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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把弟弟送禁閉室?
2013/07/31 16:29:05瀏覽4612|回應13|推薦26

犯案動機 軍檢:洪仲丘態度引爆軍檢對洪仲丘案調查結果顯示,犯罪動機並不如外界揣想是因高層涉入,純粹是連級單位勾心鬥角。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長上校史勝德31日表示,由於 所在單位多位軍士官對洪仲丘態度有所不滿,最後才以洪攜帶違禁品為由,加以不當懲處。史勝德也表示,洪案與范佐憲營外涉嫌非法事業並無關聯。

回答記者提出「是否查出犯刑人的犯刑動機」的問題時,史勝德表示,洪案的犯案動機很難有一個完整的說明,在洪仲丘所屬單位中,許多相關人等都對洪仲丘有些許的不滿,當不滿累積到臨界點之後,才會爆發此案。

史勝德進一步指出,洪仲丘在5月期間曾竄改國軍的體能測驗成績,但因洪仲丘向連長求情,表示未來要報考公職,不希望在軍中有受罰紀錄,連長才將其從輕量刑,但連上士官卻因此心生不滿。

史勝德還說,洪仲丘後來因離退伍時間已近,表示不希望擔任值星官,造成部隊中長官(包括范佐憲、陳以人等)不滿再度升高,最後才會以攜帶違禁品入營為由,對洪仲丘進行不當懲罰。

「范佐憲在外涉及不法營業事務和洪仲丘案是否有關聯?」史勝德回覆表示,偵查到目前為止,范佐憲營外涉嫌簽賭重利部份和洪仲丘案並無關聯。

(轉貼到此)

好的,別懷疑,這是馬總統盡速結案必然的結果,就是要汙衊洪仲丘..

軍檢指不值星 洪仲丘母:污衊陸軍下士洪仲丘案,軍檢署今天起訴。偵結報告指全案肇因洪仲丘不背值星帶釀禍,洪媽媽得知後說,「現在開始污衊他了嗎?」

大家知道,因為禁閉室要關死一個BMI值33的大胖子,可說是萬無一失,其實,這種BMI值,現在是連個兵都當不上,所以542旅的一連串荒腔走板,該快的不快,不該快的飛快,這個文件不齊,那邊簡訊收到煩,眾志成城,齊心齊力的把洪仲丘送上路,去關禁閉,本質上可視為一種集體虐殺的行為。所以我們就可以套用..

萊茵堂主在他 洪下士死亡事件 - 本格派推理的說法:「很簡單,第一步,找出殺人動機,情殺財殺仇殺,必有其一.只要找出殺人動機,不管集體虐殺,還是個人兇殺,趕緊搜證起訴,一干關係人立成被告,法網難逃.如果找不到殺人動機,那就是意外事件.真的,就這麼簡單!

因為有太多的陰錯陽差,一連串的錯誤,所以反常必有妖,凡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殊難認定沒有殺人動機,今天也沒人敢再說這只是一個巧合到爆的意外事件,所以要找的就是542旅這些人的殺人動機了。

原本,若是依照柯文哲的說法,沒錄影帶也行,給他三十分鐘就能查出來。別以為他看多了死人,練到可以差小鬼或天眼通,他能的,台灣70趴智商正常的老百姓也能,江湖一點訣,說穿不值錢,不就是隔離偵訊嘛?最多加上些囚徒困境的問案技巧,就搞定了。可是我們的軍檢就硬是不這樣幹,非要一條路走到黑。這些污衊洪仲丘的說法,全是542旅犯罪的軍士官共同串好說出來的,本來想說,萬一這些軍士官說狗屎能吃,馬總統不知道吃不吃?前陣子媽媽嘴,那個謝依涵才厲害,一人殺兩老,還編出一堆故事,光是查三個無辜的股東,檢調就花了整一個月。後來知道被耍了,又問謝依涵,她說的可噁心了,是老翁殺了老婆,她見義勇為,殺了老翁,大家如果愛聽謝依涵說故事,一千零一夜也聽不完。

言歸正傳,542旅集體殺人動機,情殺?不大可能。財殺?就是說殺了洪仲丘可以發財,好像也沒有。那就只剩下仇殺了,但是大家看看軍檢汙衊洪仲丘說的

因離退伍時間已近,表示不希望擔任值星官,造成部隊中長官(包括范佐憲、陳以人等)不滿再度升高。

這種小仇怨,有需要殺了洪仲丘嗎?

還有,范佐憲陳以仁就算真有這種小仇怨,有那種本事,影響連上,甚至到旅部的上校將軍們,用各種違法亂紀的方式,違反常情把一個BMI33,差七天退伍,成大高材生,只因帶了照相手機,把他送上死路嗎?

