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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米?馬蓋慰安婦紀念館紀念慰安婦被強姦!(上)
2015/06/04 18:14:41瀏覽518|回應5|推薦3

Q:人還活著蓋建築物是否可以稱某某某紀念館??A:正常的!有知識的!應該~不會把活人~用本名或其名義~來成立紀念館吧?? ----資料來源【雅虎奇摩知識家】

談完馬這個把活人當死人,死自己老媽不去蓋慰安媽紀念館,卻去蓋人家還要長命百歲慰安婦紀念館這個離譜發狂行 徑,以及他根本沒經過死去慰安婦的任何形式同意就逕自想公布人家如何被日本抓去當慰安婦難堪的過去,根本就違反了人權的普世價值,尤其是在國小割女童案之 後最重要的一塊,婦幼安全議題上的主要法律,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接著要談的是為什麼當馬總統說:「政府沒有在醜化誰,而是希望大家能夠真正的紀念這場戰役」,此地無銀三百兩的部分,也就是馬總統到底想要醜化誰?眾所周知,這個紀念館,他不可能蓋去日本的,所以醜化日本人是不可能。那麼他是想醜化誰呢?我認為他正在醜化台灣人,或者說是用某種隱晦的形式問侯台灣人的老木..

小明:爸爸~~為甚麼做愛會舒服?

爸爸:你挖鼻屎會不會舒服?

小明:那為甚麼都是女的比較舒服?

爸爸:你挖鼻孔是手舒服還是鼻孔舒服阿?

小明:那為甚麼有人不喜歡走在路上被抓去強姦?

爸爸:那你喜歡別人挖你鼻孔嗎?

也就是說當綠卡馬總統六月割菜假有心的說要幫我們台灣人紀念慰安婦蓋館,就像是別人來挖自己的鼻孔,當然,有人也許會說馬總統也能拿新台灣人基金會的名義去中國蓋一個慰安婦紀念館,紀念中國婦女如何的被日軍輪姦呀,欸,這搞不好會被祖國視同是叛國的行為呢。而且叫馬去幹這事也一點都不難,記得嗎?人家可是有過綠卡的。

不過,真正談到醜化,一定要談到司馬昭之心,極端陰謀論的政治垃圾事件,或是課綱微調案才行..我過去談過馬與慰安婦議題的標題(內容不計)共有這幾篇..

王曉波是作賤台灣人,還是為台灣人尊嚴奮鬥?2014/03/02
王曉波為什麼說台灣人自作賤?2014/03/03
慰安婦是被迫的?2014/04/18
馬英九為何要炒做慰安婦是否被迫的議題?2014/04/20,就拿最後一篇給大家說明吧..

聯晚社論【民主進步人士如何看「辱台論」?】說:

高中歷史課綱微調,不免翻攪歷史的傷痛,譬如課綱對當年台籍慰安婦被日軍徵用,僅僅加上了「被迫」兩字,仍招來反對聲音。台聯立委賴振昌以慰安婦是否「百分之百被迫」還有爭議,認為不應作此調整。

賴振昌的說法其來有自。十餘年前日本漫畫家小林善紀的「台灣論」,書裡引述對台灣前資政許文龍的訪談說,成為慰安婦對某些婦女反而是「出人頭地」。後來許文龍曾為此言論致歉,但慰安婦「並非被迫論」就此流傳。

這種說法,姑且不問於民族主義如何,就算從人權和歷史事實的角度,能站得住腳嗎?慰安婦制度在1995年由聯合國定義為「軍事性奴隸」,包含了被壓 迫、被強制、並非自願的概念,還需要闡明嗎?在追溯慰安婦歷史的工作中,早已證實她們多半是被騙去的,第一個控訴日本政府的劉黃阿桃就說,以為是應徵到南 洋當護士,等著她的卻是被推入火坑的殘酷現實。當初58位挺身而出的阿嬤,幾乎都指控了被日軍強徵的事實。

賴振昌的言論,聽起來似並不完全否認慰安婦「被迫」的事實,只在是否100%這一點上面詭辯。老實說,女權運動者早有名言,「沒有任何人是自願從娼 的」, 就算是「替家裡還債」這種理由,也不能用來辯護「從娼者乃出於自願」。何況,就算日本政府近年在國際輿論壓力下,不能不對慰安婦議題道歉。安倍首相一個月 前才表示,不會修改1993年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河野洋平承認二戰期間日軍強徵慰安婦所發表的謝罪談話。

現在反倒是在有婦女同胞被拉去擔任日軍性奴隸的台灣,有立委為她們「是否100%被迫」之事摃上教育部,豈不怪哉?台聯的國族立場,向來有跡可循。 比較令 人好奇的是,以「民主進步」自詡的人士,尤其是向來主張兩性平權者如呂秀蓮與尤美女等,對她們台聯立委同僚的立場有何看法?普世價值,包括人權和保護弱 勢,是否在政治意識形態之前便可低頭妥協?賴振昌立委的言論難道不算是「辱台論」嗎?對「台灣自主」寸土不讓的民進黨,對此事就噤聲不語了嗎?

