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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則西死了,因為上帝死了
2016/05/12 15:30:06瀏覽1743|回應1|推薦19

§ 性格決定人生,企業文化決定一個企業的社會角色

 點擊谷歌(google)和百度,有一個很顯著的差異,就是當我們想要了解兩間公司的企業文化,我們可以在谷歌網站的「關於我」頁面看到谷歌經營者的信念What we believe Ten things we know to be true,其中第六條很直接的寫道「不以作惡的方式賺錢」,包括三點:

1.              我們絕不允許效果未經證實的廣告出現。

2.              不使用強迫點擊的跳出式廣告,只有靜態的文字廣告。

3.              凡是谷歌上的廣告都會標示「廣告主」的來源(你會知道這是廣告),谷歌絕不操控一般搜尋的結果。

 相反地,百度官方網站自己的介紹,強調的更多是功能、服務,無關乎道德與自我監督的信條,其核心價值觀是「簡單可依賴」,但這個依賴似乎不包括「信賴」。在「社會責任」的欄位,也不見如谷歌一般的道德守則,而是和「百度公益」頁面類似,談的是捐了多少錢,做了多少慈善。但任何大款都能拿出鈔票做慈善,但就像排放廢水的工廠老闆也能捐款買社會形象,但這無法彌補本身對社會大眾與環境造成的破壞。


百度與谷歌的差異,間接說明了近期百度文化造成的家庭悲劇:

一個家庭為了給孩子治病,在主要醫院都宣告束手無策之際,通過理當最便利的全國最大搜尋網站,希望可以找到拯救孩子方法,沒想到最後跟死神的代言人連了線。[1]

本該秉持醫德的醫院,沒有扮演救人的角色,反而吹捧一個國外早在臨床階段就淘汰的技術,掏空這個家庭的口袋。

這個搜尋網站是百度,而死神的代言人則是「一個有錢就能買到信譽和曝光度」的搜尋引擎、醫院和監管機構。

除了法律與道德上的敗壞,整起事件其實並不是新玩意兒,在紙媒逐漸隨著網路媒體潰不成軍之際,網媒通過龐大的資源與技術,確實操控著人們「知的權力」。

這個「知」不只是內容,還包括勾起「想知道」的欲望,以及如何通過認知進而引發消費行為,一連串的心理機制。

當許多人揚言不再使用百度,憤怒之餘,們也不禁要問:「不使用百度可能嗎?」、「不用百度就能避免悲劇再發生嗎?」

也許我們可以通過反思事件,了解我們媒體環境下的心理困境、網路時代成員的自由真諦。


 

§ 消費資訊掩蓋知識的認知環境

第一個我們不得不面對的困境,就是我們在各種媒體上得到的,絕大多數都是「資訊」,而不是「知識」。資訊是廣義的訊息,就像隔壁老王跟你說的一個八卦,而知識的西方字源可指古希臘,那是一種基於求真的精神所展開的智慧探求,經驗證的人類經驗。

當資訊結合商業,背後就有一個商業的目的性,就是「刺激所有受眾進行消費」。美國媒體基金會估計耶個人平均一天接收到3000個廣告訊息,這些訊息主要的目的都在鼓勵我們花錢,僅有少部份公益性的廣告是在鼓勵我們保持健康、

待人有禮或關心弱勢。

哈佛心理學教授瑪麗.派弗(Mary Pipher)在《用寫作改變世界》(Writing to Change the World)書中寫道:

 

我們現在正活在《紐約時報》專欄作家Anthony Lewis所說的「存在的盲目」(existential blindness)的時代,兒童福利聯盟出版的《科技補藥》一書指出,美國人平均可以說出一千種品牌的名稱,確認不出十種本土的植物或動物。

 

我們可以反思一下,到底我們對我們生活的環境有多少認識,並且這些認識是真正根於我們生活的身心安頓?