所以仇殺之說,可以休矣。那麼,會是甚麼殺呢?這裡給大家一點提示,摩根也談動機,跟培根談動機說「人的思考,取決於動機」不一樣,摩根說「一個人做任何事,都會有兩個理由,一個是好理由,一個是真正的理由」。由以上分析我們得知軍高檢給我們"仇殺"的動機,的確是個好理由,但是經不起推敲。真正的理由,其實叫做此地無銀三百兩,

「范佐憲在外涉及不法營業事務和洪仲丘案是否有關聯?」史勝德回覆表示,偵查到目前為止,范佐憲營外涉嫌簽賭重利部份和洪仲丘案並無關聯

但是如果問法稍稍調整一下,

范佐憲在外涉及不法營業事務和連上長官是否有關聯?ㄚ范佐憲在外涉及不法營業事務和旅部長官是否有關聯?接下來才問「范佐憲與連上旅部長官在外涉及不法營業事務和洪仲丘案是否有關聯?」這樣子答案就比較清楚了。這裡的財殺,不一定是指殺了洪仲丘能得到多大好處(江國慶案屬於此,反情報大隊個個破格升官發財,陳肇敏官至國防部長),有時只是怕他去抓耙子,擋人財路,甚至官路

去年底馬總統殺的死囚,有個叫曾思儒的,殺人的手段就是虐殺,殺人的動機則是財殺。曾思儒是高中老師,闖完空門要離去時,遇到同校的女教師,這時殺女教師,曾思儒並無財物上的所得,但是曾思儒卻像是吃了秤砣鐵了心,就算是體檢單要七天,他也要六小時搞定;就算沒人評會決議,士評會強勢主導過關也算;就算旅長才剛接受爆料,後來又收到指自己快死且流程不完備的簡訊,拼得烏紗帽,也要把公文簽出來,就算這..就算那,還有好多的就算,曾思儒總之絕對不能讓女老師活,

於是曾思儒展開一場血腥的虐殺,那個畫面是黑的,我們只能揣摩想像,因為他沒故意要殺人,記得嗎?他本來只想當個小偷,就跟禁閉室本來只想玩些瘦兵一樣,曾思儒只好隨手拿起唾手可得的鈍器,電鍋、電扇、櫃子、菸灰缸?凳子,總之,兇器多達數十項,全都殺到爛了,女老師還是拖了三十分鐘才斷氣。

洪仲丘慘多了,拖了三天,連鈍器都沒用上,就用讓他自己把自己活活操死的方式虐殺而死。

曾思儒為什麼要殺女老師?答案當然是財殺,殺女老師能多得到財物嗎?不,但是女老師認得曾思儒,會害他沒了老師的工作,這叫擋人財路或官路。這就是542旅,將軍對付小士官,全旅長官沆瀣一氣集體虐殺洪仲丘的殺人動機了,真的就是這麼簡單。

.

後記:謹以此文獻給悲傷的洪媽媽,

憂真相不明 洪母哽咽落淚「為什麼要把弟弟送禁閉室」?洪仲丘的母親今天哽咽落淚說,距兒子告別式愈近她愈害怕,軍方遲遲不公布真相,不能送兒子好走。

並祝洪仲丘一路好走,如果還有啥割捨不下,要回到陽間,我幫你找好了目的地..

盡速亂結案,英九虐死兵,魂歸來兮日,謝謝馬總統。...這下子再謝馬總統,可沒人能再說甚麼了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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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會掰
2013/08/01 14:38

 

十樓, 沒收到嗎? 再次限時專送, 否則天氣熱很快腐敗.

幹你娘機吧的十樓---我發言以來從未用過的文字,也不認得這些字是何意思.這是從你那兒(十樓)借來的,送還給你,沒加油添醋,原汁原味,祝你有快樂的一天.

 


plankton
在我的認知 這個案子的目的在於 暗度陳倉讓福冒過關
2013/08/01 12:55
每年死這麼多兵 為何要炒熱這個案件 而且時間點令人質疑
軍方說了一堆自己都不信的謊 故意放出假證據 找曹先生在那當砲灰

一個小小的官員 依照常態如果炒到如此高度 早就被斷尾求生撤職查辦
哪有可能搞到如此風風雨雨

國民放焦點到此時 政府正把台灣的工作機會讓與中國人
把台灣人的薪水收入利用服冒一次性的壓低
服貿協議 就是把中國人勞工放到台灣來

不要相信馬英九的屁話 去政府網站上看看到底別人真的是寫啥
請用自己眼睛證實一下 政治人物是非常不要臉的

基本上 服冒是放中國人來台工作
馬英九說的沒有"勞工"是玩文字遊戲

因為 服貿協議中 勞工改用
專家-->有公司所需技術之人(但不用專業證照 =.=), 事實上就是勞工,
高級經理人-->事實上也不高級, 就是可以"推薦"員工的人, 只要該公司說, 該員工可以有權"推薦"該員工就可以來台"3個月"居住.

如果你是跨國企業, 舉例, 華為, 宏達電, 等等, 就可以由中國招進勞工,
3年為限, 展延次數無限制。簡單的說, 就是可以在中國招作業員,
然後內調來台工作無限期的意思. 同理 其他行業也是.