(轉貼到此)

我說這是個很骯髒的題目,就是刻意挑起慰安婦是不是被迫這個議題,那個居心是很骯髒的。因為不管慰安婦當年是出於甚麼情境,貧窮還是被騙,甚至被強虜強徵,對她們來說都是一段難堪的過去。這才有老娼晚來從良,一生煙花無礙這樣的語句出現。其實不論是被迫不被迫,慰安婦三個字在誰頭上都很難聽,這就好比在說人家是當妓女或婊子一樣,日昨交大校長被人稱為「權力的妓女」,當她對警察說「對不起,是我沒把學生教好」她不以為恥。等到學生說「對不起,是我們 沒把校長教好」稍稍感到慚愧,出來道歉。後來這句話被引申,台大法學院長說交大校長沒資格講這句話,最有資格的是台大法律學院,「我們真的沒把學生教好, 沒把馬英九教好!」這名交大女校長還是得乖乖的吞下去。一直到被民進黨議員在自己臉書上寫她是「權力的妓女」,終於忍受不住,痛苦到了盡頭,她變成一尊石 像(蒙田)..痛苦到了盡頭,她終於哭出了聲(還是蒙田)..不是,是被羞辱到了盡頭,交大女校長終於揚言要提告。

就如同我在【慰安婦是被迫的?】 這篇文章所說,我認為台聯立委賴振昌很有獨立思考的精神與勇氣,因為說慰安婦被迫容易,說不是被迫則非常困難,好像人走在刀子上。這個形容不過份,大家可 以從我這篇文章多少網友瘋狂似的罵我看出來。那個感覺就像是吳育昇被抓到去薇閣宿女,回頭挑起槍斃死囚,掀起廢死與反廢死,撕裂社會給自己脫困的情境一 樣。這篇社論提到許文龍的出人頭地說,這當然是錯的,恐怕也只有社論以為慰安婦「並非被迫論」就此流傳,一個錯誤的事情怎麼會流傳呢?社論又說慰安婦自證 都是被強徵的,這不能稱為還原歷史,電影刺激1995,男主角問摩根費里曼,他身邊那個囚犯是怎麼關進來,摩根說他是冤枉的。那再隔壁這個呢,「他也是冤 枉的」,再隔下一個呢,摩根毛了,「別再問了,這個監獄關到的通通是被冤枉的,只有我是有罪的」

可是若從這個人性心理的角度談下去,就會陷入社論設的圈套,要討論當時各種情境下慰安婦如何被騙被強徵的經過。社論說:「女權運動者早有名言,沒有 任何人是自願從娼的, 就算是替家裡還債這種理由,也不能用來辯護從娼者乃出於自願。」可這要如何說明身邊一堆演色情片的女演員,侯文詠「漸漸」的故事,或是馬英九這幾年把國家 經濟敗壞,自誇學生度假打工大成功,好多學生去澳洲,後來被蘋果日報查出,【《蘋果》調查打工度假變調千名台女澳洲賣淫 2013年12月29日】呢?

估計澳洲開放台灣青年打工度假9年來,至少上千台灣女生「假打工、真賣淫」。記者詢問為何不到農場打工?這些多自稱大學畢業的女生回答因為賺錢輕鬆,還有人說到農場「會曬黑呀!」

社論說了這麼多歪曲事實的話,主要是因為他還原的歷史有偏誤,因為如果慰安婦百分之百被強迫,那從前831營舍的軍妓,難道是百分之百的志願麼?這 是社論偏的地方。而社論誤的所在,則是一下子把歷史談的太遠,這次把歷史課綱翻攪,錯處百出,前有一個台灣開口通商的史實,把1856亞羅號事件,英法聯 軍,扭曲歷史,錯改到鴉片戰爭。(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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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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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2401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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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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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4 20:53

為什麼UDN先貼了【陳為廷狡賴為阻止劉政鴻才丟鞋】後看到【洪智坤登報道歉後 又罵特偵組不辦案】改為【陳為廷:為阻止劉政鴻才丟鞋】呢?

告訴大家,這就是這套給貪官掩護的黑司法無上心術的誹謗罪了,UDN也有寒蟬效應呢?請看第一個標題【陳為廷狡賴為阻止劉政鴻才丟鞋】,這萬一讓陳為廷感到污辱,向UDN提告並求償..ㄟ,一層樓的容積(別笑,郝龍斌都是這樣隨便給人容積,好像容積是拉几似的),叫UDN證明他哪有狡賴,這就糟了,因為UDN絕無可能提出證明,可是UDN這裡又在報導事實,根據誹謗但書規定,能證明為真實者不罰,可是除非是神仙,誰能證明陳為廷狡賴呢?於是..