但正如托爾斯泰對財富的定義:「不需要的東西越多,你就越富有。」

我們內心的難以安頓,可能出於我們內心的躁動,但這種躁動不可諱言也來自外在環境,各種消費資訊的推波助瀾,讓人們的內心充滿不安,好像「不買這個」、「不擁有那個」,整個人就會被主流價值否定。

這個問題是一種惡性循環,休士頓大學社工研究所教授布芮尼.布朗(Brene Brown)在《我已經夠好了》(I Thought It Was Just Me(but it isn’t))說明道:

 

雜誌是靠銷售廣告的空間來賺錢,不是靠訂戶賺錢。他們的目的是讓我們看封面上的女人,然後感到羞愧,進而促使我們購買雜誌上廣告的乳液和化妝品。我們買越多的產品,化妝品公司就買越多的廣告……如此循環下去。

 

當我們的生活不斷被提醒「我不夠好」,我們就很難不採取行動,可是這些行動來自我們對自己的自我貶抑。

毋寧說,我們內心的自卑感被商業機制給操縱了,而媒體的排名和華麗的詞藻就是操縱我們的工具。


 

§ 對虛擬社群的關心大於真實社群

在媒體尚未如此氾濫的年代,人們求知很大一部分依靠人與人的交際。

好比台灣早期眷村時期,一戶人家的孩子,整個村的大叔大嬸都有管教他的責任。另一方面,因為物資缺乏,所以一個孩子在父母在外忙的時候,去隔壁家蹭飯,非但不是丟臉的事,反倒是一種擴大親緣關係的常態。

可是到了現代,人際關係的互動方式便利了,卻沒有真正拉近人與人之的關懷之情。

派弗在另一本著作《愛是回家的路》(The Shelter of Each Other: Rebuilding Our Families)中,提到媒體對人們親疏造成的真實威脅。她解釋,媒體塑造我們的新社群──那是一個比現實生活的多元性還少的社群:

 

我們「認得」名人,但是他們不認識我們。新社群不會像以前的社群那樣互助。萬一某個冬日清晨我們汽車電瓶沒電了,脫口秀的主持人萊特曼也不會來幫你。你老爸失業時,企業大亨川普也不會送菜過來慰問。這些替代式的關係創造了新的孤獨──我們是和角色建立關係,而不是和真人建立關係。

 

我們可能對papi醬的笑話如數家珍,卻不記得上一次逗樂爸媽的笑話。背得出某位明星的生辰八字,卻忘記愛人的紀念日。我們有手機和電腦可以幫助我們紀錄各種需要記下來的事,但我們還是在某些重要的事項上「選擇」了遺忘。

 

 

§ 隱瞞是不是一種欺騙?

便利卻造成疏離的矛盾,讓我想起經濟學家李維特(Steven Levitt)和杜伯納(Stephen Dubner)的反思,他們在《蘋果橘子經濟學》(Freakonomics)書中探討一個概念叫「資訊不對等」。

資訊不對等,就像你買二手車,你不知道車子的實際情況,而賣家為了賣個好價錢,在提供給買家的資訊摻了水分。但買家在不可能得知全部信息的情況下,必須要做一個決定,買或不買。

更廣泛的說,所有我們日常經歷的大小事都充滿資訊不對等的情況,有些是刻意隱瞞造成,有些是傳遞訊息的人本身同樣無知,有些則是提供的資訊太複雜,讓人不知如何下手。

李維特和杜伯納認為,網路興起確實某種程度上打破「資訊不對等」的處境,可是終究殺不死這頭猛獸。因為這當中有兩股常見的心理操作,一種是如前面派弗和布朗提到的,有心人士通過網路操縱我們的自卑感、不安,以及恐懼。

另一種則是事發後的僥倖心理,李維特和杜伯納檢討安隆、美林等造成2000金融危機的機構,發現事後被逮的這些人,無論學歷高低,專業程度,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託詞:「每個人都這樣做。」

十年前,美國就曾有德州大學西南醫療中心的心臟病學專家在《紐約時報》披露:「如果你是心臟外科醫生,有位本地內科醫師史密斯轉介一些患者給你,但妳都告訴她們沒必要進行血管擴張術,沒多久史密斯醫生就不會在轉介任何患者過來。」