馬英九說, 服冒不影響勞工, 不可用外勞, 是玩文字欺騙的遊戲

真會掰
2013/08/01 10:02

幹你娘機吧的十樓---我發言以來從未用過的文字,這是從你那兒(十樓)借來的,送給你,祝你有快樂的一天.

 

多年後,被稱為“世紀審判”的辛普森殺妻案,包含了名人、謀殺、種族歧視以及程序不當等諸多火爆元素,再加上案件本身的種種疑雲,都讓這個案子顯得越發神秘。辛普森本人1998年曾經在一個電視節目中表示“假定我是兇手,那也是因為我愛我的妻子”的談話曾讓許多人認為這是辛普森在變相認罪,而2000年獨立調查員威廉·迪爾則表示是辛普森的兒子賈森·辛普森犯下了謀殺罪;再加上不斷有連環殺手才是真兇的理論出現,關於這件案子的真相在辛普森殺妻案終審判決十幾年后仍然撲朔迷離。

  真兇到底是誰?

我有否定任何人, 事, 物? 10樓你在發什麼風 

 


除非你和人渣馬英九一樣白痴
2013/08/01 08:36

幹你娘機吧的二樓

"他曾讓人人皆認可的疑犯辛普森無罪釋放呢!"


辛普森無罪是證據無法提供陪審團 "Unreasonable doubt" 去給他定罪

你覺得整的軍檢的辦案過程

不會覺得奇怪

除非你和人渣馬英九一樣白痴



路人甲
2013/08/01 06:16

真相就是如此!

您的推理和『新聞龍捲風』裡的張友驊相同見解!
這個節目爆了許多不為人知的內幕,
雖然很多人罵『名嘴』,
但是,這件事若不是名嘴天天『爆料』,
可能就不了了之了。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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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 02:56
起訴書載:

「徐、范二人因對洪仲丘曾於102年5月6日竄改個人體測成績以爭取提早假而遭該連查獲,嗣因洪員表示日後欲考公職,不希望留下污點,始改罰勤7日,洪員事後卻以退伍在即而提出免除值星班長勤務等情,早已心生不滿」


這十分違背常理,我的觀點如下:


1.竄改個人體測成績是偽造文書,如果是事實,光是握此把柄,徐、范兩人會管不動洪員? 簡單說, 徐、范任一人只要讓洪員知道, 再不安分將告發其偽造文書之事實, 洪員豈有不就範的道理? 


2. 「洪員事後卻以退伍在即而提出免除值星班長勤務等情」僅顯示洪員只是「提出」免除值星班長勤務, 並非「拒絕」或「抗命」。徐、范如認為洪員提出的事由無理, 大可駁回, 該他要輪值就給他輪, 他敢抗命? 他能抗命?


3. 如果真有這回事, 肯定是天怒人怨, 怎沒人在洪案沸揚時被踢爆此事? 按理,踢爆此事對軍方是有利的, 也有助於大眾免於偏頗的資訊, 難道不是? 怎有辦法忍到現在才來說洪員其實是有偽造文書的情事, 形塑連隊長官的恩澤, 其實洪員是不知好歹....


軍檢可能認為無須探究徐、范兩人心生不滿的這些事由是真是假, 但這個事由卻給家屬一記「無影腳」!

建議家屬, 可以參考刑法第312條第2項「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據此, 藉檢方(非軍檢)深入查證,順藤摸瓜,查出真相。



我猜測,也許一旦調查,恐怕偽造文書的事是最多人不希望被揭開的大事!


小肉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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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臉丟到姥姥家的軍檢偵結起訴書
2013/08/01 01:19

很差勁的起訴書 -- 爛透了.

虧軍高檢有臉拿出來, 但忘了他們也許不要臉吧.

裡頭有玄機喲, 大致上, 竟然和 7/3 晚,下士洪仲丘從民間天成醫院轉到台北三總後,三個旅的旅長(269、542、584)請示六軍團指揮官陳泉官後,陳泉官指示的對外統一口徑沒差:(1) 意外死亡 (2) 死於熱中暑。

這個統一口徑, 隨後因為外界輿論壓力, 略作修正, 例如停損點原訂542旅副旅長何江忠, 上修到旅長沈威志, 但始終都決定 "業務過失" (意外) 與 "違規懲處", 打打手心就過關, 畢竟死了人, 重罪由陳毅勳獨扛, 再加些小兵墊底.

起訴18人, 審判庭可能只判陳毅勳, 真正送洪仲丘去鬼門關的人都極可能脫罪.

從沒看過這麼刻意替被告除罪的起訴書.

從沒看過這麼刻意替死者加罪的起訴書.


frozenblue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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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 00:42

「洪仲丘很可憐,但不表示他的行為全部是對的」

一點都沒錯,洪不是個聖人,而且還很多缺點

但這不是他該被這樣對待的理由,更不是軍方在弄死人後的遮羞布


明鏡高懸
無罪推定原則
2013/07/31 22:44

再打瘸一次。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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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31 18:26

既有成見,多說益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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