交保性侵犯挨批 法官告贏媒體
計程車司機謝東憲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性侵一名日籍女乘客遭新北地檢署聲押,值班法官盧軍傑認為謝涉犯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但沒證據認定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五萬元交保。
蘋果日報於同年七月十五、十六、十八日三天分別刊登「因法官輕信嫌犯『你情我願』說辭,而以五萬元縱放惡狼」、法官照片、法官婚姻狀況和學經歷。相關報導引發輿論譁然,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也上節目表示「引起大家罵他恐龍法官」。
一 審判決蘋果日報賠四十萬元,賴素如免賠;高院認為法院已發新聞稿說明交保不是相信嫌犯說辭,蘋果日報卻沒依事實報導,且盧軍傑長相與他的裁判心證無關,相關報導侵害盧的名譽及肖像權,判蘋果日報賠七十萬元並登報澄清;賴素如對可受公評之事評論,沒有謾罵或人身攻擊,判她免賠。全案還可上訴。

大家有沒瞧見?蘋果日報與賴素如只是說或評論某個輕縱性侵犯的法官,一個被告到要賠數十萬,另一個也是從馬家的御用律師一直告到現在是個貪官,還不是說啥逾越言論尺度裝大便的喔,他們說的只是法官"輕信",就讓法官一直告一直告還判賠,媒體這裡連"輕信"這麼輕微的形容詞都不能用,那比這嚴重百倍的"狡賴"呢?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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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4 20:41

洪智坤登報道歉後 又罵特偵組不辦案
2015-06-04 13:38:02 聯合報 記者邱瓊玉╱即時報導
北市府顧問洪智坤今天在聯合、自由、中時等平面媒體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因民國101年7月30日在臉書發表不實事項,侵害中國鋼鐵公司及董事長鄒若齊名譽,向鄒若齊道歉。洪智坤說,這是三年前向特偵組舉發副總統吳敦義夫婦、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和中鋼董事長鄒若齊的關係,特偵組不但沒有積極偵查自己所提供的人證物證,還發新聞稿替吳辯解,法院也據此判他敗訴。洪智坤表示,司法上討不回來的公道,就待吳敦義出來參選時說個清楚。

這樁司法奇判,簡直可匹配馬英九辦江國慶案,把陳肇敏平反..沒錯,最近很多人看過陳文茜寫的奉獻一文,可惜沒去查證內容,馬英九辦江國慶案不是把江爸爸刻在牆上的兇手法辦,而是通通平反掉,連錢也是叫納稅人賠。以及郭瑤琪空茶葉罐貪汙罪奇冤,這在美國法院有禁反言原則,台灣的法官早就關進美國牢裡了,豈有前兩審說空茶葉罐雖有裝過美金的證據(但是沒看到),可是沒對價關係不是貪污,到了定讞時變成有對價關係是貪污的?言歸正傳,關於洪智坤這個案子我把判決書都分析一趟了..

2014/05/20

今天520,馬總統就職周年,昨天,台灣司法史又演出一場大驚奇,

誹謗中鋼密會案 洪智坤判3月】民進黨中執委洪智坤發文指副總統吳敦義到中鋼為林益世案「喬事情」,中鋼提告。高雄高分院審結認非事實,判洪3個月確定。

悲哀呀!甚麼樣的國家會對想要執奸發伏的老百姓言論論罪,當林益世貪污獲判無 罪,司法此時還有一點氣若游絲,但是當我看到洪智坤竟然會被告成誹謗中鋼? 這樣告得成?更神奇的還能判三個月定讞,我就能肯定的說這不是一個真正的失敗民主國家,或者說不是一個成功的民主國家,它是那種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 民的 羞辱,一種搾取型的民主國家,它的墓誌銘早就給唐湘龍寫好等著發送了。如果林益世拿了陳啟祥6300萬不是貪污,馬總統,我問您,甚麼才是貪污?如果揭發 林益世貪污路徑,是一種公營事業跟國民黨貪官們的共犯結構,這樣正直的人,會判三個月,可是林益世的貪污卻判成無罪,那這樣國家的總統,如果不是白癡,甚 麼才是白癡?洪智坤本來只是一個小老百姓,他這樣的言論,不就是為了幫馬總統把貪污的共犯結構釐清,不要被特偵組辦成無罪,可是馬總統的司法,竟然連這樣 一點點的言論自由也不給人民擁有,更叫人噁心的是這種判決說,開宗明義無一不先大談言論自由的真諦,我來告訴這些馬總統的法官們好了,我們的民主先進,當初追求民主自由國家的目的,就是要有言論自由, 他是超脫在國家機器與法律之上,憲法的位階,不是今天由這些從未有過言論自由,法官不語,問心無愧不解釋的 法官用諸法皆空,自由自在的自由心證來判定的,看看這份判決書吧,那一段論述不是法官的評價與個人意見表達,好比說洪智坤要中鋼說清楚,就表述成對中鋼有 負面評價,洪智坤又說七八月密會說些甚麼,又表述成抓到了ㄏㄡ,他們兩人九月才見到面,然後就判成誹謗罪,可是鄉親啊,真正誹謗中鋼的不是這個司法跟馬總 統的行政院貪腐大官嗎?他們藉權謀利,光是拿中鋼垃圾的配額,就能收取近億的賄賂,這根本就是掏空國家的重大惡行,相關人等槍斃都可以,結果最後竟然是把 依照憲法賦予言論自由的一個平民百姓,在他天經地義對馬貪腐政權提出的質疑後,判決他誹謗了中鋼要關三個月。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6-04 20:42 回覆:

這裡摘錄一段笑死天下人的判決書給大家參考,大家可以據此再次證出台灣根本就 是沒有民主自由的法治國家,蓋法治之前要有民主的自由,而民主的自由最重要的就是這個國家的公民對於公眾事務發表評論的言論自由,在洪智坤協助馬政府與全 民釐清林益世如何藉權從中鋼下腳料分配上牟取個人巨大私利的貪腐,被一個被動的準公營公司中鋼告成妨害名譽定讞的判決書最後一段,