十年過去,魏則西的死是個警訊,但終究抵擋不了人性的通過製造恐懼來獲利,以及被揭露後的僥倖心理。

魏則西事件,就是因為搜尋引擎和醫院提供的資訊不對等,魏家無法獲知充分正確的信息,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這也衍生出一個被討論千年的問題:「隱瞞算不算欺騙?」

我想正如尼爾.布朗(Neil Browne[2]、史都華.基里(Stuart Keeley[3]在《問對問題,找答案》(Asking The Right Questions)中所言,「省略數據也是欺騙」。資訊不對等正是這種欺騙,而這種欺騙還會死人。

毋庸置疑,隱瞞的本質就是欺騙。儘管有所謂善意的謊言,但那仍舊是一種欺騙。譬如前些日子台灣有則新聞,一位失業父親在超商偷東西給孩子,他沒有告訴孩子吃的東西是偷來的,並且他的動機有可以憐憫的部份,但他依舊要負起法律的責任。

於是這裡引出我們是否有可能「杜絕魏則西的悲劇發生」的關鍵。

 

 

§ 結語:奢求人性改變,可能嗎?

綜合前述學者的立場,包括哲學、心理學與經濟學:

首先從心理學,尤其是消費心理的基本法則來說,「價格上升會導致需求下降。」

當欺騙或廣告不實被揭露的「代價」太輕,那麼只要能賺得多於損失的,那麼競價排名的功能即使取消,依舊會換湯不換藥的以其他形式出現。

另一方面,通過不同的方式,引發人們的自卑感與不安,刺激消費,並且拿人們消費的錢繼續做推廣。這個循環是否能夠隨著教育與社會環境的改善,讓人們更懂得珍惜自己,不被那些被挑動的自卑感綁架,進而適度消費,這比起通過那些簡單的購買所獲得的短期滿足,似乎顯得緩不濟急。

此外,我自己在公共事務部門待過,新聞版面都有價錢,因此必須搭配公正的監管機構,讓廣告存在但不至於內容偏離事實,可是當這個監管機構本身不被信賴,那麼光是懲罰百度或其他媒體工具又有什麼意義?

魏則西之死,我想帶來的除了一個值得人們正視的真相,引爆廣泛討論的動力更包括事件帶給我們的迷茫與挫敗:迷茫的是在這個處境中,我們沒有可以信任的公正第三方;挫敗的是我們沒有具體的方法讓我們相信同樣的悲劇不會重演。

每當這時,我都會想起華東師大教育科學院黃向陽老師,他在課堂上說的一段話,他說中國沒有信仰,而一個沒有信仰的人做壞事,他不會猶豫,想一想即使沒有人看見,可能老天會看見。事後被抓了,也頂多怪自己運氣不好,而不是自己錯了。更不相信康德那套死後的審判,反正活著就這輩子,不幹白不幹。

其實信仰不一定要加入某個宗教,《宗教的動力心理學》(A Dynamic Psychology of Religion)作者保羅.普呂瑟(Paul Pruyser)博士在書中談到一位年輕的傳教士和父親,以及父親和神的關係說:「我的家人在家裡都不是宗教的實踐者,但他們在態度上是宗教性的。」

傳教士形容包括他的家人從來不詛咒他人,並且關心家人,對孩子很尊重,並且會在緊急的時候給予支持,不會把自己的意思強加在我們身上。

這個宗教性是所有良善的宗教與道德教條都秉持的基本善,就中國社會,曾經儒家的基本善長存於我們的社會──不通過媒體,也不通過外在工具──充滿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直接的關懷與理解。

我想唯有重新喚回這份曾經我們曾經擁有的宗教性關懷,做為我們面對消費資訊洪流中,維繫人際關係的主要動力,我們才有可能漸漸的找到生活的安心感。至少讓每個人在做事情之前想一想後果,因內在良知受一點道德的疼痛,直到社會的良善再次成為我們的共識,而不是供在廟裡的珍貴遺產。



[1] 中國大學生魏則西一條命,為何會推倒百度搜尋引擎?http://technews.tw/2016/05/05/baidu-crisis/

[2] 美國經濟學家

[3] 美國心理學家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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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linengreen&aid=5671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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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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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15:58
有害的生長劑,之前用在動植物上,現在也施放在資訊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