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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 13:48:49瀏覽1478|回應5|推薦15 | |
3+11與800條人命無關? 陳時中:硬連結要有證據 這麼死皮賴臉,讓柯P忍不住痛批, 死800多人還這個態度,傲慢,你們如果這樣,以後都不用多講,這種人…,你就是這種人我何必再跟你多講什麼? 但是有些塔綠班,應該是電視台女主播,聽了陳時中的詭辯,智商馬上不像留學過的,竟然同聲應和,拿出個手板: 『3+11』實施後,大家喜歡把跟它跟諾富特連在一起,機組人員染疫14例、家屬12例、諾富特員工7例、3例家屬,再檢驗了1790接觸者等等,都沒有另外陽性個案,在疫調上也沒跟後來相關傳播有連結,後來疫調也沒看到與『3+11』或諾富特有連結,所以基本上我們認為都是獨立事件。 就說她覺得這是個科學的說法,再黑柯P,說他的評論是便宜行事。到底大家說就是3+11防疫破口,先到諾富特,接著獅子王,茶裏王,全台蔓延開來,害死800多人,給陳時中得意洋洋的說成沒證據,那個犯行證據在哪兒?畢竟,第一手的證據,都給陳時中先用【立委追問3+11決策 陳時中「不演了」:我不能說錯話嗎】,又用【陳椒華再追3+11會議紀錄陳時中怒:沒有就是沒有!】,讓大家看不到了。 一手不給證據,一手再咬人要證據的...這是第一個證據。 台北市警松山分局陷「黑衣人之亂」,分局長林志誠日前兩度記者會說詞不一,除公開主持警政史首次嫌犯與警察的「握手道歉會」,昨(27日)案情急轉直下,發現重要關鍵監視器畫面竟遭中崙派出所所長「誤刪」,讓警政署長陳家欽忍無可忍,火速開鍘,將林志誠拔官,正、副派出所長移送法辦。 看懂沒,直接就該送法辦了。第二個證據,不是陳時中自爆,我還不知道。 提告網友勝訴 陳時中:絕無隱匿疫情 一般人還以為陳時中告贏,是因為他真的沒隱匿。就像陳菊的高雄氣爆案「高雄氣爆案地檢查無不法簽結陳菊:不信公義喚不回」,因此產生完全相反的印象,實則高雄氣爆真相大白的是「7年了...高雄氣爆案定讞!公務員得入獄廠商全無罪」。 網友說陳時中隱匿疫情,陳時中自稱沒有隱匿,那我就不知道他自承有說錯話,跟會議記錄沒有就是沒有該做何解...那就是在告誹謗。可是法官卻判成, 陳時中不忍了!親自提告 網友罵「舔美賣臺」判拘役3日 告誹謗卻判成公然侮辱,法官還說沒有取得陳的諒解?噗哧!這個網友是要如何用「對不起喔,我不該說你舔美賣台」,去取得陳時中告「絕無隱匿疫情」的諒解? 可見法院也用歸謬法或反證法,要陳時中在關於政府官員處理疫情的議題,應理性討論並尊重不同意見。且網友說陳「隱匿疫情」既然不涉誹謗,亦即網友所言應該為真。 第三個證據,請參兩大還會監督政府的傳統媒體政論,聯合報【機師是破口,或陳時中的良知是破口?】,中國時報【不是指揮中心說謊 就是蘇揆冷血卸責】。 簡單說,真正的科學證據是原本台灣防疫一直加零。直到3+11,機師造成破口,先害到諾富特這間旅館。然後本土疫情就爆開,共死了八百多人。這些本土疫情的病毒基因定序,跟3+11及諾富特都是同個植株。 而陳時中的科學說法,不就是種律師詭辯術。這不是說他說的不是事實,而是避重就輕,切割有術。從前有人要害人,入人於罪,就用羅織經給人深文周納,這是加法。但陳時中要讓自己顯得跟疫情爆開無關,則是用減法,把全部事實裡有關害死八百人的部分通通減掉。又稱殺蚤法:有種蚤藥可以滅蚤,用法是要先抓到那隻蚤,掰開嘴巴,把藥灌進去,該蚤必死無疑。像這樣不入流的耍詐方式委實太多,再舉最後一例,媽寶葉先生(可能已經重新做人,姑隱其名)酒駕撞死婦人,害死副駕與婦人先生,開庭時律師反駁:該婦人是被汽車彈出的保桿撞死的。 太魯閣號事故,就跟陳時中的防疫事故(3+11)很像。把李義祥(做台鐵安全工程的)想成陳時中,大家說是他工程車掉落害死50人。李義祥若能湮滅所有罪證,那他也可能會說,我是去救工程車ㄟ。「好..好吧。那工程車掉落害太魯閣號撞上出軌,死50人總是事實吧?」喔,那是台鐵自己煞不住撞進隧道,乘客則是被火車夾死。 太魯閣號,我們就曉得要查李義祥幹嘛要去救工程車?那裡怎麼會有這麼爛的施工便道?台鐵怎麼沒有高鐵的軌道預警系統?我不是說死50人比不上死800人。但也不致於連3+11是怎麼開的一個破口,害死那麼多人的前因後果,還只能在塔綠班手裡顛倒是非吧? 太魯閣號後,因李義祥這樣的惡行引起政府修法,把過失致死罪最重5年,加列重大過失致死(三人以上)最重可處刑十年。這裡我們雖然一時還不能讓誰來甘心認罪,但善惡到頭終有報,塔綠班作法自斃,太魯閣號後第一樁適用重大過失致死罪的案子,就看3+11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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