 (五)關於「意見表達」部分: 1.按刑法第311 條規定..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係法律就誹謗罪特設之阻卻違 法事由,目的即在維護善意發表意見之自由。即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善意而為適當之評論者,縱使損害他人名譽,基於利益權衡之結果,亦不具違法性。換言之,表 意人就該等事 務,對於具體事實有合理之懷疑或推理,而依其個人主觀之 價值判斷,公平合理提出主觀之評論意見,且非以損害他人 名譽為唯一之目的者,不問其評論之事實是否真實,即可推 定表意人係出於善意,避免人民因恐有侵害名譽之虞,無法 暢所欲言或提供一般民眾亟欲瞭解或參與之相關資訊,難收 發揮監督公務員或公眾人物之效。而判斷某種評論是否「合 理」或「適當」,並不是在審查評論或意見之表達是否選擇 了適當之字眼或形容詞,而係在審查其評論所根據之事實或 所評論之事實是否已為大眾所知曉,或是否在評論時一併公 開陳述,其目的在讓大眾判斷表達意見人之評論是否持平, 是否為大眾所接受,社會自有評價及選擇

2.被告於系爭文章中所載關於「一、特偵組應立即調閱2011年 七--八月吳敦義副總統的高雄行程,並且查扣中鋼鄒若齊董 事長及秘書的行程表。」、「三、請問鄒若齊董事長,你還 要繼續背黑鍋嗎?你和陳啟祥的兩次見面,有沒有高層及其 家人直接交代?」等語,因係對前揭事實陳述之內容所衍生 之建議及質疑,應屬「意見表達」性質,前已述及。則審究 系爭文章之上下文意,被告所陳「一、特偵組應立即調閱20 11年七--八月吳敦義副總統的高雄行程,並且查扣中鋼鄒若 齊董事長及秘書的行程表。」部分之意見,乃係以上開虛構 事實為前提所衍生對偵查機關偵查方向之建議,綜觀系爭文 章全文,可知該內容係在暗指偵查機關只需查扣自訴人鄒若 齊於100 年7 至8 月間之行程表,即可證實其於系爭文章前 段所載自訴人鄒若齊曾與吳敦義、林益世等見面〝喬〞爐渣 利益之情。 另「三、請問鄒若齊董事長,你還要繼續背黑鍋 嗎?你和陳啟祥的兩次見面,有沒有高層及其家人直接交代 ?」等語部分,依被告及其辯護人所稱:該文句係在指陳當 時相關事證陸續爆發,鄒若齊既然主動承認與陳啟祥之兩次 會面,若係上層交代,其不應再背黑鍋,應主動公開到底幫 忙何事等情(見自字卷第195 、199 頁),換言之,被告係 在指射鄒若齊係因吳敦義帶著林益世與其密談,並指示鄒若 齊配合林益世之故,因而與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見面。是 堪認被告係以其前述之虛構事實為基礎,進而推導出此部分 有關自訴人鄒若齊之意見陳述,且此些意見陳述均有負面評 價之意,已足貶抑自訴人等之社會評價

3.準此,被告雖稱其撰寫系爭文章之目的,係在提醒偵查機關 針對林益世受賄案應提高調查層級,並點名吳敦義、鄒若齊 等人可能亦涉其中,若被告所陳屬實,此事因攸關國家副總 統及國內第一大鋼鐵公司董事長之操守及廉潔性,固與公共 利益有關,而屬可受公評之事,然衡諸被告明知吳敦義、林 益世及自訴人鄒若齊等人實際上並無於100 年7 、8 月間密 會暗中〝喬〞中鋼公司爐渣利益之事,抑或其等雖可能於10 0 年9 月4 日在中鋼公司舉辦之集團婚禮活動中碰面,但並 無積極證據可證其等該次碰面有談及中鋼公司爐渣分配之事 ,竟仍執意散布上開虛構事項,顯係假言論自由之名而傳播 具體之虛構事實,並以此虛構事實為根據進一步為前揭評論 ,讓社會大眾難以持平判斷其之評論是否合理。而本案被評 論人即自訴人鄒若齊雖係公眾人物,對其所為攸關公共利益 之評論固應從嚴認定是否確非出於善意,然本院審酌,被告 所為前揭評論之根據乃係虛構之事且為被告所明知,其據此 所為評論縱事涉公共利益,亦難謂係「對於具體事實有合理 之懷疑或推理,而依其個人主觀之價值判斷,公平合理提出 主觀之評論意見」,顯已逾越前述「合理評論原則」界定應 予容忍之範疇,故難認被告係出於「善意」而為前揭評論。 從而,本院認被告在系爭文章中表達之意見,要非單純就林 益世受賄案是否另有更高層級共犯涉入等攸關公共利益之議 題為善意評論,自具處罰之正當性。是被告及其辯護人辯稱 :被告所言,乃屬就可受公評之事項為合理之評論云云,要 不足採。 (六)綜上所述,被告上開所辯,均係事後圖飾卸責之詞,不足採 信,本件事證已臻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轉貼判決書到此)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6-04 20:43 回覆:

