。」

看到這一句   我真的哭了   其實基督徒  也會如此天人交戰的


寄居者(oci1) 於 2013-03-30 15:29 回覆:

我倒沒有哭,但是內心掙扎不已,出了一身冷汗。

最後還是決定—寧願怕上帝,不要怕賠錢,


湯含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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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惑與請教
2013/03/30 08:20

我與稍早《時季常》先生的看法相同,非基督徒的老先生似乎比基督徒還善良,如果,受傷的老先生要求賠償、至法院告訴,您還會感謝主嗎?

有次聽一位基督徒說:某次豪雨成災,她一直祈禱,結果她家沒被淹到,感謝主!我在心裡想,那些水災受害者是因為不信耶穌而被詛咒嗎?

我想您是善良與理性的,請您解惑。

寄居者(oci1) 於 2013-03-30 11:02 回覆:

老翁未必善良,但是在當時不准我逃的聖靈,也可能同時感動老翁,讓他放我一馬。

有些非基督徒,的確比基督徒善良。但你要曉得,基督徒得救,不是因為他們善良。相反地,正是他們不善良,所以需要耶穌的拯救。

而那些比基督徒善良的非基督徒,在上帝眼裡,依舊是不善良的。

想想看吧:再怎麼自認善良的人,誰能保證自己一生之中沒動過壞念頭?沒看過色情影片?沒在別人背後說人壞話?沒撒過謊?沒作過弊?沒偷過東西?沒欺負過人?沒傷害過人?沒跟人吵架打架過?

結論是,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是罪人,沒有一個例外。每一個人都需要耶穌的拯救。

在耶穌面前,承認自己是罪人,求祂開恩憐憫的,罪就得赦免,得到上帝所恩賜的永生,獲得再一次機會,重新做人。

湯先生,你願意接受這個救恩嗎?

約翰一書

1:5 神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1:6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1: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1: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聃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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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
2013/03/30 07:08

糗事讓人囧

美事笑意濃

人生春秋短

回憶心田種


時光流連,歲月忘返。聃星。       
寄居者(oci1) 於 2013-03-30 10:45 回覆:

所以我們要信耶穌啊!

信了耶穌,得到永生。人生豈止不短,還要永遠永遠與愛我們的上帝同在!

約翰福音 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悅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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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美主
2013/03/29 23:40
很能體會寄居者那三十秒內的掙扎,相信類似的掙扎也是每位基督徒天天在面對的,只是大小不同,寄居者那剎那的決定,令上帝引你為傲!
寄居者(oci1) 於 2013-03-30 10:42 回覆:

以我為傲是不可能的。把人家弄傷之後還想逃呢。

感謝上帝,賜下聖靈,改變了我逃之夭夭的罪惡模式。


Tang
請解惑
2013/03/29 23:18
請見諒,我不懂這事與信仰的關係,許多非基督徒也會做同樣的事,而有些基督徒並不善良,您可以解開我的疑惑嗎?
寄居者(oci1) 於 2013-03-30 10:40 回覆:

其實這事簡單:

信耶穌以前,我碰到過好幾次這種事,都是逃逸無踪。

信耶穌以後,我逃不得、也逃不了。耶穌所應許、天父所賜下的聖靈,不准我逃。而且聖靈給我力量,讓我有勇氣留下來面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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