這個林益世貪污案,第一,的確有貪污 6300萬,並還要藉林益世當到行政院秘書長,索賄8300萬。第二,林益世之所以能拿陳啟祥6300萬,是因為他能喬中鋼公司的廢爐渣分配額度,而中鋼 是全民納稅民脂民膏成立的國營公司,董事長或重要人士,都是由林益世的行政院指派的。第三,林益世管的法務部之下的特偵組,黃世銘辦了好幾年,的確依「實 質影響力」說,說林益世是行政院秘書長,的確能影響中鋼,所以貪污成立,起訴林益世。第四,但是黃世銘的確跟後來幫馬總統鬥爭王金平的表現一樣,是個烏龍 探長,特偵組這個起訴,在一審就被法官把林益世的貪污判決無罪,要是黃世銘與特偵組還知點恥,早該切腹以謝國人,如果發生在南韓,整個特偵組都會跟海洋警 察廳一樣裁撤掉,哪能留到馬王政爭又來現世?第五,因為特偵組確實查的荒腔走板,簡言之,比起林益世喬爐渣或貪污的積極度,根本天差地別,好像是愈查不出 來,馬總統給的獎賞愈大的那樣,此時洪智坤忍不住對這種可受公評的辦案方式出言指點,這樣能有啥錯?如果特偵組真的依照洪智坤的指點,把該查的都查過,林 益世今天還能在外頭趴趴走,逍遙法外,使馬總統清廉一生變成一個國際笑話嗎?

並且,依照第三點特偵組「實質影響力」說的邏輯,特偵組是說因為林益世是行政 院的秘書長,對中鋼分配下腳料有實質影響力...特偵組起訴說,林益世在立委及行政院秘書長任內,對於中鋼、中聯公司的高層人事、營運管理具有實質影響 力,均屬職務上行為,林益世利用職權,讓原本已遭評定不合承購資格的地勇公司,改評定為合格,而取得承購資格,林益世於立委任內的行為已屬違背職務收賄 罪。

所以洪智坤問:請問鄒若齊董事長,你還要繼續背黑鍋嗎?你和陳啟祥的兩次見面,有沒有高層及其家人直接交代 ?

這不就是特偵組起訴書說的,「林益世在立委及行政院秘書長任內,對於中鋼、中聯公司的高層人事、營運管理具有實質影響力,均屬職務上行為嗎?」

特偵組直接說中鋼被喬,起訴林益世就沒事,洪智坤問一問中鋼是不是被喬,這樣就不行,還要判刑,這是甚麼司法?

另外,特偵組起訴書邏輯有個大漏洞,就是當林益世當行政院秘書長,可以直接影 響中鋼的時候,索賄8300萬,這個叫「實質影響力」,可是林益世拿到6300萬的時候,他只是一個國民黨的小立委,他又不能影響中鋼的人事,當時能影響 中鋼人事的,依照特偵組起訴書的邏輯,應該要是行政院三個上班的人,當林益世還是立委的時候,另外兩個上班的,沒甚麼人知道是誰,但是當時的行政院長,跟 林益世非常麻吉,又跟陳啟祥找林益世喬中鋼廢爐渣的那段行賄旅程,要先去南投找誰跟誰,再拉去高雄,有地緣上的關係,而此時這個行政院長,又剛好於九月四 日出現在中鋼有董事長參加的一場活動上,把這個場景整合起來,洪智坤問

請問鄒若齊董事長,你還要繼續背黑鍋嗎?你和陳啟祥的兩次見面,有沒有高層及其家人直接交代?

這樣問又有何錯?如果中鋼董事長真的愛惜 名譽,那就不該涉入林益世貪污案,把中鋼下腳料巨大利益的民脂民膏圖利給馬總統養的大貪官,如果中鋼董事長愛惜名譽,更該據實回答洪智坤代表社會對您的質 疑。如果中鋼董事長愛惜名譽,那肯定不會告洪智坤幫忙釐清案情的行為是妨害名譽。如果中鋼董事長愛惜名譽,那肯定會對這個馬總統大是大非卻光怪陸離的司法 不以為然,因為它能一面高呼保障憲法給人民的言論自由,一面卻反手拿些似是而非的話語,說洪智坤又是對中鋼董事長既是表現負面評價,有所貶抑的亂提問,又 是對中鋼董事長難認出於善意而提出的質問..

但是洪智坤幹嘛對中鋼董事長這麼壞?或者說,洪智坤問完,中鋼董事長就從沒給 人喬貪污案,變成有給人喬?到底中鋼董事長被洪智坤這麼一陣亂問,損害了他多少跟林益世與陳啟祥一起完成中鋼這個巨額廢爐渣的分配利益..呀,這些可都是 老百姓的血汗錢啊,到底是損害了多少中鋼董事長這種跟林益世共犯的名譽呢?

一開始,我看到這個笑死人的司法判決,以為是只有貪污了6300萬的林益世 壞,後來,我想到當時有三個法官竟把林益世貪污6300萬全部視為沒有,貪污判成無罪,我以為這算是壞的加成,可是接著我看到林益世要完成這個貪腐行為, 背後肯定是一整個幕後骯髒集團,有行賄,有發揮影響力,有拿公營國產圖利,有收賄,有索賄,這樣才幹得來,這叫壞的三次方,再看到特偵組跟黃世銘把案子辦 得跟吃案很像,壞的四次方之後,我看到一個小老百姓叫做洪智坤的,勇敢站在馬總統跟林益世開出來的司法坦克前,指著特偵組要教他們該怎麼辦案,

納稅人對拿著稅金的官員提出質問,在民主自由有正常法治的國家,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卻給那家不知道多少鉅額暴利下腳料分給馬政府大貪官的國營公司跟被喬事的董事長告誹謗,還告得成?還能告到二審定讞,還判了三個月?我的老天爺,這裡的法官難道都沒看報,一群軍士官集體把一個士兵活活凌虐到死,這樣也才判了六個月呀。難到洪智坤這樣臉書上悠悠之口的問一問,有人就要去掉半條命不成?

我在想,這彷彿「蘇菲的世界」結局,所有事物全都倒著進行,錯才是對,黑才是 白,貪污才是清廉,言論自由即犯罪的景象,背後一定有個終極解釋,唐湘龍說這是「失敗國家的墓誌銘」,「國家為什麼會失敗」的作者則說,這是榨取型政治與 經濟體制造成國家敗亡的必然結局,但是這裡我只看到原來今天520要來就職紀念的馬總統,原來被壹週刊照妖鏡一照,原形畢露,他竟然真的是一個美國人,還 是一個我們繳稅給他,月給47萬,他全存了下來,還能多一萬變48萬,然後再等美國來扣他肥咖稅的稅法美國人,這一切的荒謬源頭,都在這一句更正【綠卡,問題在笨蛋!】來的話..

笨蛋,問題在綠卡啦。

.

後記:本文除開頭所引之新聞以及引述之部分判決書內容外,其他皆屬我個人的言論自由所做之善意評論,好比我說這個笑死人的司法,可以麻煩司法別叫我舉證,因為台灣雖然哪裡不死人,但是我絕無可能舉證出誰是被這個司法笑死的,甚至我覺得這麼白癡的問題,連問都不該問。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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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4 20:34

UDN今晚有兩則離譜的標題,第一則是

陳為廷狡賴為阻止劉政鴻才丟鞋

陳為廷另因對前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砸頭,被控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等罪。除丟鞋案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陳為廷罰金新台幣1萬元、扣案運動鞋沒收外,其餘均無罪。陳為廷因丟鞋被判罰金提出上訴,他在法庭上表示,劉政鴻前往張家弔唁慰問並不是執行公務,自己是為了阻止劉政鴻強闖民宅才丟鞋,希望法院改判他無罪,並發還遭沒收的球鞋。

檢方指出,依據苗栗縣急難救助辦法,縣長前往喪家慰問,是依法行政,而陳為廷丟鞋已逾越表示意見方式,具有羞辱意涵。陳為廷說,檢方起訴書中多次出現「竟以」兩字,顯見檢察官具有強烈主觀意識,認定被告有犯意。他也在法庭上反問法官及檢察官,若房子被拆、丈夫被逼死,心裡作何感想。

看到這種檢方,難怪洪智坤只是口誤的把月份說早,喬的事情也有點出入,一般人猜會是喬爐渣..錯了,這樣猜會抓去關的,這樣知道馬政府貪官汙吏的厲害沒?貪官不用關,問一問貪官的人馬上關。答案竟然是去中鋼公司喬選舉,這個答案竟然一點都不影響中鋼與鄒若齊的名譽,奇怪吧。而苗栗檢方真正叫人害怕的是有個地政官員是蛙人退伍,竟然檢方說他跳水自殺死的..

賴紹本擋了劉政鴻家寬廣多元財路的其中一條,使得案情急轉直下,變成有他殺的嫌疑,讓我愈看愈不像自殺,關鍵就是這封遺書了。

我們只要試想,賴紹本跟馬總統一樣,都有終身俸與18趴,當一輩子公務員,不愁吃穿,除非發神經,哪有人在自殺的..那封遺書,別說那個字不像,如果是馬總統要自殺,他會選擇跳水嗎?大家要知道,要把馬總統活活淹死是很難的,可是賴紹本是兩棲蛙人退役,豈不是更難?還有喔,馬總統要自殺前,不用認真的寫封遺書,交代所有不明財產的藏處嗎?可是賴紹本一點跟錢有關的物事都沒提。再者,馬總統如要自殺,會寫出我將在這艘船與那艘船中間這裡跳下去,有這麼白癡的遺書寫法嗎?可是賴紹本的遺書,卻真是這麼寫的,這不是現代版的刻舟求劍嗎?
刻舟求劍:《呂氏春秋.慎大覽.察今》楚人有涉江者,其劍自舟中墜於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劍之所從墜。」舟止,從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劍不行,求劍若此,不亦惑乎?以此故法為其國,與此同。時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為治,豈不難哉?

<解釋>
楚 國有人渡江時,劍掉到水裡,他便很快地在船身上刻了記號,說:「我的劍就是從這裡掉下去的。」等到船停了,他就從記號處下水找劍。可是船已經走動了,但落 水的劍卻不會動,這樣找劍,不是很奇怪嗎?如果用舊法治理國家,而不考慮時空的轉變,就像這個求劍者的行為一樣令人困惑。後來這個典源被濃縮成「刻舟求 劍」,用來比喻拘泥固執,不知變通。(資料來源:雅虎奇摩知識家)
賴紹本的遺書說我就是在這艘船與那艘船中間跳下去淹死自己的,可是這船是要開的,萬一一艘開去天涯,一艘開去海角,天涯海角,上哪兒去找賴紹本的遺體啊?我的老天爺

像這裡的檢方,感覺上像黑白集一樣,明明喪家主人被劉政鴻活活逼得想不開跳水自殺掉,劉政鴻非要在人家不歡迎的情形下找警察開道侵門踏戶的說是要給死者弔唁,這對死者的遺志可說是大不敬,要是這換成馬英九死了老母,郭台銘老早就罵出禽獸不如的字眼來了,敢問大家陳為廷那鞋真是他自己丟的嗎?誰有本事,還原現場後,你也來丟丟看?這一鞋可比阿扁肚皮那一畫線,或是連勝文打頭卻打成嘴皮的還要困難太多,像是阿扁,依照奧坎剃刀,拿把刀一畫就很像了。連勝文則是把槍從後腦勺移到嘴皮就差不多了,可是這一鞋就算陳為廷自己重丟,也絕無可能再丟著,這肯定是張藥房自己丟的,馬政府要關,就去關張藥房,關他個一輩子好了..他會每天半夜叫馬起床尿尿,照鏡子時給他打躬作揖的呼冤喔~

UDN後來自覺不妥,把標題改了【陳為廷:為阻止劉政鴻才丟鞋】,原因?請看第二則...


狐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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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4 18:59
版主是認為只能蓋貞節牌坊嗎?太不敢面對現實了吧。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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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4 18:34

馬蓋紀念館紀念慰安婦被強姦,比李宗瑞更不要臉!(下)

上接【誰會蓋慰安婦紀念館紀念慰安婦被強姦?(上)】,真正的歷史是這樣..

1840鴉片戰爭。
1842南京條約。(五口通商,割香港,賠款,關稅協定)
1851太平天國之亂。
1856亞羅號事件,英法聯軍,與俄英法簽天津條約,開放台南、淡水為通商口岸
1860英法二聯,北京條約,承認天津條約賠款並割讓九龍
1874日本開始出兵台灣
1894中日甲午戰爭,馬關條約割讓台灣

不過這種歷史考據太硬太費工,就跟談馬政府造假GDP誆國人一樣的硬,不信的可以參看這篇【蝦米?5000億GDP全都是來「路過」的】與【到底是誰的錯?】有關GDP的留言討論。

我認為馬總統這次派王曉波,逼迫他把自己三年前才剛修訂完,印成教科書沒幾次的100課綱,沒有被迫不被迫字眼的"慰安婦",硬性規定加上"被迫" 兩字,叫他先活生生的吞回去,接著還強逼著他出來硬拗,拗不下去,現在他已經不再出來面對(如果是志願,他應該會像我一樣為真理捍衛到底),這一段小歷 史,【馬英九為何要炒做慰安婦是否被迫的議題?】答案就很清楚,沒有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空間,就拿一段網友提問,我的回答來做結論好了..

網友說:看完版主還有你在19樓的發言,我感覺你應該不是對女性不友善之人。不過賴振昌的發言,除了統獨之爭以外,還夾雜著性別議題。所以批評的人 不見得是針對政治立場而說的,如果版主把統獨政治跟性別混再一起談,恐怕會把情勢弄得很複雜。以我為例,我不藍不綠,因為我覺得藍綠不值得我效忠,所以我 之前的發言僅限性別議題。如版主不嫌棄,以後大家可做意見上交流。

我說:我的發言是一貫的,這個慰安婦議題,是從改課綱中一個子題而來,改課綱則是馬在一過完年,說他真的要全力拼經濟時,回頭馬上改拼的第一個政治 議題(服貿是第二個)。馬總統為什麼說要拼經濟,卻卯勁拼政治呢?這跟他居低不上,只有9趴(昨天說已經剩8趴了)有關。大家只要想吳育昇被抓到薇閣宿女 後,靠拼甚麼活轉回來,答案就是拼反廢死,這種改課綱,慰安婦的題目,都是一種混雜統獨,性別與藍綠,意識形態的題目,會把台灣社會撕裂,馬就是要這種效 果。惟其如此,才能召喚種族最深處的邪靈,讓他民調反彈,看能不能把台灣賣一賣,全身而去別國養老。

而慰安婦我也不是第一次談,【驚!馬英九竟對慰安婦說日本是一個偉大的國家ㄟ?】【王曉波為什麼說台灣人自作賤?】【王曉波是作賤台灣人,還是為台灣人尊嚴奮鬥?】這篇文章的論點,都是當時就寫成的,奇怪的是當時大家都看了,寫王教授的這兩篇也有上千人次瀏覽,大家都說寫得很對,怎麼這裡沒把王曉波請出來當主角,就變成我說的錯了,再給大家看一段我怎麼談王曉波自己改自己作賤台灣人100課綱的奇聞軼事..

講到這裡,其實還不能完整解釋【王曉波為什麼說台灣人自作賤?】或【姑丈說「敵國大官既然看上了咱們閨女,那是旁人前生修不到的福份,你哭甚麼?」】(按:這裡該知道許文龍說慰安婦是出人頭地的錯誤在哪兒了吧)是種怎樣的心態或原因。我猜,王曉波如果要對比成金庸小說的悲劇人物,肯定還有上一段不為人知的故事,於是我用GOOGLE,往前查找,找到了維基百科記錄,「台大哲學系事件」的一段描述,

1973 年2月12日,錢永祥與考古人類學研究所學生黃道琳被警備總司令部約談。隔日,警備總部搜索陳鼓應住處。台大哲學系副教授陳鼓應與哲學系講師王曉波隨後遭 警總拘留,罪名是「為匪宣傳」。雖然陳鼓應及王曉波隨後由台大教授閻振興具保釋放,但陳鼓應在學期結束後便未獲臺大聘書,王曉波也於1974年6月以後不 再續聘。

jun5238(jun5238) 於 2015-06-04 18:38 回覆:

這篇文章,寫到這裡,就很叫人心情沉重了。至於說完台灣人自作賤的王曉波,後來為什麼要規定台灣人的教科書一定要怎麼寫,照他 或 他們的意思寫才對,嗯,因為施明德也說,主張言論自由的人,就必須為言論負責,「就像我當年反對兩蔣,要付出被關的代價」,這才是捍衛言論自由的真諦。

是的,王曉波與施明德當年都被兩蔣關過,我想這個就是最好的說明。

至於辱台論,我想還是請王曉波出來誠實面對,王曉波稱教科書說有熱血青年基於愛國熱忱投身日本兵,這都是矮化、作踐台灣人,又稱部分教科書說慰安婦 是自願參加,這都是矮化、作踐台灣人,可是這個100課綱偏偏又是王曉波自己剛剛改好的...ㄚ你這個王曉波把攸關教育百年大計的課綱改來改去,還淨說些 渾話「他是為了台灣人民的尊嚴在奮鬥啊!」敢問這是在霸凌欺負台灣人的智慧嗎?

既然王曉波這麼偉大,都是為了台灣人的尊嚴,那肯定是志願沒被迫,那就該再站出來為自己剛剛頓悟的課綱真理奮鬥呀?

最後,有網友問:「妓女,如果自願,她可以選擇忍痛繼續賺錢或休息,或兼差。請問,慰安婦可以選擇離開或兼差嗎?」

我說:這就是值得大家反思之處,如果只是被填鴨,想到慰安婦就全是被迫,那就不會再深入思考,甚至在看到女子從娼或演色情片時,產 生價值錯亂了。這是一個多元社會,各種想法與觀念都須尊重,歷史以記錄真實為主,各種私人意識形態都該去除,這是吾人這篇文章揭櫫的目的,美國大法官說, 我之所以捍衛言論自由,不在為了我私人有什好處,而是我堅信讓各種不同意見互相衝撞,才能產生一個開明又創新的社會。

PS:本想多貼一些【慰安婦是被迫的?】與網友的討論,可是聯網部落格疑似設有某些關鍵字不給貼,屢試不成,只好放棄,這對言論自由來說,是一大警訊。

(轉貼到此)

呼,貼完這兩段留言,大家總該明白,馬總統幹嘛邊說政府絕不是在醜化誰,邊得意洋洋,離魂症般詭笑著宣布「台灣第一個慰安婦紀念館,也會在今年10月25日揭幕」興奮之情溢於言表了吧?這段的潛台詞就像是【聯合報發行人王效蘭說你們台灣人真可惡】,而馬則把心情化為行動,把台灣第一跟慰安婦永遠掛在一起紀念起來【台灣第一個慰安婦紀念館】,建議政黨輪替後,把馬總統全家老小死活都算,通通給他們一人一間【慰安紀念館】,連那頭畜生馬小九也有【台灣第一個慰安馬的小狗紀念館】,投我台灣人以木桃,報這個綠卡骯髒貪腐的總統以瓊瑤,剛好而已。

話說淫魔李宗瑞最愛紀念他強姦女人了,而且他都是用偷拍下影片來紀念的..

富少淫魔迷姦又一件! 李宗瑞再加判4年
2015年 06月 02日  20:27
富少淫魔李宗瑞性侵多名女子,二審時被高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79年7月,合併執行30年,而偷拍部分觸犯妨害秘密罪,李宗瑞被判3年2月確定,去年有3名被害女子在網路上看到影片,才知自己遭偷拍性侵,檢方另行偵辦起訴,2日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再判李宗瑞4年刑期。

像李宗瑞這樣已經有夠不要臉了吧?告訴大家,馬英九比李宗瑞更不要臉,這兩人其他比較我留待日後再比,這裡光是比個最簡單的,人家李宗瑞紀念強姦女人要關83年,馬英九貪污圖利大巨蛋,甚至還蓋慰安婦紀念館假裝給台灣人紀念..實際上只有他自己想看想紀念台灣婦女被別國強姦,這樣子不但不用關,還在當他的總統咧。所謂人不要臉鬼都怕,李宗瑞現在知道怕了。又謂人不要臉天下無敵,難怪馬英九這個不要臉遠遠超過李宗瑞,都說他是天下無敵了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